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房子共同财产怎么离婚时分配?

一、房子共同财产怎么离婚时分配?


共同的房子一般是作平均分割;


(一)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对所有权无争议的处理情况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格进行分割。


(二)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部分,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比如一方购买房屋时花费50万,经过双方出资装修后,房屋升值30万,总价值80万,那么升值的30万则应该平均分割;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根据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五)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如哪一方负责抚养子女等因素判决由哪一方当事人使用。待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房产作为个人财产时的处理情况


夫妻在离婚时仅能对共同财产主张分割或处理,而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主张权利。根据我国《婚姻法》,下列情况认为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


(一)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在付清了全款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二)一方婚前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接受赠与取得的房产,并且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遗嘱继承人或受赠与人只为夫妻一方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不管是金钱还是房子或者是股份那么在离婚时都是必须要分配平均的,在婚姻法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所以,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就要认定好,那些是个人的财产,那些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科。







相关内容:

·买二手房过户费怎么算
    买二手房过户费怎么算 1、契税:缴纳人:买方; 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大于140平或二次购买(不论多大面积):缴纳房款的3%; 2、营业税:缴纳人:卖方; 房改房、商品房、普通住宅,房产证年限不满两年:缴纳房款的5.6%;房产证 年限两年以上:不用缴纳营业税; 3、营业附加税:营业附加税包括城建税、...


·为商品房购买者提供按揭贷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紧张的状况
    为商品房购买者提供按揭贷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紧张的状况,使老百姓购买商品房成为可能,也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了融资手段。但是按揭贷款购房并非是一条通往幸福生活的康庄大道,那么按揭购房是否有法律风险?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按揭购房是否有法律风险 按揭制度对银行、开发商、购房者三方都有风险,对购房者的风险主要表现为: 1、开发商取得银行划给购房人贷款后,挪作它用,或卷款潜逃...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去售楼处买房子主要问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去售楼处买房子主要问什么? 1、首先通过媒体收集有关房地产项目的各种信息。 2、通过对自身的消费需求状况(购买能力、欲购买楼盘位置、居住小区的配套、环境、物业管理、总价格、面积等)进行全面、综合的衡量与分析,初步确定一个适合自身实际需要的购房框架,然后结合收集的各种楼盘信息进行筛选、比较,确定几个备选项目。 3、对备选项目通过收集的楼书资料,电话咨询或熟悉该项目的朋友做一番...


·起诉离婚房屋拍卖多久?
    离婚的人数在不断的增加相应的离婚上的问题也在不断的发生,离婚房产就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当你无法进行偿还的时候,贷方就会按照规定起诉到法院要求拍卖你的合法房产来进行偿还贷款,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那么起诉离婚房屋拍卖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起诉到拍卖房子要多长时间 起诉完了,得等判决。判决你胜诉了之后,还要去立案执行,执行期间,如果如果被告有钱赔偿,那都不用拍卖房子。如果被告那房子还是唯...


·老人的房子给儿子怎么立遗嘱?
    老人的房子给儿子怎么立遗嘱? 一、老人的房子给儿子怎么立遗嘱? 老人的房子给儿子立遗嘱可以通过书写遗嘱的方式,当然可以进行公证。因此,遗嘱受益人需要拿着遗嘱公证到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人员询问了全部继承人手中是否还有其他遗嘱,以确定受益人所持遗嘱是最后或唯一的一份。询问其他有继承权的人是否还有其他遗嘱,是保护其他法定继承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例如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就是重要的一类人群。 二、法律规...


·离婚分割房产法院收费吗?
    离婚分割房产法院收费吗?收费,按照标的额收取,具体看房产值多少钱。《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以下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有效期是几年?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有效期是几年?诉讼时效是通过诉讼方式获得法律保护的一种期限。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如合同纠纷、债务纠纷等,也就是说要在3年内向法院起诉。那么,该如何在现行的诉讼时效制度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1)如果通过协商、调解等非诉讼方式不能维护自己权益的,一定要在二年内或一年内向法院、仲裁委等起诉或申请仲裁。(2)如果没有履行期限的,随时可要求履行,但一旦提出要求后,就要在提出要求之日起...


·“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来说,“认购书”是买家与发展商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它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有关司法解释里却有这样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因此,“认购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要看其具体内容,不能一概而论。在这里,要特别提醒的是,在订立涉及诚意金...

·我国安置房属于商品房吗?
    现阶段我国城市化建设进展越来越迅速,但是城市中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地居民都对房子有很大的需求,很多人对于安置房和商品房都分不清楚,认为安置房就是商品房,实际情况是什么样的。那么我国安置房属于商品房吗?下面就我国安置房属于商品房吗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我国安置房属于商品房吗? 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1、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


·房屋租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房屋租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


·立遗嘱继承房产公证费怎么计算?
    立遗嘱继承房产公证费怎么计算? 一、立遗嘱继承房产公证费怎么计算? 1、房产继承公证的费用 (1)400万元以上的,收费3000元。 (2)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收费100元; (3)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收费300元; (4)3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的,收费2000元; (5)2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收费1000元; (6)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一、公司买房与个人买房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买房与个人买房的区别是什么? 1、房产所有权区别:以公司名义买房,领的产权证是单位名称,以个人买房是私人所有,单位房产要转让需经董事会股东决议,方可转让,个人房产转让只需夫妻签字即可。 2、契税不一样:个人144平米以上3%,144-90平米1%,90平米及以下免,单位均为3%,房产登记费80元/件。购房合同备案,预防开发商一房两卖,保障购房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以公司名义购房能规避限...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