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不动产赠与合同怎么写?怎么写才规范?

不动产赠与合同怎么写?怎么写才规范?不动产赠与合同有一个专业的名词就做:房屋赠与。房屋赠与的意思就是:赠与人在自愿的情况下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无偿的送给其他人。房屋赠与需要赠与人与被赠与人共同签订书面合同,证明此房产是赠与人自愿无偿送给被赠与人而且被赠与人也愿意接受,除了双方要签订赠与的书面合同以外,还需要双方做一个房产赠与的公证。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需要则提交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等资料,才能赠与成功。1、不动产赠与合同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它不仅是办理房屋赠与手续的必备材料,而且其内容也是房屋赠与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发生争议后,法院判决处理房产纠纷的法律依据。2、毕竟对于绝大多数的家庭来说房产都是最重要的财产之一,如果不动产赠与合同写得不够规范很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家庭矛盾,所以对于房产赠与的合同我们还是应该重视它书写时候的规范性以及严谨性的。3、不动产赠与的书面合同,主要有五个部分的内容,分别是:第一个是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详细信息,例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以及家庭住址;第二个是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毕竟只有在认识或者有亲属关系的情况下,赠与人才会将房产送给被赠与人;第三个是赠与人自愿无偿赠送房产的原因;第四个是赠与房产的基本情况,包括小区物业地址、面积大小等信息;第五个是赠与人需要在不动产赠与的书面合同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或者盖章,还需要签上时间日期。4、如果是双方已经签订赠与合同但是并未过户,赠与人想要撤销的话,如果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5、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也有不少将房产赠与给未出生胎儿的这种情况发生,那么将房产赠与给胎儿是否可以生效呢?实际上是可以的。我国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教授提出:“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视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事项,准用有关监护的规定。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视为自始不存在。”这一说法是对胎儿的特殊保护原则,如果与胎儿签订赠与合同的话,只要胎儿出生后可以健康的成长,赠与合同就是成立的,但是如果胎儿无法存活,无法健康成长的话,那赠与合同也将无法成立。因为被赠与人的特殊性所以才能有这样的强硬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而夫妻之间的赠与合同才是最容易引起矛盾和纠纷的一项,所以夫妻双方在签订书面赠与合同的时候最好要写明是无偿赠与还是附条件赠与,并及时进行产权更新。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一、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么? 抵押合同是由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抵押合同属于要式合同的一种。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什么是要式合同? 要...


·合同履行方式有哪些类型?
    合同履行方式有哪些类型? 合同的制定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确保履行,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有很多种履行方式,这些履行方式会对合同的履行效力发生一定程度的影响。那么合同履行方式有哪些类型呢?接下来就由的我们跟各位讲解一下合同履行方式的具体类型,以方便各位了解。 合同履行方式有哪些类型? 1、正确履行:也称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 (1)履行主体正确(亲自履行规...


·合同无效后的赔偿责任
    合同无效后的赔偿责任 如果双方签订了合同,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法律上的处理方法有三种:返还财产、损害赔偿及迫缴财产。在实践和理论中,对于损害赔偿存在着太大的争议,本文主要围绕着合同无效后的赔偿责任的问题探讨,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总结。 合同无效后的赔偿责任: 一、问题的引出 ? ? 合同无效所引起的财产关系,仅凭借返还财产一种方式是不能使得纠纷得以解决。由合同无效所致的损失,例如缔约、履...


·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可以向当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国家旅游局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制定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下列行为损害的,可向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要求保证金赔偿。(1)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的;(2)旅行社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3)旅行社破产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的。您的情况属于第一种。您在要求保...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特点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银行保函是中标人从银行开具的保函,额度是合同价格的10%以内;履约担保书是由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


·怎样证明是欺诈合同的?
    怎么证明合同是属于欺诈的可以结合合同欺诈的特点来搜集证据。合同民事欺诈有四个特点:1、欺诈人发出欺骗性或虚假性的邀请,诱导对方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采取欺诈手段实现签约目的。2、欺诈人对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有关关键性事实作虚假介绍,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向对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致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承诺,以实现其订立合同的目的。3、所签合同生效后欺诈人通过双方履行该合同,达到其获取不...


·民事合同诉讼起诉书范文的格式是怎样的
    民事合同诉讼起诉书范文的格式是怎样的 一、民事合同诉讼起诉书范文的格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状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职务,居住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 被告:同上(如果是单位要写明单位名称及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和姓名)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


·赠与合同反悔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限制有哪些?
    赠与合同反悔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限制有哪些? 一、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构成撤销事由,应具备三个要件: (1)受赠人有故意的侵害行为。 (2)受赠人的侵害行为造成严重的结果。 (3)受侵害人应为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构成此项撤销事由,应当具备三个要件: (1)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 (2)受赠人不...


·合同违约金有没有上限,合同违约金是否有上限
    合同违约金有没有上限,合同违约金是否有上限 一、合同违约金有没有上限?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是什么?赠与合同公证标准是什么?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是什么?赠与合同公证标准是什么?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赠与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赠与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将其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他人的法律行为。将其所有财产赠与他人的人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人为受赠人。赠与人、受赠人可以分别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赠与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赠与人...


·产生合同争议有什么方式解决
    产生合同争议有什么方式解决 一、产生合同争议有什么方式解决 当事人之间因合同而发生纠纷,有四种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原则下解决争议的方式。和解与调解是双方当事人自己解决争议的方式,它可以在诉讼外进行,也可以在诉讼中的某个阶段进行,它的优点是方便、快捷、省时、省力,又不伤...


·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的区别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相对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订立、履行合同的行为。1...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