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最新工伤鉴定条例的费用由谁出?

最新工伤鉴定条例的费用由谁出?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

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工伤鉴定机构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

(3)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4、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下级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实行地(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对于因工因病致残退休的职工,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

(5)处理各县(县级市)或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鉴定对于受害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而且进行鉴定是要给一笔鉴定费用的,而这笔费用就都是由单位支付,如果自己垫付的话,那么是可以向用人单位报销的,因此,任何时候都要懂得用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就像其它的法律有适用范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不例外的有一定的适用范围。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六类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


·铁路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铁路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铁路建设取得了突出成就,特别是高铁建设,已经居于世界领先水平。铁路工程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确保铁路工程质量,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我国出台了有关规定。那么铁路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简单了解下。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


·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要求是什么?
    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要求是什么? 在汶川大地震时,爆出了许多豆腐渣工程,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则是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的把关不认真,所以我们对工程质量检测技术应该要重视,这与我们的生活安全息息相关,但是我们大多数人对此却毫无了解,那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的要求吧。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是2006年4月中国计量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董颇。图以下是图书...


·一、离婚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工资卡的时间是多久?
    一、离婚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工资卡的时间是多久?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还可以延期三个月。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


·企业用童工不给工资怎么办?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得雇佣童工,但是因为家庭贫困等原因,导致我国每年都会有一些孩子早早进入了社会务工,而因为童工不够务工年龄免于购买社保又急于挣钱养家,一些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也会选择雇佣童工,更有甚者,一些企业用了童工还不给工资,那么针对企业用童工不给工资怎么办呢,我们来看一下我国法律相关规定。 一、企业用童工不给工资怎么办? 1、《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


·烧伤工伤赔偿一般赔多少钱
    一、烧伤工伤一般赔偿多少钱 (一)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几万
    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几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既然已经确认是十级工伤,那当事人可以享受七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还有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哪种情形下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无效
    哪种情形下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无效 根据《劳动法 》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也是一样,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 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


·孕妇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孕妇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单位不得终止合同,而是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单位单方面辞退处于孕期的你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你赔偿金,按照你满三年不满三年半的工龄支付你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7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分类 (一)预告性辞退 ...


·批捕在逃的工资待遇会被暂停吗?
    一、批捕在逃的工资待遇会被暂停吗?批捕在逃的工资待遇是会被暂停的。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被通缉人员应当暂停劳动合同执行,暂停职务和工资。二、相关内容拓展对尚未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通缉的是应当逮捕在逃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


·法官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法官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法官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星期六加班工资支付规定是怎样的?
    星期六加班工资支付规定是怎样的? 很多单位都属于双休管理制度,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上也表明了周六周日是休息日,但有时候由于工作需要周六会安排加班,而正常工作日是不可能安排调休的,那么就得支付加班工资,那么,星期六加班工资支付规定是怎样的呢?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按《劳动法》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