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居住使用买房子70年后怎么办

居住使用买房子70年后怎么办


房子的土地使用权限满了,可以选择去相关部门延长土地使用权限,具体的做法是由所有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另外一种情况是国家收回你的土地和房屋,这种情况一般会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类似于用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1.国家要收回土地:如果国家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房屋业主可以向国家申请一定的补偿。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便会由国家无偿地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2.国家无需收回土地:如果国家不需要收回土地的,应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①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②交纳土地出让金。该出让金的价格通常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


二、法律依据有哪些


《民法典》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三、法律对房屋产权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百一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综上所述,我国的土地要分为不同的性质,而不同性质的土地所规定的使用年限都是不同的,所以对于大家购买的居住房屋产权一般都是七十年,而七十年到期以后可以选择相应的续期,当然国家也可以进行相应的收回。




相关内容:

·法律规定租房合同可以转租吗
    离婚现金债务无借条如何追讨?离婚现金债务无借条的追讨方式的话,是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在哪一个地方,具体的借了多少债务,只要能提供确切的证据,存在着这样的一种借款的事实的话,依然是可以进行追讨的,比如说提供相关的录音证据等等。对于债务人到对债务到期,在债权人的要求之下仍然不偿还到期债务,而债权人又没有借条的情况之下,债权人想要追回到期债务,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没有借条,如果有证人能证明债务人在何...


·有过购房经历的人都清楚,最开始双方之间签订的并不是商品房买卖
    有过购房经历的人都清楚,最开始双方之间签订的并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应该是认购书,此时开发商也会要求购房者交付一定的定金或者预付款。但对于这个房屋认购书很多人并不清楚,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什么是房屋认购书。 一、什么是房屋认购书 房屋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内容一般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在房屋认购书中,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不再将房屋转让给除认购人...


·找中介租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找中介租房注意事项有哪些1、找正规中介,看中介公司营业资质,可以网上查一下。2、尽量租房东的房子,不要租中介租过来的房子,确认签合同确认房东信息,房本,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应该留存一份。3、认真看合同每一条款,对比建委网站公布的标准合同,有霸王条款不签约4、要明确违约责任,及押金退还条款,合同里都有,看好了再签合同,有些中介瞎写,不看后悔的是自己!5、要明确房子租赁期间产生费用由谁交,一般水电燃气都是...


·成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什么?
    成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什么 近日来在成都,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入户政策,很多人都选择在成都落户。根据成都政府的相关规定,可以通过购房来进行入户,当然,成都本地户口也可以进行商品房的购买。在我国,房地产行业如果对尚未建成的住房售卖,需要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成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什么?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成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


·一、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
    一、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一)签订合同之前必须查产权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确认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确认房子的小区名、楼牌号、单元号是否与房产证上一致。除此之外,还要亲自进行产权的确认。尤其是二手房交易,产权确认十分重要。你需要在卖方或者中介的陪同下,拿着房产证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核实产权状况,如房屋的产权和手续是否齐备、房屋是否抵押或转卖、房屋上是否还有其他的...


·回迁房的定义。
    回迁房的定义。 回迁房是指国家征收被拆迁人的房屋及附随土地后,提供给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安置用房。因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性质不同,回迁房的性质差别很大,购买回迁房的风险亦有所不同。 二、判断回迁房能否买卖的要素主要有两个。 一是该房屋是否已经成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二是该房屋性质是否允许其转让。 三、回迁房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原因: 大多回迁房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补偿给被拆迁农民的拆迁补偿安置用房,常见的...


·一、无效房屋买卖合同能解除吗?
    一、无效房屋买卖合同能解除吗?无效房屋买卖合同自始无效,无需解除。所谓无效合同,指的是合同不具备生效的要件而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生效后,当具备一定解除的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或双方协商,使合同效力消除,终止双方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行为。合同解除可以是双方协商解除,也可以是先行约定解除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在出现某些法定情...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二、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此,即使...


·房屋购销合同签订需要开发商哪些证件,应注意什么问题
    房屋购销合同签订需要开发商哪些证件,应注意什么问题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快速进行,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入住城市之中,那么在城市之中购买房产就成为了必要的头等大事。在买房时我们常常有很多疑问,房屋购销合同签订需要开发商哪些证件,签订的过程应该注意什么?下面是我们为您总结的相关内容,供您参考。 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要提供哪些证件? 《商品房预售证 》或者《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大多数楼盘取得预售...


·父母给子女买的房离婚怎么分
    对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这类房产,因为具体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在子女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对这类房产的分割也存在着不同的处理方法。那到底父母给子女买的房离婚怎么分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且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 (二)父母为子女支付房屋的首付,其余房款由子女及其配偶通过银行贷款支付,房屋产...


·离婚协议书有房产该怎么写?
    相信在大多数人离婚的时候,最关心的就是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问题。通常对于普通人来说,财产分割问题中涉及数额比较巨大的就是房产分割,那么房产分割在离婚协议书中应该怎么写,也就是离婚协议书有房产该怎么写?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 离婚协议书有房产范本 男方:×××,×××× 年××月 ××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 女方:××× ,×××× ...


·房产纠纷开庭过程
    房产纠纷开庭过程 民事、经济案件开庭审理的顺序为:核实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及代理人身份、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询问是否回避,然后开始审理。首先原告陈述事实,然后被告答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最后陈述,然后休庭,一般不当庭宣判,等判决书做出来后通知当事人取判决,一般法院不宣读判决书,签字后自己看结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经济案件,审限为6 个月;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