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强险优先赔偿精神抚慰金吗

交强险优先赔偿精神抚慰金吗

一、交强险优先赔偿精神抚慰金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第五稿))》第七条【交强险与商业险并存时精神损害赔偿的次序】也规定,同一机动车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质损害赔偿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赔偿次序,请求权人有权选择。请求权人选择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物质损害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基于这样的立法理念,为最大限度保障请求权人的利益,精神抚慰金是可以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得到赔付的。

根据最新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第三部分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交强险理赔需提交哪些材料?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不尽然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理所应当的索要精神抚慰金的,另外,还有一部分的驾驶员其实购买的就只有交强险这一种,只有当事人同时购买的有交强险和商业险,正好一起交通事故当中又产生了精神抚恤金的情况下,投保人和被侵权人家属都可主张交强险先赔尝精神抚恤金。


相关内容:

·江苏省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现每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主要还是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引起的,例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一下江苏省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统计公报,江苏省相关赔偿费用所依据的统计数据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 2、城镇居民人...


·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该怎么办
    在销售不畅的情况下,由于施工进度延缓和资金链压力等诸多问题导致的“开发商延期交房”现象逐渐增多,而相关项目开发商在向业主解释延期交房问题时也是闪烁其词。那么,在开发商延期交房、不按时交房的情况下,购房者应该怎么办?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购房者的合同解除权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要采取怎样的措施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完全依靠交警、医护人员的救援,这显然是不利的,也很容易扩大损失。此时不管是作为肇事的一方还是受害人,其实都应该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采取措施进行自救或救助他人。那通常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要采取怎样的措施自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要采取怎样的措施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应采取必要的自救措施,发生事故后,...


·保险没到期能审车吗
    保险没到期能审车。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超期审也可以,只要不超过一年。不同的驾驶证年审期限也是不一样的。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年龄在60周岁以...


·交房后办理房产证可以加人吗
    不可以。交房办房产证的时候是不可以再加名的,并且已经是在办理房产了。因为办理房产证是按购房合上名字办理,这是硬性纪律,谁也不能违背的。(如果要加名,可以提前找开发公司沟通,将原购房合同上名字作改更改,这样才能在办理房产证时加上你需要的名字)但需要没有房产备案,如果已经在房管局备案,就不能改名了。只有将房产证办理好后再进行加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


·与出租车追尾需要误工费的规定?
    与出租车追尾需要误工费的规定有哪些在发生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外,如果产生合理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的,也可以要求赔偿。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


·都知道,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要对其进行罚款,并且扣留驾驶证六
    都知道,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要对其进行罚款,并且扣留驾驶证六个月,这是《交通法》的规定。那相对于醉驾来说,处罚的力度就更加的严厉,那应该将何种行为界定为醉驾呢?对醉驾240修武县如何处罚呢?现在我们就来和您讲一讲。一、醉驾标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


·一、交通事故实际上共有多少项赔偿?
    一、交通事故实际上共有多少项赔偿? 情节严重的交通事故大概有以下11项民事赔偿,但不同交通事故中有多少项民事赔偿是需要结合当时的情况确定的,各项民事赔偿的参考依据如下: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


·交通肇事逃逸未发生人员伤亡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逃逸未发生人员伤亡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没有人员伤亡的话,不算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定性标准,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 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


·驾驶机动车
    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根据国家《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


·车祸骨折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车祸骨折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骑电动车被交警扣了要罚多少钱?
    骑电动车被交警扣了要罚多少钱?处50元-100元左右的罚款,交警扣车是因为有违章行为。去交警队把违章罚款交了,或者在事故中有责任,把责任处理完,就可以去领电动车了。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