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非法吸收存款辩护词怎么写?

非法吸收存款辩护词怎么写?非法吸收存款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陈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人民检察院指控陈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一审辩护人。庭前,辩护人多次会见了被告人,充分听取了被告人的辩解,仔细审阅了检察院移送法院的全部案件材料,现结合庭审的相关情况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但对涉嫌犯罪的主体及指控的犯罪数额、陈某某所起的作用有异议。1、本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为唯×集团有限公司的单位犯罪,不是自然人犯罪。(1)从融资的目的来看。本案虽然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虽然先后是秦某和陈某,但他们都没有实际出资,真正的出资人是陈某,鼎×公司实际是陈某的公司。陈某对鼎×公司具有经营、管理和决策权。同时,陈某又是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在笔录中多次提到,其成立鼎×公司的目的就是为唯×公司融资。(2)从融资过程来看, 公司在融资中所利用的两个投资项目也都是唯×公司的项目。与集资参与人签订的《委托投资理财协议》中明确列明,鼎×公司只是代理方,真正的项目方是唯×公司。在向集资参与人进行的宣传资料上,也是对唯×公司和陈某的介绍,开给集资参与人的收据也是唯×公司的财务专用章,支付客户的利息和本金也是从唯×公司支出。该部分有《委托投资理财协议》、投资人的收据等书证和陈某的供述,以及相关证人证言予以证明。(3)从融资的去向来看,集资参与人所投资金全部打入唯×公司账户。因此,所募集的资金的的最终使用方是唯×公司,也就是利益最终归属是唯×公司,募集资金也大部分用于唯×公司的经营发展。该部分有书证《委托投资理财协议》和陈某的供述予以证明。2、陈某某在融资过程中的作用较小从鼎×公司人员层级来看,陈某某仅相当于基层业务员。鼎×公司负责融资业务的人员按级别分为客户经理、高级客户经理,资深客户经理,投资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陈某某在2012年5月跟随他人进入鼎×公司工作时仅为最低级别客户经理。2012年9月份,陈某某虽然担任业务二部团队长,但这个团队长并没有具体的工作职责,仅仅是挂个名号而已,其级别也仅仅是高级客户经理,且其担任团队长仅从事短短6个月不到的时间,也没有管理行为。3、认定陈某某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不准确从公诉机关提供的委托投资理财协议可以看出,顾某某共投资过三笔,分别是80万、120万和50万,其中前两笔投资的业务员在委托投资理财协议上可以看出均不是陈某某,其中第二笔投资120万的业务员是张某。第三笔50万元,虽然工号写的是陈某某,但顾某某的投资系张某从公司离职以后,公司管理人员把顾某某安排到陈某某名下,在顾某某的投资过程中,陈某某没有联系过顾某某,顾某某投资的50万也不是找陈某某办理的,陈某某仅仅是按照公司的要求挂个名而已,因此,顾某某的50万元也不应计入陈某某吸收存款的数额。3、对于其他投资人投资的款项,因为并没有委托投资理财协议、银行凭证等书证予以证明,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也不应被计算在陈某某非吸的数额。综上,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在犯罪中处于被动地位,且属于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深,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犯罪后已经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又有自首情节,请求法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江苏省两院及省公安厅《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意见》,“对于犯罪后有自首、立功和认罪悔罪表现的,或者在犯罪中处于受支配或从属地位的,以及案发后积极退赃、协助司法机关挽回损失的,依法可予以从宽处理。”从被告人触犯的罪名,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改造的难易程度来综合考虑,能够对陈某某适用缓刑。谢谢审判长,辩护词发表完毕。辩护人:××律师××事务所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综上所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较大,参与人数多的构成犯罪,法院在庭审阶段,会要求控辩双方答辩。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律师出具书面辩护词。律师可以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构成入手,指出控方证据不足,认定数额不对,并从被告认罪态度上说明。



相关内容: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权的区别 1、发行主体的差别。 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券狭窄得多。在我国各类公司的数量有几百万家,而国有企业仅有20多万家。在...


·已经写好的借条可以涂改吗
    已经写好的借条可以涂改吗?1、已经写好的借条一般是不可以随意涂改的,但如果借条是书写错误进行修改的,双方之间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则是有法律效力的。2、通常借条上的关键要素,应该无涂改、无异议。比如,借条上的借款金额原来是写伍万元,现在被涂改为捌万元,这样就容易引发争议。如果发现借条确实写错了的话,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时候,应该重新写一张正确、无涂改、无遗漏的完整借条。二、借条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应写清...


·债权转让要了解什么注意事项
    债权转让要了解什么注意事项1、债权转让时由谁通知债务人方发生法律效力尽管债权转让主要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完成,但债权转让并非因此与债务人无关。因为在债权转让生效的同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同时消灭,债权转移于受让人(即新的债权人),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随之建立起来。在我国,法律对债权转让的规定,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从传统民法的债务人同意主义,到合同法采用的通知主义,...


·婚后债务一方不知情要偿还吗
    婚后债务一方不知情要偿还吗 在夫妻婚后,可能一方背着另一方对外有所欠债,而此时对于不知情的一方来讲,是否需要承担清偿义务呢?可能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但具体却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婚后债务一方不知情需要偿还吗的问题。 一、婚后债务一方不知情需要偿还吗 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手里有欠条就一定能打赢债务官司吗?
    手里有欠条就一定能打赢债务官司吗 在债务纠纷的官司中,债权人所持有的欠条是很重要的证据资料,因一张完整有效的欠条能够有效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但是债权人只要手里有欠条就一定能打赢债务官司吗?除了欠条这一证据之外,债权人打债务官司需要有哪些证据,才能让胜率更大?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手里有欠条就一定能打赢债务官司吗 欠条是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是起诉...


·借贷纠纷败诉的话会关押么
    借贷纠纷败诉的话会关押么?借贷纠纷败诉的话不会被关押。民间借贷一般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即使债权人起诉胜诉,债务人仍然不予偿还,人民法院可强制执行。我国《民法通则》规定,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二、民间借贷不还怎么起诉?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


·办假离婚证贷款的风有哪些
    一、办假离婚证贷款的风险 1、目前法律没有硬性规定假离婚买房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国家也没有关于假离婚后再购房的强制性规定,因此目前没有追究用假离婚证买房的依据。但如果日后经查实会追究责任,也就是指取消二套房优惠,并且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2、假离婚包括了真离婚这个法律事实,真离婚的法律后果是当事人在离婚前的财产按离婚协议约定确认权属,在离婚后到重新登记结婚前购买的财产则不能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行政处罚法规定分期缴纳罚款期限是多久?
    行政处罚法规定分期缴纳罚款期限是多久 一、行政处罚法规定分期缴纳罚款期限是多久? 分期缴纳行政罚款的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应该看行政单位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


·追讨欠款法院怎么收费
    追讨欠款法院怎么收费 一、追讨欠款法院怎么收费 讨债起诉,诉讼费的收费标准与诉讼标的有关。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利息怎么那么高?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利息怎么那么高?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利率高与不高,要看跟谁比。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给贫困人群的贷款。他们很难拿到商业贷款。虽然商业利率较低,但对他们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高利贷才是他们唯一有可能借到的钱。如果与农村的高利贷相比,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利率并不高。人们认为小额贷款的利率高,往往是跟商业银行的利率相比。然而,简单地拿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机构的名义利率直接相比,有极大的不合理之处。...


·欠款发生前企业注意什么
    欠款发生前企业注意什么在现今社会,企业之间在经济往来交易中,难免会有欠款的发生。企业如果不重视对欠款的管理,就容易产生呆账坏账等。那么,在欠款发生前企业要注意什么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欠款发生前企业注意什么 在欠款发生前,作为债权人的企业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审查方的主体资格; 2、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 3、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合同转让和债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合同转让和债权转让有什么区别对于合同转让,我们知道是将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或者权利进行给第三方,包括原合同方的债务人同样转给了新的合同人,而债权转让从字面意思我们可以看到也是债务的转让,那么合同转让和债权转让有什么区别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一、债权转让与合同转让中的债权转让的区别?相同点: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与合同转让中的债权转让都是合同中的债权人将自己拥有的债权全部或者转让给他人。不同点: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