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有哪些? 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有哪些? 合同法 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 第二百三十七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三十八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三十...
·合同约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何时起算 合同约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何时起算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时效的意义就在于督促您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没有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胜诉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期限进行约定,有利于计算诉讼时效的起算。那么 ?合同约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 ?何时起算呢?下面,请你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一)合同约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何时起算合同约定履行期限那么诉讼时效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两年,即当债...
·实践性合同有哪些 实践性合同有哪些?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什么一、实践性合同有哪些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2)保管合同。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质押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
·合同到期不续签赔偿规定是什么? 合同到期不续签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的,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
·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 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提起合同纠纷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则为营业执照),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递交起诉状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受理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
·关于离婚的合同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规则】 关于离婚的合同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规则】 1、离婚协议书内容的规则: a、双方必须明确是自愿离婚; b、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双方自然达成的; c、在离婚协议书中需表达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的处理意见。 2、协议书离婚形式的规则: a、协议书所使用的纸张必须使用A4纸张,必须使用蓝黑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b、双方需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且需要在婚姻登记员前进行签名; ...
·合同无效诉讼主体是谁? 合同无效诉讼主体是谁?只有合同当事人才有权提起,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是无权提起的,因为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合同效力只涉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所以第三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合同双方当事人)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即合同的效力确认,因为合同效力只涉及合同当事人不涉及第三人,第三人与合同当事人不存在合同上...
·没有签合同可以告对方吗 可以的,在司法实践中没有签订合同是可以起诉的,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法院就会受理起诉的请求。法律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
·培训合同违约金怎么定? 培训合同违约金怎么定? 一、 合同期与服务期,该以哪个为准? 有签定培训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需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 违约金的规定是否合法 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总包合同无效影响分包合同效力吗? 总包合同无效影响分包合同效力吗? 一、总包合同无效影响分包合同效力吗 总包合同无效不会影响分包合同效力。因为主合同是指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不受其制约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分包合同的标的虽是总承包合同的标的一部分,但分包合同并非依赖总承包合同,其具有独立性,其效力的认定不依赖于总承包合同,故分包合同不是总承包合同的从合同。 二、一般情况下,存在哪些情形的时候,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才会无效 存...
·无偿租赁合同税务局认可么? 无偿租赁合同税务局认可么? 一、无偿租赁合同税务局认可么? 认可,无偿租赁合同在税务部门的认定上只要交纳相关税费就不存在问题,具体的税费有: 1、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的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
·买卖合同毁约标准可以自己定吗? 买卖合同毁约标准可以自己定吗?买卖合同毁约标准是不可以由自己一个人来定的;为了保证双方当事人能够履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是可以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的,如果一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的,则需要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