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川沙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是如何办理的?

一、川沙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是如何办理的?工伤医疗待遇不需要材料申请,只要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就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综上所述,劳动者与劳动单位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关系成立之后,通常就会享受到五险一金的待遇,其中就包括工伤保险的待遇,办理工伤保险是需要提供以上材料的,材料准备完成之后,可以去相关机关部门进行办理,办理之后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了。



相关内容:

·律师代办工伤认定要多少钱
    要想让自己的法律案件更有把握的打赢官司您都会想到聘请律师来为自己辩护,而对于律师的收费一般都是比较严格的,其中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也都各有不同的收费标准,那么律师代办工伤认定要多少钱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调查取证 接受委托从事涉及与工伤事故处理有关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机动车登记、公司企业工商登记等政府档案的调档,收费标准为每项收费1000—5000元。 二、法律咨询 工伤法...


·在我国工伤鉴定后如何理赔
    工伤鉴定完毕以后,其实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接下来和用人单位要协商工伤赔偿的事宜了。对于员工来说,工伤鉴定、工伤认定都已经全部进行完毕,用人单位在进行赔偿的时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当然赔偿金的事情肯定是要员工积极的进行处理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工伤鉴定后如何理赔? 一、在我国工伤鉴定后如何理赔? 1、是看鉴定的级别有没有问题,你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


·工伤鉴定标准2023年规定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在普通老百姓家庭里,大多数情况下职工都是上有老下有小,职工工资就是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如果职工一旦因遭遇工伤事故导致收入下降、甚至失业,对整个家庭来说就是丧失了生存的基础,此时,工伤赔偿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决定工伤赔偿的是工伤鉴定的结论,那么,工伤鉴定标准2018年规定的判定依据是什么呢? 一、综合判定 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


·双重劳动关系如何仲裁?
    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人除了正常的工作之外,有的还会有其他的工作。这样的情形就是劳动者存在着双重劳动关系,有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问题。那么您是否知道双重劳动关系如何仲裁?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双重劳动关系如何仲裁?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


·上海建筑工程资质管理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上海建筑工程资质管理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上海市是我国最繁华的大都市之一,经济发展较快,当然伴随而来的建筑业发展速度也是很快的,为了防止上海建筑工程企业的混乱和上海建筑工程企业权利的滥用等情况的发生,所以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资质和资格管理办公室、上海市建筑企业管理处、制定了符合上海市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那这些规定包含什么呢,让我们和一起来了解...


·工程质保验收的要求是怎么规定
    工程质保验收的要求是怎么规定的 平时您在生活当中不管购买什么商品,都是有质量保证期的,所以更不用说是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的整体造价,投资数额都是非常大的,所以在完工以后,其实也是有工程质量保修期的。对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检验,肯定是要结合各种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的时间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程质保验收的要求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程质保验收的要求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


·员工不提前一个月辞职扣工资是否合法
    员工不提前一个月辞职扣工资是否合法?不合法,没有提前辞职,公司是不能扣工资的。员工违反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规定,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


·劳动合同毁约要发多少钱?
    劳动合同毁约要罚多少钱?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


·员工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员工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一、员工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1、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合同。 2、本合同有效日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 3、本合同期满,...


·农民工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在制定工伤鉴定标准和工伤鉴定完毕后的赔偿数额的时候,肯定是面向我国全体劳动者都是一样的。赔偿标准不会因为劳动者是什么样的身份就发生变动,即使对方的身份是农民工,但是只要做完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法获得国家规定的赔偿金额。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农民工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农民工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


·重庆市工伤认定申请书怎么写?
    重庆市中小企业众多,在小企业上班的职工,有时候会被设备砸伤,构成工伤。如果单位没有帮助申报工伤认定的,职工本人也可以委托家属提出,需要准备工伤认定申请书、诊断书及劳动合同和委托书等资料。那么,重庆市工伤认定申请书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告诉您。 一、重庆市工伤认定申请书怎么写? 工伤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籍贯,住×××市×××街,是××公司职工。 ...


·公务员怀孕期间怎么发工资
    公务员怀孕期间怎么发工资在怀孕期内,具体标准如下: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二、产假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