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离婚后孩子有财产继承权吗?

一、离婚后孩子有财产继承权吗?

如果夫妻双方的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再也不想和对方在继续走下去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就会选择离婚。但是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他们的亲生小孩对其父母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因此,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了,不会对其亲生的孩子的继承权有任何的影响的,孩子仍然享有继承权,并且还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孩子不是夫妻双方的亲生孩子,通俗来讲,孩子与夫妻双方之间的关系是养父母子女的关系或继父母子女的关系时,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就会对其孩子的继承权产生影响。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离婚父母与子女的继承关系有哪几种?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父母与子女的继承关系有几种情况:

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

2、养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基于抚养,但离婚后子女归养父或养母一方单独扶养。

3、继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

二、离婚后的哪些子女享有继承权?

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因此父母离婚不会影响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

2、养父母子女之间,则可以因为养父与养母的离婚,子女归抚养父亲或抚养母亲一方单独来扶养,从而使得不尽抚养义务的养父或养母的一方与原养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解除,因此这会导致相互继承遗产权利的消灭。

3、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也可以因继父和继母的离婚,子女归继父或继母一方单方扶养,另一方因其不继续承担扶养责任而使原来的扶养关系终止,从而导致相互继承权的消灭。

另外,如果养父母或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基本上已将养子女、继子女扶养长大成年,或接近成年或能够独立谋生,此后,即使出现了其养父母或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离婚的情况,均不影响他们之间的收养关系或扶养关系,并且也不影响他们之间的相互继承权。

一般来说,夫妻之间如果没有养子女也没有继子女的,就算双方离婚,在其死后,其子女都享有双方财产的继承权,但是若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养子女或者是继子女的,离婚后,对继子女或者是养子女有抚养权或者是子女对其有扶养权的,子女就享有那一方的财产继承权。


相关内容:

·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兄弟姐妹包括哪些?
    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兄弟姐妹包括哪些?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规定,”兄弟姐妹包括有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可见,兄弟姐妹的范围应界定为: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因此结拜的兄弟姐妹,不属于继承法上兄弟姐妹的范畴,彼此间不享有法定继承权。二、遗产继承的顺序是...


·一、夫妻其中一方继承后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其中一方继承后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其中一方继承后如果婚后继承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婚前财产一方死亡怎么分配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
    婚前财产一方死亡怎么分配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所以,该案中,死者的妻子、父母、儿子均有权继承死者的个人财产。按照《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


·关于继承权公证书怎么办?
    关于继承权公证书怎么办?1、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2、提交证明材料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


·老公死了第一继承人是谁
    老公死了第一继承人是谁 1、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 (1)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2)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 2、父母 父母包括被继承人...


·一、关于老人遗产共同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一、关于老人遗产共同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老人留下来的遗产,如果之前有立过遗嘱的话,按照遗嘱上面的条款进行分配。如果老人生前对财产未作安排的,死后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有平等的继承权,一般应当均等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二、遗产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


·被代位继承人包括哪些人
    被代位继承人包括哪些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26条的规定,被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主要是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特别注意的是,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


·被继承者需要代写遗嘱找谁代写?
    被继承者需要代写遗嘱找谁代写?只要不是与继承者有关系的人都是可以代写的;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二、代书遗嘱的条件有哪些?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放弃继承是可以撤销的吗
    放弃继承是可以撤销的吗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要恢复继承权,需经法院作出决定。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和遗产分割之前表示,恢复继承权则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表示,否则法院不予支持。放弃继承权有两种方式,一是书面的形式;二是口头的方式。放弃的表示一经作出,并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为恢复其继承权、重新主张继承权而引发的诉讼纠纷,必经人民法院依据放弃继承权人提出的恢复继承权的理由作出,否则,继承权不能复...


·起诉遗产纠纷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一、起诉打遗产官司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1、原告需要证明自己是合法的继承人。可以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那么还应提交其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要提供证明继承开始的证据。如果是法定继承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如果是遗嘱继承的,应提交遗嘱。...


·离婚很多年后孩子可以继承财产吗?
    离婚很多年后孩子可以继承财产吗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二、遗产继承如何...


·离婚后再婚前任孩子继承权的资格与现任孩子一样吗?
    离婚后再婚前任孩子继承权的资格与现任孩子一样吗?离婚后再婚前任孩子继承权的资格与现任孩子一样,再婚后的子女,如果存在相互的抚养关系的,那么也有对方当事人的继承权(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的,为遗产第一序位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原则上应该等额分配遗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