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外资企业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一、向外资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15个工作日)
(1)外资企业启动解散、清算程序前,须向原审批机关请求批准,所需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的申请书,并由所在地(镇/街道外经办或工业园区)签署意见并盖章;
2、企业权力机构(股东或股东会,董事会)关于提前终止合同、章程的决议,如: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附董事会成员名单)、执行董事决定;
3、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提前终止章程声明(合资、合作企业则提交提前终止合同、章程协议书);
4、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原合同、章程(复印件);
5、终止租赁关系协议书;
6、企业关于员工劳动关系状况的说明(包括员工遣散、安置及经济补偿的说明)
7、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8、原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9、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2)审批机关收到终止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作出批准企业解散的通知,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系统中增加批准企业解散的信息。
二、成立清算组,并向工商机关备案、公告(10个工作日)
1、企业应在批准解散之日起15 日内成立清算委员会,依法开始清算。清算委员会由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债权人代表以及有关主管机关的代表组成,至少三人,推选负责人一名,并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参加。
2、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进行“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备案,所需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清算组出清算报告(3个月)
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
2、清算委员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提出的财产评估作价和计算依据、制定的清算方案,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债务清偿表》、《财产分配表》以及《清算事项说明》,出具审计报告/清算报告等;
四、向审批机关(外经委)提交《清算报告》,该报告需经企业权利机构(股东)签字确认,获得正式批准。( 10个工作日)
五、税务局完税注销,办理清税、清票手续,并注销税务登记证(15个工作日)
(1) 注销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表;
(2) 上海清理销毁空白发票登记表;
(3) 企业金税卡、IC卡移交清单(防伪税控企业提供);
(4)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 发票购用印制簿;
(6) 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清税审核表;
(7) 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外经贸委等有关部委签发的终止通知书或者同意终止的相关决议;
(8) 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清算表;
(9) 最后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0) 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的清算审计报告;
(11)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联系单;
(12) 上海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合格通知书;
(13) 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六、向工商机关注销(15个工作日)
1、 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原件
2、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原件
3、依法做出的决议或者决定原件
4、经公司权力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原件
5、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6、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其他有关文件
七、依次注销其它证件
1、上海市外汇管理局:外汇登记证注销(15工作日内)
2、开户银行:银行帐户注销(5个工作日内)
3、质量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1日)
4、统计局:统计登记证注销(1日)
5、财政局:财政登记证注销(1日)
6、公安局:印章、印鉴注销(1日)
上述内容是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总结得出的外资企业清算流程,综上可知,外资企业在进行清算、解散、注销每一个步骤时,都需要严格遵循法规,完成这一系列合计大约需要7-8个月,所以最好做好承担时间成本的准备,
相关内容: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废止后的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废止后的规定? 一、适用法律确定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废止后,外商投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外商投资法律和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未作详细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 二、需向审批机关提交的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因下列原因而提出解散的,需向审批机关报送提前解散申请书、企业权力机构(董事...


·破产清算影响执行吗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面对的各种法律问题和情况也越来越多。在实际情况当中,法律之间的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多的被人们发现。这个时候就需要不断地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来对之前的矛盾问题进行补助,在企业和合同当中有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叫做破产清算。而在破产清算的过程当中如果企业还要执行其他的民事义务和责,如果企业还要执行其他的民事义务和责任的话,这个时候就出现了矛盾,那么执行和破产清算有什么不同,以及在破产清算...


·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
    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下面我们给您整理一下这方面的资料。 一、什么叫公司清算 ? 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剥夺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


·企业破产法不出工资怎么办
    企业破产法不出工资怎么办?可以找单位协商要求结清工资,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仲裁之后可以进行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二、企业以破产为由不支付工资怎么申请劳动仲裁?1、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


·分公司注销后,原负责人能解除限高令吗?
    被执行分公司已经被批准注销,注销后该公司已不存在,且该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该分公司注销后相关权利、义务归于总公司,现分公司已不存在,应当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销。 案情简介 一、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伍修德与江苏国龙翔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国龙翔建设有限公司云南...


·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人顺序如何排列?
    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人顺序如何排列? 企业在资不抵债,或着达到股东之间约定的破产条件之后,一般都会申请进行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是很多债权人不愿意见到的事情,因为自己的债权可能面临着无法追回的后果。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企业破产的债务清偿顺序。那么,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人顺序如何排列?详情参考下文。 一、破产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


·怎样对虚假破产罪进行认定
    虚假破产罪属于结果犯,行为人不仅要实施虚假破产的行为,而且要给债权人和其他人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失,才能构成本罪,才能予以追诉。那在司法实践中,应该要怎样对虚假破产罪进行认定呢?法律中规定虚假破产罪的认定标准又是怎样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对虚假破产罪进行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公司、企业的破产制度和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破产制度主要是指国家破产法所保护的...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方面 一、破产清算损失有哪些 1、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减少金额; 2、处置清算财产过程中取得的财产变卖收入小于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发生的损失; 3、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和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增加金额等。 二、流动性损失 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后,企业各类利益持有人(interest holders)手中的金融凭证 (债券、银行债务、商业信用和股票等)面临两类损失:一是因公...


·企业破产重整的流程
    企业破产重整的流程最新出台的《企业破产法》其中提出的一项制度——破产重整,是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破产但又有重生希望的企业的一项挽救措施。那么当遇到破产困境时,企业破产重整的流程该如何具体推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简要概述。企业破产重整的流程破产重整是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再生的债务人,通过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进行生产整顿和债权债务清理,以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破产重整的具体流程如下...


·破产撤销权应在法定期间内行使吗
    破产撤销权应在法定期间内行使吗 一、破产撤销权应在法定期间内行使吗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一)发现有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二)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 有前款规定情...


·破产清算公司职责包括哪些?
    破产清算公司职责包括哪些? 一、破产清算公司职责有哪些? 1、清算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183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由...


·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一、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二、公司申请破产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