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不签可以退款吗 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购房一定要签合同。在我们国家,房地产卖买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如果合同中对于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有约定,那么购房者是不能随意推迟签订购房合同的,如果逾期签订,那么开发商可能要求索赔违约金,而在房源紧俏的情况下,还会直接将房源出售给他人;购房者此时损失将比较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
·房屋买卖过户的流程 房屋买卖过户的流程,首先是双方要协商一致订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审查申请手续,由管理部门查验,审查产权,并由估价人员对房产进行估价。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经办人通知双方办理立契手续,双方持买卖合同和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并缴纳税费,最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即可。《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
·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吗 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吗房屋租赁合同在订立之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赋予出租人与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的时候,需要符合法定的解除情形或者约定的解除情形。否则解除行为可能构成违约,需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
·《物业法》对空置房的规定是怎样的 《物业法》对空置房的规定是怎样的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物业法这一法律条文,意思最为接近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3年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至今仍在执行,各省、自治区及地级市也专门制定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但部分省市已经出台了适应地方的更具体的规定。1、关于空置房的物业费收取标准:根据法律规定,业主是房屋产权的所有人,具有房产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所以,业主是否入住并不影响物业...
·小产权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 小产权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 其一,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无论是村委会还是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都属于无效证件,在法律上不予承认。 其二,无法上市流通。由于小产权住房没有国家认可房产证明,所以不具备进行房产转让、处分和继承等权利。 其三,房产无法过户。由于小产权房产本身就不具备相应产权,所以也不具备过户的权利。 其四,没有占地补偿。遇到政府或合法开发商征用小产权房产占地的情况时,小产权房主只能得...
·房产继承过户有时间限制吗? 房产继承过户有时间限制吗?房产继承过户没有时间限制。过户流程是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
·夫妻共同房产单独放弃继承权有效吗? 夫妻共同房产单独放弃继承权有效吗? 一、夫妻共同房产单独放弃继承权有效吗? 有效,夫妻之间的一方可以放弃对另一方的房产继承权。但需要由继承人出具书面的说明,并对放弃继承权的具体情况进行认定,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
·房屋已签有租赁合同还可以拍卖吗? 房屋已签有租赁合同还可以拍卖吗? 一、房屋已签有租赁合同还可以拍卖吗? 房屋已签有租赁合同还可以拍卖,但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二、签署房屋租赁...
·一、如何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 一、如何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到你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不用返回原籍。具体要求如下:(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三)、申请人填...
·一、房屋买卖双方合同不一致有效吗? 一、房屋买卖双方合同不一致有效吗? 无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合同不一致的,合同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这类合同一般是无效的,如果产生纠纷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一般要满足三个条件: 1、签订合同的行为人应该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为双方真实意图的表达。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百七...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预约合同 在合同法中,合同有预约合同与本合同之分,它们是根据订立合同是否有事先约定的关系来划分的。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简称预约;本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合同与本合同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二者不能混淆。预经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是订立本合同,所以,当事人一方只能请求对方订立合同,而不能依预约的本合同内容请求对方履行。那么,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预约合同呢?对此,学者们的看...
·楼房拆迁怎么补偿? 楼房拆迁怎么补偿? 一、楼房拆迁怎么补偿? 方法/步骤 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权人的损失。 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 二、小产权房屋拆迁怎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