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我国其实很多人在工地从事工业工作但也属于高危行业

我国其实很多人在工地从事工业工作但也属于高危行业,所以很多时候会出现工人在工地施工时从高处摔下或者在施工期间受伤的情况,受伤后去医院看医生算下来的医疗费用比工资多,按照法律程序处理很久也不多的赔偿,在工地施工时发生的受伤意外应该如何赔偿了呢?  工地施工时发生的受伤意外应该如何赔偿?找到了在施工地工作后先和施工地包工头签好劳动合同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就算出现工人施工期间受伤也可以有劳动合同为凭证是在该单位工作而受伤,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首先医疗费角度来算,工伤治疗费用需要和规定好的,例如工伤保险提及诊疗的项目和工伤保险提及到的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应当相符合,以上规定由我国国务院劳动保障的行政部门同我国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已经设定好的。需办理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目录提及到的工伤职工医疗支出费用,和工人的工人受伤期间的康复或者受伤后的康复护理费用以及医疗使用到的辅助器具费用进行核对和检查,若以上描述几种费用属实是由工地公司结算的应及时地结算好费用。其次伙食补贴和交通食宿费用,假如受伤工人因为当地医院提出需转到外地医院治疗的情况下,但为各种问题不能在外地住院又或者工人能接受到外地接受治疗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应对这种情况给予基本的伙食补贴费和交通食宿费。按照规定也包括按照伤残程度由医院评定伤残级别需要护理的费用,应当从工伤保险的基金按照逐月方式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应该支付多少是以在某个地区员工的上年的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比例支出。在工人受伤情况下不能每天出勤的都应该采取停工留薪的方式,而规定的是(1)受伤的工人已上班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每个月的工资(包括施工单位的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2)工人受伤但上班尚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每个月的实法工资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3)工人受伤但上班没满1个月的,按合同标明的每个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如果还没约定好或者还在试用期内的工人是按照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受伤了的工人因为家庭或者日常实际情况和就业需求,同时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识别,受伤工人已经需要用到假肢、矫形器、轮椅等辅助人体的医疗器械(辅助工具),而工人支付的费用工作单位是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由于受伤情况较严重的或者不能到施工地出勤工作的,施工单位是应该与工人继续保留着劳动关系的,再由工作单位按照每个月都加上工人受伤的伤残津贴,并且工作单位应该也要按照规定为受伤工人缴纳应该缴纳的社保费用。如果受伤的伤残津贴是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所固定好的标准应该让工作单位再补上差额的。



相关内容:

·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混凝土工程非常重要,属于基础工程,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后期工程能否顺利展开。建设方会在混凝土工程结束后,组织监理机构对其进行质量验收,那么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总结归纳的有关资料,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1、混凝土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书面通知
    生活工作中,很多事情的处理其实都是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一是双方之间有个凭证,二也是避免日后纠纷的发生。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呢?相信很多人就不是很清楚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书面通知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


·办居住证需要劳动合同吗?
    办居住证需要劳动合同吗?(一)居住证不一定需要劳动合同才能办理,这是因为:1、这两方面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可以到所住当地派出所自己办理暂住证。2、拿着身份证就可以去出租屋管理中心或者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办理。(二)居住证一般是提供房东的房产证、租房合同等材料办理。居住证不需要劳动合同,主 要是要有稳定的居住地址。(三)不同的地方对于居住证的管理力度不同,中小城市办理居住证非常的快捷方便。办理居住证的方法...


·砌体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砌体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如今的工作都要求质和量,各行各业的质和量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但是都有一个行业内标准,砌体工程也是如此,而且砌体工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我们应该要对砌体工程质量要求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当然也不需要深入研究,普通人只要对要求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就好,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砌体工程质量要求 砌筑工程是利用砌筑砂浆对砖、石和砌块的砌筑,因具有取材方便、技术成熟、...


·在我国事业单位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在我国事业单位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


·油漆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油漆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拥有自己的房子是很多年轻人为之奋斗的目标,在辛苦工作买到房子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对房子进行装修,房子的我们长期居住的地方,对我们的健康有很大的影响,尤其是装修的油漆,其质量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油漆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油漆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一、清漆 1、施工前选择好油漆材料品种、颜色,做好基层处理,严格按操作程序和遍数...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标准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人们在购买房屋之后,交房时需要对住宅分户进行验收。这也是交房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对房屋验收能够保障房屋的质量。那么,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以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在验收房屋时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住宅分户验收内容有哪些? 住宅分户验收工程质量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据住宅设计图纸的要求,还要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并...


·劳动诉讼证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动诉讼证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举证责任后果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的主张加以证明,并在自己的主张最终不能得到证明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的责任。在证据规则中,对举证不能的后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同时还规定了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做...


·未成年人是16岁至18岁算不算童工
    未成年人是16岁至18岁算不算童工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因此,满了十六岁不算童工。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


·工地高空坠物的防范措施是怎么样的?
     很多高楼大厦在使用之前是需要先建设的,所以建设的过程中就非常的危险,经常会有建筑工地高空坠物的情况发生。那么高关于工地高空坠物的防范措施是怎么样的?高空坠物在建筑工地发生的频率非常高,所以工地应该配备相关的护栏网,或者是遮挡物来保证相关人员的健康。 一、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预防措施: 1、建筑工地高空坠物事故多发生在各类登高作业、脚手架作业、塔吊作业、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空口、临边作业时。因此在...


·劳动者维权方式有哪些?
    劳动者维权方式有哪些 1、协商 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 2、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 3、仲裁 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


·是否水利工程质量由法人负责?
    是否水利工程质量由法人负责?法人质量责任制度如何?在我国,许多组织都是需要有法人的,水利工程更是如此。我国的水利工程是调配水资源分部问题的一项除害兴利的项目,如果处理不当会造成水灾、洪涝等危害。所以监管水利工程的质量也就变得十分重要,那么是否水利工程质量由法人负责?法人质量管理制度又是如何的? 一、水利工程质量由谁负责? 工程质量由建设单位负责,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由项目经理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