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毁约要赔多少? 租赁合同毁约要赔多少?租赁合同毁约要赔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数额为限,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不超过20%”,应是指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这只能适用于定金约定,约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二、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有哪些?1、在租赁关系中,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时候,应该提前一个月来...
·合同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区别? 合同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区别?双方当事人如果签订了某项合同,为了今后矛盾的有效解决,一般都会对该合同的违约责任进行严格的规定,当然,一些人还会要求违约方对物品的损害进行赔偿。那么,合同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一、损害赔偿与实际损失的区别《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采...
·未成年签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未成年签合同有法律效应吗与未成年人签的合同是否有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的未成年有权依照合同自由原则订立合同,和他人签订合同并不违法,只要合同没有其他效力瑕疵的,合同就是有效的。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他们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此时未成年可以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
·1、签订合同时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大兴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因合...
·提前解除合同通知函怎么写 提前解除合同通知函怎么写 提前解除合同通知函怎么写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书面通知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原于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该合同于 年 月 日予以解除。并就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在天内将铺位退回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2、乙方需交清租金、水电...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哪些造成合同效力待定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主体及客体方面存在着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其中分为无行为能力人的订立的合同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二是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其中包括四种情形:1、根本无权代理。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3、超越代理权限范围进行的代理。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三是无权处分行为。二、效力待定合同怎样才能有效效力待定的合同被追...
·合同欺诈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欺诈的种类有哪些在实际签订合同的时候,有的人可能会遇到合同欺诈的情况,而这样的情况严重的话,则有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合同诈骗罪。当然,若仅仅是一般的合同欺诈,其中也是包括了一些类型的。那到底合同欺诈的种类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合同欺诈的种类有哪些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是不法分子赚钱的一种手段,可谓花样繁多。但这种迷惑也急于赚钱的人们的手段,其实并不高明,避免上当,人们只须记住:...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情形有哪些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情形有哪些 一、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情况有哪些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其中 ,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解除、终期届至等为合同的相对终止,即合同履行效力的消灭。 1、清偿 清偿是按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行为,即按照约定履行。 2、解...
·法定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会承担赔偿吗? 法定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会承担赔偿吗?是否会承担就要看双方是如何协商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
·仓储合同保管方? 仓储合同保管方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一、仓储合同保管方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一)保管方的权利: 1、仓储费用请求权 2、损害赔偿请求权 保管人因仓储物的原因(包括性质、瑕疵)等所受的损害,可以要求存货人负赔偿责任,但保管人已知有问题时,则不在此限。 3、留置权 保管人对于所保管的货物,因保管费及因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仓储物的瑕疵而遭受的损害,在存货人拒绝赔偿时,享有留置权。 4、...
·合同诉讼时效的分类有哪些 在现当代社会,时间是一个很宝贵的概念,当然在诉讼的过程中同样存在诉讼实效性,其中包括合同诉讼时效,它是通过时间效应的规定促使债权人必须积极、主动形式债权,从而在这个过程中确保债权人的利益没有受到损害。那么合同诉讼时效的分类有哪些?下面为您介绍。 一、普通诉讼时效时限 依民法通则的规定,可分为以下三类:1、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九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
·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的支付时间 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并不得违反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的支付时间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的支付地点 依《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七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买卖双方通过补充协议确定,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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