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情形?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一、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是指以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即被告就原告,也就是说原告遇到了特殊案件,可以在自己所在地起诉。

实行被告就原告原则的一共有七种情况: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婚姻、亲子、收养等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婚姻、亲子、收养等关系)的诉讼。

注意:这两类案件我们强调的是身份诉讼。如果这两类人提起的是财产案件,不是身份关系的诉讼,则适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注意:这两类案件强调的是对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人提起的诉讼,不仅仅包含身份关系的诉讼,也包含财产关系的诉讼。

(5)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死法条)

(6)根据《意见》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注意:

①这种情况下,也可以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如果几个被告在同一辖区的,则应当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地域管辖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一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二条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地域管辖的原则要求,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就民事纠纷起诉的,通常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要求原告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但作为地域管辖原则的例外,大概存在七种情况,此时往往就是被告就原告,也就是允许原告到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被告。


相关内容:

·国家道路征地补偿标准银杏树价格是多少?
    国家道路征地补偿标准银杏树价格是多少?国家征地果树赔偿标准根据果树的品种及生长期规定了不同的补偿金额标准。通常补偿金额最高的为果树盛果期,补偿金额最低的为果树培育期。银杏的产区有很多,但是不同的产地供给出的树价位是不一样的,人们通常把此作为一个考量的依据来采买,一般主要产地出售的银杏树,树形、长势等各个因素都是比其他地区要好的,故而价格总是会偏贵一些。银杏树15公分的价格在350-600元每棵,1...


·大兴区征地补偿费是怎么算的?
    大兴区征地补偿费是怎么算的? 一、北京大兴区征地补偿费是多少?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


·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有哪些要求?
    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有哪些要求?1、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合法财产由他人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分配后,所有权、使用权即归继承人所有。2、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人可依法继承,并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后续,即确认土地使用权利。3、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中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宅基地使用权人死亡后,宅基地使用由村集体收回,另行分配给其他村民使用。宅基地上有房屋的,房屋可以继承,在房屋存续期...


·武汉市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有哪些
    国家新一轮的经济建设已经在各地如火如荼的进行,对于许多地方来说,最缺的不是启动资金问题,而是相应的土地,为了缓解这一现象,各地都开始重新规划土地,土地的规划就意味着征地不长的开始,那么武汉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呢?武汉市征地补偿标准2022年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流芳街;大桥新区办事处;庙山开发区庙山、邬树、普安、向阳、幸福村、纸坊街;藏龙岛办事处长家咀、梁山头村。补偿标准为:...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程序主要是什么
    在某种程度上拥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这些主体是比较特殊的,正因为如此,国家其实也没有明确的禁止划拨土地就不能够办理抵押登记了。我们要提到的一个常识问题就是,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程序主要也是包括三点,首先要签订了相关的合同然后提出抵押登记的申请,最后到土地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程序主要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的地价评估和合同的签订 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


·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是多少
    各地的政府如果决定要征用当地公民的土地,并且征用的具体方位和范围也已经确认了,在动迁之前肯定会详细的告知公民已经制定好的拆迁补偿方案的。多数普通公民并不这样想,对于拆迁补偿款的热情还是非常高涨的。就比如说在陕西,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就是各位陕西市民非常关心的问题。一、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是多少?土地补偿费: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 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


·老人去世土地补偿款继承可以吗?
    老人去世土地补偿款继承可以吗?老人去世土地补偿款不可以继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承包户只有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以家庭为单位承包,承包户其中某一家庭成员死亡的,其承包地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并不能改变其承包合同,承包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本案的征占地补偿款发生在程某兰死亡后,不属于遗产。二、 土...


·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续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续期?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反应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民法典》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村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第三百三十条第1款、第2款)。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户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以农业生产为目的承包、使用、收益...


·最新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永北镇、涛源镇,平均补偿标准:550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三川镇、程海镇、东风乡、期纳镇、仁和镇、顺州乡、片角乡,平均补偿标准:4800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六德乡、光华乡、大安乡、羊坪乡、松坪乡、东山乡,平均补偿标准:42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


·甲方经过对_________(地区)______
    甲方经过对_________(地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m2,其中附属面积________m2)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二、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_________元/ m2,实付房款(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含佣金,不含交易税费及按揭费用)。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即付认购金_...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怎么续?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怎么续?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准备相关的资料到当地土地局办理续期申请,工作人员将申请提交核实后,予以准批,续期成功。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关于该问题的具体回答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成都房屋土地使用证在什么地方过户
     一、成都房屋土地使用证在什么地方过户 成都房屋土地使用证在土地所在地的土地局办理。需要的手续有:房产证,购房合同,付款发票,旧的土地使用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领取新土地使用证。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