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作出如下规定:

1、法律上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义务;

2、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自用工一个月起至不满一年止的,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该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如果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除此之外,还可参照下列情况认定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职工工资表;

(2)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3)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从法律的层面上来看的话,不签劳动合同的这种行为只能让公司付出更加惨重的法律代价,可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员工甚至都不屑于和公司签合同,明知公司不签合同自己也不主动维权,甚至觉得这也没有什么。大多都因为员工自己不主动维权,而纵容了公司这种肆无忌惮的做法。


相关内容:

·一、患病职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患病职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吗? ? 患病职工的情况下,是不会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在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正常休医疗期病假,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上班的,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或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另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司法解释 1、医疗期取决于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


·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如何处理
     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如何处理? 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后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续签也可以选择不续签。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1、《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


·一、劳务派遣能不能随时辞职?
    一、劳务派遣能不能随时辞职?不能,如果员工是属于劳务派遣员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存在三方当事人,即劳动者、劳动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其中,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为劳务派遣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才是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不能直接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


·劳动法规多少岁算童工?
    在我国,法律严禁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使用童工,同时在劳动法和未成年保护法中对于企业使用童工都有相关的规定。如果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违法使用童工,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严重的话会承担刑事责任。那2017年劳动法规多少岁算童工?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回答。 一、年劳动法规多少岁算童工? 劳动法规定,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是,雇佣时需要提前到劳动部门报备,而年满16周岁以下的是童工,用人单位雇佣童工...


·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
    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 一、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 1、工伤赔偿同员工有没过试用期没有关系,只要等级相同,补偿金额是一样的; 2、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工程质量赔偿法律规定有哪些
    工程质量赔偿法律规定有哪些?工程质量的好坏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将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以及人员伤亡,因此需要国家以法律法规的强制规范方式来约束明确相关工程质量的标准与赔偿标准,下面将简要介绍工程质量赔偿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1986年4月1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


·工地死人了安全员有责任吗?
    工地死人了安全员有责任吗?工地死人了安全员是否有责任需要根据具体事实来进行判断。如果没有尽到安全监管义务,需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工地上死亡是否属于工伤?属于事实合同的劳务关系(雇...


·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有什么意义?
    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有什么意义?每当修建新的建筑工程时,建设工程的质量是委托人和承包方都相当关注的问题,我们以前提到过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在一定程度上有共通之处,那就是为工程质量增加保障,即对补偿工程修建完后可能出现的损害维修费用进行。下面,我们就和您来聊一聊工程质量保证保险。 一、什么是工程质量保证保险? 狭义的工程质量保险,指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国外称IDI),是由工程的建设单...


·根据相关规定骨折是几级工伤鉴定?
    根据相关规定骨折是几级工伤鉴定? 1、手腕骨折按工伤评级,为十级伤残的。 2、《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


·假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么?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员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要给员工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现实生活中,有些员工还没有完全办好离职手续,就到了另外单位上班,这时就通过假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来说明已经和原单位没关系了。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造假吗?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造假吗?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不可以造假,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单位不...


·劳动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劳动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一、劳动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劳动诉讼当事人要怎么举证 诉讼当事人应详细阅读法院送...


·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特殊劳动者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要求,比如对于在华的外国人想要在中国工作的,必须先获取就业许可证或者拥有专家证等其他特殊行业工作证。自然人无法达到劳动合同法所要求的用人单位的各项条件,也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自然人之间一般成立的是劳务关系,再比如,公司破产清算组和雇佣人员之间,破产清算组没有固定场所、固定资产,对外不能独立承担责任,既不是法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