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一定要赔误工费营养费吗?

一、交通事故一定要赔误工费营养费吗?交通事故并不一定赔偿误工费和营养费,造成对方误工损失的则需要赔偿误工费,有关营养费可以参照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的情况酌定。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1.误工费的赔偿。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2.营养费的赔偿。要审查补充营养是否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有因果关系。要正确区分受害人原来就需要补充的营养和受到伤害后需要补充的营养。区分标准可以采纳民法的原因力理论。与确定营养费的根据一样,在确定营养费给付标准时,严格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审慎予以决定。二、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一般都会造成人员受伤,所以一般都是需要赔偿误工费和营养费的,特殊情况下,如果对儿童或者学生造成了伤害,由于并不具备工作劳动的情况,所以是不需要支付误工费的,但是营养费是必须要支付的,具体的认定情况应当结合对方的实际情况而定。



相关内容:

·交通肇事逃逸死亡的判几年?
    交通肇事逃逸死亡的判几年?交通肇事逃逸死亡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逃逸人的此种行为会产生...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万某诉刘某健康权纠纷案2012年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万某诉刘某健康权纠纷案2012年6月9日10时3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某路,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南向西左转弯行驶,万某驾驶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两车相撞,造成万某受伤。因刘某未按规定让行,事故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刘某负全部责任。万某的伤情经医院诊断为腰2椎体压缩骨折。万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赔偿其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2万余元。刘某...


·一、根据交通事故的检验或鉴定的需要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根据交通事故的检验或鉴定的需要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尸体检验:尸体检验分为尸表检验和解剖检验。 1、尸表检验是对交通事故致死尸体表面伤痕的例行检验; 2、解剖检验主要用于: (1)肇逃案,通过解剖尸体确定侦破方向,为破案提供证据; (2)多车碰撞、碾压尸体,寻找最先撞击车辆,确认直接致死原因; (3)死因不明尸体查清死亡原因。 (二)轻重伤鉴定:检验交通事故伤害对象致伤原因和伤...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需要双方签字?
    现在生活中的交通工具种类越来越多,人们出行越来越便利,大大增加了效率,同时也增加了事故风险出现的可能。一旦遇到道路事故,可以由交警进行来判断并出具认定是,但是有些人并不是很清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需要双方签字,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需要双方签字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第十六条规定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


·车祸人伤协议赔偿标准护理费怎么计算?
     一、车祸人伤协议赔偿标准护理费怎么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


·增加抚养费要交什么材料
    一、要求增加抚养费要交什么材料1、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2、综上规定,要准备:原定的抚养费数额证据、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统计部门公示)以及孩子实际支出的清单及相关的证据以及被告收入证明。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交通事故扣车如何取车
    交通事故扣车如何取车 1、车辆检验的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2、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


·怎么处理道路交通损伤赔偿纠纷
    怎么处理道路交通损伤赔偿纠纷(一)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过程中,调解具有重要的作用。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并对调解的期限及协议的执行等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了大量...


·交通肇事罪是第几条,构成要件是什么
    开车的时候如果不小心撞了人,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会涉嫌交通肇事罪,受到相应的处罚,这在我国法律上法条是有明确规定的,但是很多人就不知道交通肇事罪是第几条,导致每每需要了解该罪相关知识的时候,都不能顺利的找到该罪的规定,下面就来为您介绍相关知识。 一、交通肇事罪是第几条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患者出院后有误工费吗?
    交通肇事患者出院后有误工费吗?交通肇事患者出院后,是有误工费赔偿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


·交通事故责任方如何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要冷静的处理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方也要积极承担自己的责任,不逃避推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如何处理呢?交通事故责任方承担哪些费用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如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


·交通事故逃逸的责任怎么认定
    我们知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要是肇事者为逃避法律制裁,从而选择逃离事故现场的话,这样的行为就会构成逃逸。需要注意,我国对交通事故逃逸的行为处罚是比较严重的。而在作出处罚之前还是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那么交通事故逃逸的责任怎么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责任怎么认定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