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监视居住用不用交身份证?

监视居住用不用交身份证?监视居住会扣押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居民身份证扣押制度的基本涵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扣押居民身份证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限制犯罪嫌疑人随意离开其居住地,除此之外不能有其他目的。(2)有权扣押居民身份证的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3)扣押居民身份证的适用范围法律有明确规定,即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对其他采取强制措施的,不应扣押居民身份证。(4)扣押居民身份证的程序具有规范性,公安机关对确实属于应当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需要扣押居民身份证的,应当严格依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当场制作《扣押物品、文件清单》.(5)居民身份证的扣押具有国家强制性。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综合上面所说的,监视居住就是不能离开执法人员规定的范围,而且还要缴纳犯罪嫌疑人的所有证件,一般监视居住都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执法人员也一定要把握好时间,而且还要根据法院规定的流程来,这样办理案件才算是合理、合法的。



相关内容:

·婚后夫妻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夫妻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夫妻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 属于共同财产,婚后买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关系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例外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丅型路口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分?
    随着现代化的进一步发展,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质的飞跃,出门以车代步的喜悦无法掩盖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给人带来的忧虑。尤其是在交通事故不断的交叉路口,有的有复杂的交通信号,有的没有,究竟该怎么走,人们往往会因为对交通规则的不熟悉或不遵守等因素而引发交通事故,那么,T型路口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分呢?就让的我们来为您做详细分析。丅型路口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章的...


·路上骑电动车摔倒算不算工伤?
    路上骑电动车摔倒算不算工伤?路上骑电动车摔倒不算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班途中受伤,只有两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即: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以及”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上班途中摔伤与此无关,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职工上班途中摔伤是非因工负伤,医疗费用应按医...


·借车给他人使用有什么风险
    借车给他人使用有什么风险? 借车给他人使用有什么风险 1、借车人因操作不当将汽车损毁。 借车人侵害他人财产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其所损毁的汽车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此种情况为简单的侵权纠纷,责任明确,易于解决。因此,出借人在借车前应当充分考虑和明确借车人的情况,确保其有驾驶执照,并且尽量不要把车借给冲动易怒,饮酒逞能之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借车给别人,借车人出了事故。 出借人借出爱车,...


·员工交社保要从工资扣吗?
    员工交社保要从工资扣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这三项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员工个人缴纳部分一般由单位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这两项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全额承担。二、如何计算保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乘缴费比例。1、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各...


·办了营业执照就要交税吗?
    办了营业执照就要交税吗不一定的。领取营业执照后,记账报税是必不可少的。不管是否盈利,是否经营,都必须要报税。但是缴税就未必,比如,没有经营的,没有盈利的企业,可以申请零报税,零报税就相当不用缴税。(一)、如果办理营业执照的是公司只要你的公司没有收入,也就是说只要你的公司没有开发票,那么你的公司是不用交税的,因为公司的交税是通过发票来定的。(二)、如果办理的营业执照是个体的工商户的话,个体工商户的缴...


·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是从事故
    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是从事故现场调查当日起十日内出具。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对于已经进行了现场勘察的交通事故,应当在从进行现场勘查之日起10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所涉案件中,存在需要进一步鉴定的情况,可以适当予以延期,但在鉴定结果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对于尚未侦破的交...


·教师暑假期间车祸有误工补贴吗?
    教师暑假期间车祸有误工补贴吗?教师暑假期间发生车祸,是可以要求误工补贴的,但如果没有产生收入的减少情况,则不可能主张误工费赔偿。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


·一、电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久?
    一、电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久?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最长是5日,另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车辆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0日,责任认定轻微事故期限在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二、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1、拍照、挪车。 发生小事故后,我们首先要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然后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 拍照是快速处理重要的证据,...


·内幕信息交易罪立案标准
    内幕信息交易罪立案标准 对内幕消息的保密是维护市场秩序所必须的,但是扔有人利用自己身份获取内幕消息,拿内幕消息和别人做交易,满足自己的金钱欲望。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不仅违反保密规定,也触犯了法律中的内幕信息交易罪。接下来,我们将深入介绍内幕信息交易罪的内容。 一、什么是内幕交易罪 内幕交易罪,是指评判或者通晓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或者单位,在涉及...


·股权质押回购交易是什么
    股权质押回购交易是什么 一、什么是股权质押回购交易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二、定义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联合发布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标...


·破坏交通工具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破坏交通工具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一、破坏交通工具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破坏交通工具罪立案条件是根据《刑法》第116条;第119条第l款的规定;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上述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应当立案追究。 本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破坏了正在使用中的交道工具;并且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就会威胁到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求实际已经造成...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