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在工地不给工资怎么办?

一、在工地不给工资怎么办?1、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投诉举报电话详细咨询当地劳动部门。2、当地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3、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劳动仲裁的时效:60日;即劳动者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但很多劳动者一直疑问,怎么界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规定,拖欠工资的争议,以劳动者收到用人单位的“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否则以“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作为标准。)4、当地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特别提醒:职工要注意在工作中保存工作服、工作证、考勤卡、工资卡、社保卡、同事证明、工作来往等证据,方便维权。二、拖欠工资几天算违法?按照《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的规定,工资必须按月支付。超过约定的工资发放日,就应视为拖欠工资。”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后双方也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在合同中也是规定了工资报酬的具体金额以及具体的支付时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也是属于违约行为,所以劳动者是可以依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来索要赔偿费用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工作证明范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工作证明范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文书送达地址: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_日止。 2、试用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3、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是什么?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


·在我国什么是工程质量评估?
    在我国什么是工程质量评估? 工程质量评估全称第三方工程质量与风险评估也称建筑工程咨询评估,于2010年兴起的一种建筑相关行业,主要工作针对客户的建筑工程管理现状,进一步完善科学客观、标准统一的第三方评估体系,从工程一线入手,通过对工程不同阶段的现场综合检查、实测、数据采集、系统分析,评定出项目不同阶段的管理水平、质量合格率、风险状态,并针对性提出改进建议,努力让客户单位的决策者清晰掌握旗下各个在...


·解除劳动关系条件是什么?
    无论是做什么工作,劳动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可以约束双方从而保护两者的利益不受迫害。劳动合同的解除必将给个人带来很多损伤,是需要每个工作者重视的。那解除劳动关系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也不...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经 年 月 日经过投标方式对 工程进行招标,经过现场议标,决定由承包方中标承建。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有哪些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有哪些? 工程质量验收对于完成一项工程来说是最后也是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一项工程完成了如果不能完成工程质量验收等于白做。由于近年来豆腐渣工程屡次出现,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也愈加严格,流程也更加繁琐,这也是对于老百姓的保护,那么下面我们就告诉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有哪些? 一、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有哪些?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向监理单位...


·年中辞退员工需要发年终奖吗
    年中辞退员工需要发年终奖吗?正常情况是不可以要求年终奖,但是如果年终奖属于绩效的一部分,那么就可以要求发放年终奖。被公司辞退,需要公司与员工工资结算完毕,工作交接完成。公司需要足额支付员工工资,而且年终奖属于公司对员工的福利,不属于工资中的一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无故被辞退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性补偿,经济性裁员辞退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


·上市企业壳卖了能强制辞退员工吗?
    上市企业壳卖了能强制辞退员工吗?企业不可以随便辞退员工,除特殊情况外,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公司违法辞退员工,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说不是企业想辞退员工,就可以随便找借口把员工辞退。如果企业无故把员工辞退,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辞退无效;如果员工不想继续在该企...


·企业倒闭员工如何赔偿?
    企业倒闭员工如何赔偿?每天都会有新的企业成立,也会有旧的企业倒闭。作为打工一族,我们自然关心:一旦自己所在企业倒闭,有没有赔偿的问题。法制社会下,劳动法就是我们的保护伞。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企业倒闭员工如何赔偿的相关资料。 一、企业倒闭,员工赔偿标准 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根据...


·分公司劳动合同诉讼主体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
    分公司的合同主体既可以是总公司也可以是分公司自己。分公司具有合同主体资格的,其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在法律地位上,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只要具备营业执照,就有了合同主体资格。作为和分公司签合同的一方,为保障自身权益,可以要求总公司盖章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


·劳动法缓刑职工怎样规定的
     一、劳动法缓刑职工怎样规定的 判缓刑也是被认定为有刑事犯罪的行为,会被开除公职。 如果是公务员就一定会被开除公职。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第(一)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因此被认定为有刑事犯罪的行为的就不再具备担任公务员的条件,会被开除公职。 如果是企、事业单位,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第(四)项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


·保洁员能申请工伤吗
    保洁员当然也是可以申请工伤的。如果属于工伤,需要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