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仓储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仓储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1、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事实进行确认。保管人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仓单说明保管人还没有收到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故该仓单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保管人为法人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及雇员签字;当保管人为其他经济组织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当保管人为个体工商户时,由其经营者签字。盖章指加盖保管人单位公章。签字或者盖章由保管人选择其一即可。2、仓单须包括一定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依《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条的规定,仓单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共有八项:其中,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储存场所,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四项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记载则不发生相应的证券效力。其余四项属于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如当事人不记载则按法律的规定来处理。二、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仓储合同应该包括哪些主要的条款,我们可以概括如下:1、货物的品名和种类;2、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4、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5、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6、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7、责任的划分和违约处理;8、合同的有效期限;9、合同应订明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期限,以便对方作好相应的准备。有些时候进购的大宗货物,可能需要有专门的地方进行堆放。尤其是那种从外地运货来卖的,若货物到的时间与约定交货的时间早,这个时候对方是可以拒绝提前交付货物的,必然也就需要对货物进行存放。此时就需要当事人之间签订相应的仓储合同,通过这样的协议才能更好的保护双方的权益。



相关内容:

·委托出版社出书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委托出版社出书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委托出版社出书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甲方(权利人):_____ 地址:_____ 乙方(出版者):_____ 地址:_____ 作品名称:_____ 作者姓名:_____ 甲乙双方就出版上述作品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地区独家出版发行该作品之_____版本的权利。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内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派遣合同到期怎么赔偿?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除了存在着劳动关系,也存在劳务关系,两者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当然,不论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他都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比如说派遣单位和劳动者也需要签订合同,很多人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派遣合同到期怎么赔偿?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派遣合同到期怎么赔偿? 到期不续签怎么维权 可以诉请经济补偿金。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该怎么赔偿 众所周知,在我们的实...


·合同订立形式有哪些
    合同订立形式有哪些 一、合同订立形式有哪些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形式在对于固定证据、警告当事人郑重其事、区分磋商与缔约两个阶段均有重要意义。 口头形式的合同虽方便易行,但缺点是发生争议时难以举证确认责任,不够安全。 书面形式是指以合同书、信件等各种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形式。 根据民法典规定,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也属于书...


·合同约定违约金最多是多少?
    合同约定违约金最多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


·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怎么认定?
    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怎么认定? 一、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怎么认定? 1、《民诉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一般合同纠纷的管辖确定原则,凡是《民诉法》没有例外规定的,均使用该准则。 2、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保险合同纠纷,根据《...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范围是什么?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范围是什么?买卖合同违约赔偿范围是实际损失的20%。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2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2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


·合同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吗?
    合同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吗? 一、合同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吗? 合同纠纷发生后,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按照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订立的仲裁协议,依法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要符合下列几个条件: 1、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既是当事人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因此,当事人之间订有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必要前提,如果没有仲裁协议,而只有一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仲裁...


·法律对于加强合同履行管理的是有什么规定
    法律对于加强合同履行管理的是有什么规定 合同履行管理的是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在项目管理中,没有风险的合同是绝对没有的。过去,企业在合同谈判和签订中,由于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而对合同条款分析、审核不严,掉入一些合同陷阱,给企业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为此,必须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二、增强全员合同管理意识 在施工过程中,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增强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


·保险合同怎么解除,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怎么解除,如何解除保险合同即使是对于比较特殊的合同——保险合同,在订立生效之后,也是有可能出现解除的情况。但对很多人来讲,其实并不是很了解这个保险合同怎么解除。当然,也想知道保险合同解除后能退保费吗。本文针对这两个问题,马上为您一一进行解答。一、保险合同怎么解除,如何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合同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志解除两种形式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


·保管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保管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履行,仅转移保管物的位置,而对保管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产生影响。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保管...


·合同解除后附随义务能否起诉?
    合同解除后附随义务能否起诉?合同解除后附随义务不能起诉,对于附随义务的诉讼时效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附随义务应不可单独作为诉讼请求起诉目前,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涵义,故学界对其表述也并不一致。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


·合同终止的条件
    实际生活中。会出现很多种类的合同。比如和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就是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离婚协议,这一类的.那么,合同终止它无外乎几种情况。首先就是合同已经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都已经履行完合同中双方所应承担的部分。这种情况下,那你们签订的合同就属于自动解除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两个公司同为一个法人。也就是你自己公司和自己另外一个公司签的合同,那么这个合同的终止,只需要你法人,也就是合同的主体来自行解约即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