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房产继承与法院调解书有关系吗?

一、房产继承与法院调解书有关系吗?是有关系的;过户的时候需要提交法院的判决书原件;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二)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民法典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三)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二、继承条件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综合上面所说的,房产继承如果出现纠纷的话,那么法院的判决书对于当事人来说就特别重要了,而且在继承前还需办理公证,这样才能更好的办理继承手续,所有,任何事情都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目前,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三种方式。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其计算方式如下: 1. 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


·近年来,二手房逐渐受到购房者的青睐,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商品房的
    近年来,二手房逐渐受到购房者的青睐,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商品房的价格过高,购买二手房性价比比较强。但是如何进行二手房交易,就让不少当事人感到头疼。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进行二手房交易 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


·抵押房是否可以买卖
    现代社会,买家购房有很多选择,因此对于抵押房,大多数购房者都有些抵触心理。一般消费者对抵押房的认识不清,您总担心抵押房是否可以买卖,购买已设抵押房屋是否有效,不敢购买抵押房。下面本文就为您具体分析这两个问题,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一、抵押房是否可以买卖 (一)法律的相关规定 《担保法》规定转让经登记过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非经通知或告知的,转让行为无效。...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分割会产生哪些纠纷
    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异常繁荣,各种性质的房屋数见不鲜。法律不可能对每一种性质的房屋专门一一做明确规定,房屋拆迁安置房因拆迁补偿方式、产权来源复杂等原因,导致司法实践中离婚财产分割时纠纷不断。那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分割会产生哪些纠纷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分割会产生哪些纠纷 (一)离婚当事人对拆迁安置房的权属易发争议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房屋的权属争议已经变得极为普遍,同时...


·买房子过户费怎么算
    买卖房屋需要向国家缴纳一定的税费,因此,房屋过户费是我们在买房子时需要考虑的问题,也是二手房过户流程一个重要环节。那么,买房子过户费怎么算呢?二手房过户流程有哪些步骤?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买房子过户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营业税 税率为5%。对于不足5年的二手房对外销售时要征收相应的营业税,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


·深圳租房的中介费怎么收取?
    北上广深这些一线城市一直都是年轻人向往的地方,不仅仅是因为他繁华的城市发展,更多的是因为众多的个人发展机遇。从外地到这些一线城市打工的人们,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在大城市的住宿问题,初来乍到,很少有人一开始就能买上一线城市的房子,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这时就会涉及到租房的中介费。我国各地的租房中介费是各不相同的,今天,就来和您探讨下深圳租房的中介费。 一、中介费主要有三种途径: 1、直接找到房东,商...


·一、子女出资为父母为买房是否认定为共同财产?
    一、子女出资为父母为买房是否认定为共同财产? 子女出资为父母买房的情况下,显然应当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父母全出资的情况 1、父母全出资未登记 (1)如果一方父...


·一、房改房父亲的立遗嘱没公证可以吗?
    一、房改房父亲的立遗嘱没公证可以吗? 房改房父亲的立遗嘱没公证也是可以的,遗嘱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见证遗嘱、公证遗嘱,只要符合每种遗嘱的立遗嘱条件,所立遗嘱有效。自书遗嘱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亲笔书写即可。 二、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遗嘱公证需要身份证和户口本;遗嘱中需要继承的财产的财产清单及相关的产权证明;遗嘱书或者是遗嘱文件等遗嘱公证申请书;其他需要提供的...


·房贷晚了一天算逾期吗
    房贷晚了一天算逾期吗其实房贷只能按时还,就算是晚一天还也算逾期。房贷如果是没有按时还是会上征信,所以对于房贷的还款时间一定要注意。房贷晚一天算逾期,但是不会上征信,在每一笔贷款或者每一张信用卡发放之后,各商业银行每个月都要按照央行规定的格式,把借款人的还款记录提交给征信系统,并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个人信用报告。二、房贷逾期怎么办1、延长贷款期限。如不能按照原还款计划按期还房贷,可以向银行提出延长贷款期...


·江苏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国家对于农村人口私人占有地的征收,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也成为了一个热议的话题,而各省的具体补偿标准根据各省实际情况都会有所不同,那么江苏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有些什么补偿类型和方式呢?下面就跟本站网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江苏省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


·武冈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武冈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拆迁户可以依法依规享有拆迁补偿安置补偿。按道理来说,政府拆迁支付拆迁安置补偿费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更何况拆迁补偿安置费,是每个拆迁户赖以生存的物资。因每个地方的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会不同,下面我们给您找来关于武冈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征收范围:资水两岸房屋及构建物。 第二条武冈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房屋...


·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新的要求?
    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新的要求? 一、补偿的保底政策条件放宽 新的政策中将原政策中的以下条件取消,即: 1、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 2、未享受房改政策或者住房保障政策; 3、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及配偶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另无产权住宅房屋或者承租的公有住宅房屋。 简化为征收个人住宅,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涉及到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