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商品买卖合同是债权债务吗?

买卖合同是债权债务吗?买卖合同与债权合同两者是上下位的关系,也就是说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一类。民法有债权和物权。债权是基于一定法律行为之下发生民事行为能力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合同是典型的债权,所以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物权主要是人对物的绝对支配权。1、债权合同往往与债权行为同时出现,简单地说,设立合同(域外法上或称契约)的法律行为是债权行为(但债权行为不仅仅是设立合同的行为),(设立)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的一种形式。买卖合同与债权合同两者是上下位的关系。2、此处对债权合同及债权行为做简单解析。债权行为也叫负担行为,债权行为仅产生使他人为特定作为或不作为义务之请求权,其效力仅及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而不及于合同以外之第三人。是法律行为的一种下位分类。3、法律行为可以区分为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负担行为就是债权行为(以设立债权合同行为为主),处分行为包括物权行为以及准物权行为(如债权让与)。二、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综上所述,在经济生活中,买卖合同是很常见的合同类型,广泛存在于企业经营活动中。从性质上看,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债务行为,签订买卖合同,双方互相承担权利义务,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如果买方违约不支付货款,卖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追讨债务。



相关内容:

·债权人不接受债务人履行债务怎么办?
    债权人不接受债务人履行债务怎么办? 一、确认是否瑕疵履行 (一)判断 1、瑕疵履行在中国立法中称为“质量不符合约定”。瑕疵履行属于不完全履行的一种形态。与不能履行、迟延履行、拒绝履行相比,瑕疵履行虽然履行不完全,但尚有可认为履行的行为,而不能履行、迟延履行、拒绝履行则属于无履行的消极状态。不完全履行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叫作加害给付,所谓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的履行有瑕疵且因其瑕疵而致债权人受履行利...


·公司债权债务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债权债务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随着我国步入市场经济的步伐,各种公司成立的也很多。现在开一个公司也很方便,公司成立就会有法人,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法人也会不可避免的有债权债务。那对于公司债权债务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下面为您解答。 一、法人的法律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二、公司债务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


·怎么确定借款的返还时间
    怎么确定借款的返还时间 一、怎么确定借款的返还时间 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之间一般都约定有返还借款的期限。 如果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之间应当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


·怎么解决夫妻债务纠纷
    怎么解决夫妻债务纠纷 一、怎么解决夫妻债务纠纷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对共同债务有向债权人全部给付的责任。 其基本特征为: 1、夫妻双方所负债务必须是共同债务。只有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设定的债务以及夫妻双方从所负债务中获取利益的债务,才能真正成为。如,夫妻一方从事正当教育、体育等活动或夫妻一方因行使了家事代理所负的债务,都是共同...


·欠债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欠债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一、欠债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具体情形主要有: 1、提起诉讼。 2、申请仲裁。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


·民法总则属于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民法总则属于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债权产生的原因(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


·讨债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讨债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在一项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时,如果债务人没有自愿偿还该笔债务,债权人将很难追回债款。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就需要债权人了解讨债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的问题,以便在诉讼时效内及时讨债。此外,证据也是债权人不能忽视的问题。那么,债权人讨债时要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讨债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 《民法通则》135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如甲向乙借款一万元,...


·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
    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不少人担心为他人提供担保后,会不会影响自己的贷款。其实,您不必担心,担保人是可以贷款的。但是,作为贷款担保人是有风险的,而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担保人可以贷款吗? 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 二、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 作为贷...


·诉讼时效还款期限届满会怎样
    诉讼时效还款期限届满会怎样(一)、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依据《民法通则》第135条和第138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满,发生胜诉权消灭的法律效果。这表明在我国现毛事立法上,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并未丧失程序上的诉权,即起诉权。因此当事人在护住时效期间届...


·借钱不还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近些年,我国对于借钱不还的老赖采取了强硬的态度,为债权人挽回了损失,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权益;而借钱不还甚至还会触犯我国的刑事法律;首先,在社会生活中,有些债务人忽视人民法院的裁判,即使有条件归还而拒不归还,则依据我国刑事法律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次,通过透支信用卡而逾...


·拖欠债务拘留最长时间多久?
    拖欠债务拘留最长时间多久?如果是在民事诉讼中因妨碍民事诉讼被法院拘留的,拘留最长时间是15日。如果是因欠款发生纠纷而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一般拘留15日,如果有其它违法行为的,合并执行拘留时间不超过20日;如果在冲突中造成对方轻伤或有其它严重情节,构成犯罪的,则属于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日,如果没有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则以后还会被逮捕直到判刑。二、对于拖欠债务不还的,法院可以拘留吗?《民事诉...


·企业如何向客户催讨欠款 一、企业如何向客户催讨欠款 如果
    企业如何向客户催讨欠款 一、企业如何向客户催讨欠款 如果企业没有抓住客户的进货规律和各种周期,企业的业务人员每次去收款自然就会十分被动。 企业发给客户的商品其计划的货款回笼周期已到,企业的业务人员在向客户提出结款时,往往得到的回答是:“这两天银根周转不灵,能不能过几天再说。” 客户的仓库里,本企业的货物库存已经不多,该再进货了。当企业业务人员上门洽谈时,得到的答案极有可能是:“进货可以,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