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夫妻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

在现在的生活中,大家的心变的越来越浮躁,夫妻之间离心的事情也是常有发生的,不在和以前一样了,但是如果夫妻其中有一方伪造了债务的情况下,我国的法律也是有相应的处理办法的,其中也要依据具体的事情具体去办理。夫妻一方伪造债务也是分为一下几种情况的,不同的情况不同对待。第一种情况:如果夫妻一方在伪造债务的时候,他们夫妻双方的婚姻的关系还是受国家民法典的保护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的另一方可以向国家有关的人们法院去提起诉讼,去请求与夫妻的另一方共同分到他们共同财产的一半,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切身权益。但是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在国家的法律保护的范围内的情况下,是不可以去分割夫妻双方的共同的财产的,但是,这种规定也是具体情况去具体分析的,例如:在夫妻双方存在着夫妻之间的关系时,其中的一方在秘密的去转移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的,去变卖夫妻双方共同的东西的,去伪造夫妻之间的一起的债务的这些行为,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国家法院是允许在夫妻双方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去分割他们夫妻双方的共同的财产的。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夫妻一方在伪造债务的时候,他们夫妻双方的婚姻的关系正在接受国家民法典的考验的情况下,也就是夫妻双方在正在离婚的过程中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中一方发现了另一方正在和其他的人去伪造夫妻双方的共同的债务的时候,夫妻双方的另一方可以向国家有关的人们法院去提起诉讼,并提交相应的发现另一方正在和其他的人去伪造夫妻双方的共同的债务的证据,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法院会判对伪造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人分的少点的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不去分给他任何的夫妻共同财产,这个还要根据当时的具体的情节轻重去判定。第三种情况是:如果夫妻一方在伪造债务的时候,他们夫妻双方的婚姻的关系已经不在受国家民法典的保护的情况下,也就是夫妻双方在已经离婚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中一方发现了另一方正在和其他的人去伪造夫妻双方的共同的债务好在离婚判理的过程中去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的情形下,夫妻双方的另一方可以向国家有关的人们法院去提起诉讼,去请求法院对他们离婚的这个案件进行重新的审理,去请求在一次的重新的去划分他们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候的夫妻的共同财产。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夫妻中的一方在发现另一方伪造债务的情况的第二天一直到两年后的这段时间里都是有权利去向法院提出再次去审理的诉讼。如果在我国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一方举报另一方在离婚的时候因伪造了债务而多分了他们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的这种情况是真实的话,那么法院再次审理的时候,另一方是可以多分一些夫妻之间的共同的财产的,法院会依法进行办理。



相关内容:

·信用卡欠钱算夫妻债务吗
    随着时代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突出进步,人们的消费方式越来越不多元化,信用卡消费在各式各样的消费方式中占比不断加大,信用卡还款问题也越来越复杂,那么,信用卡欠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如果正处于夫妻双方婚姻正常时期,其中一位使用信用卡并造成的欠款,若当事人离婚了或者被银行催缴、追债,信用卡中的债务该由谁来偿还呢?是当事人中一方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呢?以下来做简要回答:由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有哪些?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有哪些?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有哪些 第一条 为加强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以下统称存单质押贷款) 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质押,从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到期由借款人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 第三条 本办...


·三方存单质押贷款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三方存单质押贷款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什么是三方存单质押贷款 三方存单质押贷款,是指企业在商业银行协议存款后,为第三方从商业银行贷款提供存单质押,作为第三方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存款行和贷款行可以相同,也可是不同。协议存款的利息要比官方利率高一些。通俗的讲,存款人把存单给了贷款人,贷款人拿着存单到银行质押,进而从银行得到贷款。 二、申请三方存单质押贷款的主体 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完...


·借款不还是否会构成犯罪
    借款不还是否会构成犯罪 一、借款不还是否会构成犯罪 借款不还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它是否满足构成诈骗罪的条件,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点: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


·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在现实的我们日常生活中贷款时常出现在我们的身边,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贷款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农村信用社贷款作为一种较特殊的贷款类型还不为大多数人所熟知。下面我们就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条件有哪些为您作详细的介绍,希望你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能够帮助到你。 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 一、信用贷款。 农村信用社里的信用贷款,只是面向信誉好有偿还能力,而且要长期居住在信用社辖区内的农业户口完全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


·欠钱不还该怎么办没有欠条的话?
    欠钱不还该怎么办没有欠条的话?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千万不要因为了解债务人,信任债务人不写任何欠条。无论如何一定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借条、...


·名下没有东西欠钱不还怎么办
    名下没有东西欠钱不还怎么办?1、债务人暂时无法偿还欠款,但是债务人通过以后的工作或其他行为能够慢慢偿还欠款。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经双方协商,双方无法协商的,可以由法院进度行判决,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重新签订分期偿还债务的协议书等。2、失去还款能力的,就债务人现有财产进行偿还。债务人目前没有偿还债务的可能性,且债务人已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确实不可能再有凭借其自身努力而增加财产的可...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贷款后退税需要多长时间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贷款后退税需要多长时间?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贷款后汇算清缴退税的时间为从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账,特殊情况可延长三十个工作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规定: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1、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在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


·出具借条未收到款项怎么办?
    出具借条未收到款项怎么办?出具借条未收到款项的行为,说明借款行为未生效,可以起诉到法院来进行审查和判决处理,但要找到有力的证据证明未收到钱,才有更大的可能胜诉。当事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与对方协商。可向对方问明情况后,与其协商合理的解决方案。二、借条的债务人死亡之后如何处理(一)原告起诉时,在诉状中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


·公司债务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债务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 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


·借款协议可以公证吗?
    借款协议可以公证吗?一、借款协议可以公证吗? 借款协议即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 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


·欠钱不还对方死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对方死了怎么办?欠钱不还债务人去世的应该以其遗产偿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有相关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二、债务人去世继承人不肯还债怎么起诉?(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