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开荒土地使用法规定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开荒土地使用法规定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开荒土地使用法规定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归开荒者所有,在我国,城市和农村差距较大,无论是贫富还是土地的使用率,在城市一般都存在用地不够的情况,而在农村,还有很多荒废的土地没有开垦。有些农民会根据自己的需要,将一些荒山开垦出来供自己生产作物等。二、土地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的相关规定(一)1、土地属于集体,但生产队无权收回,要居委会以村集体的名义才有权收回2、居委会以村集体的名义收会荒山的,要有合法的理由,并且没有经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不能破坏林木、果林、耕地3、开发的山地,如果现在是耕地,则要补偿你开垦所需的合理费用,如果是林木、果园则要赔偿你林木、果园的合理损失,但应没有承包合同或其它合法证件,补偿可能会相对市场价格要少4、地上附着物在没有确定归属人前,不得破坏、占用,否则以非法占有论处5、任何单位或个人,甚至相关权力机关不得侵犯合法的劳动成果,否则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诉,或向法院起诉(二)农户开垦耕种的“四荒地”、闲塘空地、“拱头地”等集体未利用土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四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未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农户私自开垦的荒地,应报请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处置。对报请国土资源部 门批准,确认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且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未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未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可采取村民议决方式,决定是否纳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对村民议决不同意的,应在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中对新开垦土地进行备注登记,但不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待有关规定明确后再处置。在农村,农民若是想获得更多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开荒,但是为了防止农民依照自己的意愿,随意的开荒,我国立法机关也制定了《土地开荒法》。根据此项法律规范的规定,开荒土地是需要获得国家机关的同意的,同意之后,开荒的土地属于该主体个人所有。



相关内容:

·无为县土地使用权2023有哪些规定?
    无为县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近些年,国家积极鼓励农村人口进城落户,由于农村权益与城市权益只能二选一的户籍改革政策,无为县居民在进城与务农中反复权衡比较。现无为县土地使用权在落实保障农民基本用地权益中都有哪些新政新规?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相关整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无为县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 《土地管理法》统一规定进城落户农民依旧可以享受到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切实...


·海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海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海南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 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石家庄市人民 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


·征地批文的有效期是多久?
    征地批文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征地批文的有效期是多久?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九条规定,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另,《湖南省征地程序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征地批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征地经依法批准后,市州、县市人民政府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上述文件均规定...


·建高速公路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交通也越来越方便,俗话说的话想致富先修路。那么,修建高速公路就会必不可免的征收土地。建高速公路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一些帮助。 建高速公路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建设征用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由省市自治区具体确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


·海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海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原来城市规划落后的原因,导致现在在城市的发展种不得不面临着拆迁征地等问题。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各地方政府必须依据中央政府的规定,作出符合本地的拆迁征地工作的标准文件,并向社会各界公布。那么,海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为您准备了相关资料。关于海城市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海政办发〔2010〕22号各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东兰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东兰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东兰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武篆镇、东兰镇、隘洞镇、长乐镇、三石镇、长江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4939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341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085元/亩到16341元/亩之间。 泗孟乡、兰木乡、大同乡、巴畴乡、金谷乡、三弄乡、花香乡、切学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2782元/亩;集体土地建...


·杭州土地使用权契税是什么?
    杭州土地使用权契税是什么?我们现在都知道土地使用权契税是什么吗,您可能还不是特别的明白这个词语是什么意思,他对于我们还是比较重要的,我下面就为您整理了一些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杭州土地使用权契税是怎么回事。1、契税(买方支付)根据国家规定 ?,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 ?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


·土地使用权转让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土地使用权转让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土地转让时,土地收入与税法允许扣除的成本有增值额的,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对于土地转让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要将土地收入与税法允许扣除的计税成本与企业全部的经济业务一起进行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0的,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个体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个体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土地,对于国家和公民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不管是日常生活当中的经济发展和住房问题,这个过程当中都会涉及到土地的使用。所以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也是可以对土地使用证进行过户的,但是土地使用证过户必须携带好相关的材料才能够顺利的过户。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个体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一、个体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办理土地使...


·农民个人土地使用权利租赁年限有什么规定
    随着城市现代化的发展,城市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来进行建设。所有很多的人背井离乡来到大城市打工挣钱,这么一来农村的人口就越来越少。这也就让很多农村的人将土地出租后再出去打工。那么农民个人土地使用权利租赁年限有什么规定呢? 一、农民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有哪些规定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


·土地使用证发放时间需要多久?
    土地使用证发放时间需要多久? 一、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 、土地登记申请书 2 、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 、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 政府行文 ) 4 、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 ...


·异地执行行政拘留可以在本地查到吗?
    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对行政拘留不会陌生。比如说比较喜欢喝酒的人,喝完酒就容易吵架斗殴等情况,甚至是情侣吵架有的可能严重一点都会闹到派出所,根据情节可能会被判处行政拘留等的处罚。异地执行行政拘留可以在本地是不是可以查到,这会不会影响自己的信用等级等等,今天我们带您学习一下。一、行政拘留的含义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