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直接写借条放款的吗? 有,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还款人要注意收回借条,或共同销毁借条。如果出借人声称借条丢失或损坏,还款人应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
·借钱后就下落不明怎么追讨欠款 借钱后就下落不明怎么追讨欠款 途径一: 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途径二: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
·借款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借款人的权利包括哪些在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与出借人也就是贷款人之间是存在一定关系的,并且彼此也相互互有权利义务。那作为其中的借款人,您知道我国法律赋予借款人的权利包括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借款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一)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债务人死亡起诉继承人可以吗 债务人死亡起诉继承人可以吗1、债务人去世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要求清偿债务,因为根据我国的《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之前,要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遗产分割完毕,则应当在他们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按比例清偿债务;2、法律依据:《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质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质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质押贷款? 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出质人应将权利凭证交与贷款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个人储蓄存单出质的,应提供开户行的鉴定证明及停止...
·股东在外所欠债务可以查封股权吗 股东在外所欠债务可以查封股权吗可以通过法院查封。股东在股东名下的股权法院是可以查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
·新刑事诉讼法解除取保候审条款有什么 刑事诉讼法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很多人都知道刑法但是关于刑法的司法解释,以及新的形式诉讼法所知极少。那么,新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目录包括那些内容?今天的我们就为您带来了新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目录的详细内容。供您参考查阅。 一、新刑事诉讼法解除取保候审条款有什么 《刑事诉讼法》中的关于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且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 《...
·一、醉驾立功罚款标准可以减少吗? 一、醉驾立功罚款标准可以减少吗?不可以,罚金标准和立功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我国法律规定,罪犯如果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罚金应当按照判决规定的期限缴纳,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关于罚金的数额,刑法分则有的犯罪未作具体规定,有的犯罪规定了一定幅度。根据本条规定,无论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
·亲戚耍赖欠钱不还怎么办 亲戚耍赖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确定对方确实不想还的情况下,可以收集证据。例如借条、欠条、转账凭证、转账记录等证据。如果对方还是不愿意还钱,可以持上述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如果判决下来后,对方仍然不还钱的,可以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对方还是不愿意还钱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将对方列入征信系统,限制对方高消费。二、法律救济手段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
·借衣服借条应该怎么写才规范 借衣服借条应该怎么写才规范 一、借衣服借条应该怎么写才规范? 借物借条范本 借用方(甲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出借方(乙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今由于______的需要,甲方______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______借用______等物品,并确保在使用完毕后完好归还。 借用期限共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
·一、离婚后共同债务是否追加被告人? 一、离婚后共同债务是否追加被告人? 根据材料,是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在执行程序中能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 1、认定为共同债务的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将夫妻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所负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一规定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均无法证明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根据材料,公司为夫妻公司,夫妻二人的公司股东,该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
·南京贷款担保公司的担保方式是什么 南京贷款担保公司的担保方式是什么担保公司的作用就是可以为当事人减低贷款带来的风险,可以让借款人找到第三方。它获得收益的模式是充当第三方收取相应地服务费。关于南京贷款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为个人或者企业提供担保的方式是什么?下面将为您做出详尽的解释。 南京贷款担保公司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 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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