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补偿诉讼中,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征地拆迁补偿诉讼中,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一、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
·有土地使用证权属争议是什么 有土地使用证权属争议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在国内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话我们很容易遇到一些纠纷问题,当然,就算有土地使用权也是可能遇到一些纠纷问题的。当前社会总是会遇到有土地使用证权属争议的情况,争议下来很难处理,双方都觉得自己有礼,那有土地使用证权属争议情况怎么处理呢? 有土地使用证权属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以下简称“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
·最新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永发街道办事处(高占屯村、双台子村)、 新城街道办事处。 补偿标准:区片价:80000元/亩;建设用地:80000元/亩;未利用地:64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永发街道办事处(马驿屯村、沟家寨...
·哪些情况属于宅基地纠纷 一、哪些情况属于宅基地纠纷 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 2、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 3、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 4、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 5、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 6、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 7、未经有关部门...
·土地使用权死亡死亡时可以作为遗产吗? 土地使用权是经过法定程序向国家或者是集体依法申请而获得的,在土地的使用期间作为使用权人我们有权利对该土地进行合理的使用、收益,但是不得随意的改变原先土地的用途,作为一项合法权利,当土地使用权人死亡时,该土地使用权能否作为遗产来处理,土地使用权死亡子女继续享有在法律上有没有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死亡不可以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中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并不在可继承的财产范围之内,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人...
·房屋预售后土地使用权可否抵押? 房屋预售后土地使用权可否抵押?房地产开发商是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修建商品房的,当施工结束后,开发商会进行商品房预售,也就是平时所见的期房。而房地产商对资金的需求是非常强烈的,通常情况下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抵押贷款的。那么房屋预售后土地使用权可否抵押?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房屋预售后土地使用权可否抵押?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完成后,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以预售...
·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 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常会遇到土地房屋等因为转卖、继承、财产抵押等原因出现法人变化而需要进行法人变更手续的情形,可以明确的是,需要依法办理法人变更登记,否则就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情形 包括: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2、持有划拨土地使用证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什么? 流转的模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什么? 流转的模式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
·农村土地收益的继承是如何进行分配的? 农村土地收益的继承可以按遗嘱的方式来进行处理,没有遗嘱的,可以按法定继承的方式来进行分配;第一顺位的继承者有配偶、子女、以及还有父母;而第二顺位的继承者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实际上是出让取得的所有权吗?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实际上是出让取得的所有权吗? 一、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实际上是出让取得的所有权吗? 土地使用权出租并不意味着出让取得的所有权,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因此,有人主张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应受该规定约束,尤其对于有限的土地资源,租期过长,将难以公平确定若干年之后的租金数额。 二、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
·民和房屋征地补偿流程是怎么样的? 民和房屋征地补偿流程是怎么样的?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
·荆门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变化 荆门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变化在中国城市化浪潮中,各地征地拆迁已成为家常便饭,自然由征地拆迁而一夜暴富的家庭也不计其数,其一夜暴富的原因就在于高额的征地拆迁补偿和相应的商品房屋安置。但为此,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也带来征地补偿方式和标准的不同,而且随着时代的变化征地拆迁补偿的标准也在变化。那么,湖北荆门征地补偿新标准发生了哪些变化呢?(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根据湖北荆门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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