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南京醉驾罚款多少钱?

一、南京醉驾罚款多少钱?


酒驾处罚标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酒后驾驶撞死人逃逸怎么判?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醉酒驾驶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无论是对自身还是对他人都属于非常不负责的行为,一般醉酒在我国是不会进行罚款,直接吊销驾驶证,并且5年之内不得重新考取,判决之后还会受到刑拘,如果发生车祸还需要负刑事责任。




相关内容:

·夫妻共同债务谁举证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谁举证责任1.“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举债为共同债务即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因为只有举债人自己才最为清楚和了解举债的用途,也最容易证明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除非其有故意隐瞒借款用途的别有用心。如果让对借款不知情的夫妻非举债方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


·夫妻间所有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间所有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吗 一、夫妻间所有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并不必然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一方用自己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当然,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与此同时,法律还明确规定了几类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属于非法集资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追求公司的经营额度的提升都会进行一些集资的行为,当然有的公司的集资行为是合法的,比如说通过银行贷款这种行为。还有一些公司是非法集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属于非法集资么?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属于非法集资么? 判断债权是否属于非法集资,是需要看债权是否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如果同时满足下列四个条件,即构成了非法集资。举报非法集资应...


·民间借贷可以将连带保证人列为被告吗
    民间借贷可以将连带保证人列为被告吗很多民间借贷中,债权人都会要求债务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此时根据担保的方式不同,分为一般担保人与连带担保人,那么实践中民间借贷可以将连带保证人列为被告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民间借贷可以将连带保证人列为被告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


·债权转让纠纷案例分析
    债权转让纠纷案例分析进行债权的转让当事人需要注意的地方还是比较多的,尤其是在通知债务人方面,否则的话就很容易引发纠纷。接下来,我们为您提供一份债权转让纠纷案例,帮助您了解债权转让纠纷中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债权转让纠纷案例分析A欠B款29380元,B欠C款4万元,C觉得对B追款无望,遂将其中的29380元债权转让给了好友A,A以此要求与B进行抵销。B则认为,A与C之间的债权转让没有征得其同意,且A与...


·商品买卖合同是债权债务吗?
    买卖合同是债权债务吗?买卖合同与债权合同两者是上下位的关系,也就是说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一类。民法有债权和物权。债权是基于一定法律行为之下发生民事行为能力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合同是典型的债权,所以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物权主要是人对物的绝对支配权。1、债权合同往往与债权行为同时出现,简单地说,设立合同(域外法上或称契约)的法律行为是债权行为(但债权行为不仅仅是设立合同的行为),(设立)买卖合同...


·一、离婚后同居的债务认定是怎样的?
    一、离婚后同居的债务认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对共同债务有向债权人全部给付的责任。其基本特征为:一是夫妻双方所负债务必须是共同债务。只有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设定的债务以及夫妻双方从所负债务中获取利益的债务,才能真正成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司法解释 夫妻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发生纠纷时,谁承担举证责任,在理论...


·向公司法人借款协议书是什么?
    向公司法人借款协议书是什么? 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遇到借款的情况,任何人都有可能遇到困难急需现金来解决难题,而公司法人是一个公司企业的代表,对公司企业有着管理权利和财产分配权利,法律中对公司法人权限有着严格的规定避免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那向公司法人借款协议书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公司向法人借款协议书 1、公司向法人借款协议书 借款人:(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下简称乙方...


·怎么写债权债务承担说明协议书?
    怎么写债权债务承担说明协议书? 债权债务承担说明协议 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务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权人:(以下称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鉴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缔约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债务承担...


·行政处罚样本包括哪些条款?
    行政处罚样本包括哪些条款? 一、行政处罚样本包括哪些条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当事人_______________一案,经本单位依法调查,现查明: (违法事实与证据)_____________...


·累计合并的借条共计20万诉讼费是多少
    累计合并的借条共计20万诉讼费是多少?20万标的诉讼费是4300元,民事诉讼中,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


·因疫情未能及时还款进入征信吗
    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不会影响征信记录。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为此,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可及时向相应的金融机构申请,避免影响征信记录。法律依据: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