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何缩短弱电工程时间?

如何缩短弱电工程时间?想要缩短弱电工程时间,就需要制定一些分工明确紧凑的项目进度计划,只有制定了合理的进度计划,才能节约时间,而在出现特殊情况时,及时地调整计划也能够挽回时间上的损失,做到时间成本的最大限度的降低。一下是关于短弱电工程的编制项目进度计划的内容介绍:
首先列出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步骤。从最大块的工作开始进行细化,然后将每块工作分配到各项任务中,
最后收集并输入工期的估计值。在创建了任务列表并按大纲的形式将其组织起来之后,就可以决定这些任务之间的相互关系并指定日期了。
1、总控制进度计划
①此计划为项目最终进度目标,为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均指出明确的开工、完工时间,并能反映各分部、分项工程相互间的逻辑制约关系,以及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关键路线;
② 总控计划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制订,原则上一是要满足现场施工的实际需要;二是要符合各项已签合同的工期规定;
③甲方牵头制订总控进度计划,各专业负责人和总包、分包共同参与意见,经认真研究后确定;
④总控计划一经确定,便成为项目施工的纲领性文件,各方均要严格遵照执行,不做轻易调改;
⑤合同中应规定建设各方必须遵守总控计划,任何一方符合或违反工期规定,在合同中均应规定有对应、明确的奖惩措施。
2、阶段性工期计划
①阶段性工期计划的制订是为了保证总控计划的有效落实,故有针对性地对具体某一阶段的生产任务做出安排;
②制订阶段性计划,原则上必须符合总控制进度计划的工期要求,各专业分包公司在施工前必须上报该项目的生产计划,并上报甲方审核;
④甲方在必要时将下发阶段性工期计划或分部工程计划,相关分包单位务必严格遵照执行;
⑤阶段性工期计划的贯彻力度,主要取决于专业公司自身的管理水平,各分包单位应对计划的执行情况引起足够重视,加强落实、检查的管理力度,出现异常进度动向时,必须拿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务必保证阶段工期或分部工程的进度目标圆满实现,为总进度目标在全局的实现奠定基础。
⑥作为甲方应及时或随时检查、监督分包公司对计划的落实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对各分包公司的工作给以及时的激励、鞭策。
3、周计划
①周计划的制订是进一步细化到日常的施工安排中,是最基本的操作性计划,应具备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及时性和可控性;
②周计划的制订最主要是切合现场实际需要,可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可在灵活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给总控及分阶段计划以弥补;
③各分包单位须制订周计划上报总包、甲方、监理;
④周计划的上报时间是每周生产调度例会之前。项目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评价在项目实施中,由于受到各种干扰,经常出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一致的现象。这种偏差往往不是因为我们专业所造成的,但必须采取措施予以修正。我们通常采用对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通过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施工进度要求,对工程的施工进度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由负责的工程师去现场,检查进度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并定期与不定期的召开现场会议,了解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同时协调有关方面的进度关系。采用横道图比较法对照工程的实际执行状况与计划目标的差异。当出现工程进度出现大于10天以上的偏差时,我们一般要分析偏差的原因,分析偏差是否影响到后续工作和总工期。我们在采取了各种手段解决进度滞后问题后,一般还要调整工作顺序、改变某些工作的逻辑关系、缩短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等方法,用工期优化的方法对原计划进行调整。可见要想做好施工进度的有效控制,将会成为一个项目能否顺利进行、能否成功交验的一个关键。
综上所述,对于如何缩短弱电工程时间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严密的计划,计划决定施工的进度,尽管实际的操作中可能会出现偏差的问题,但是只要能及时地调整好计划,安排好施工的顺序,就能让时间不会浪费得太多,也就达到了缩短时间的目的了。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法离职赔偿有哪些规定
    劳动者都知道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做出经济赔偿的,那么劳动合同法离职赔偿有哪些规定呢,为你解答。 一、劳动者主动离职的赔偿 你只要能举证下述的其中一条,在你提出离职时,企业将按你在企业工作的年限进行赔偿,2008年后的工作时间可获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因为新法实施后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2008年以后的自新法施行之日起...


·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包括什么
    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包括什么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


·一、辞退补偿属于职工薪酬吗?
    一、辞退补偿属于职工薪酬吗? 辞退补偿不属于职工薪酬,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时老板又不支付工资的,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1、和老板协商解决; 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该程序是专门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费用; 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


·申请工伤认定次数期限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任何企业公司都会对安全问题十分的重视,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来说,意外事故发生的几率很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在工伤认定的期限上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那申请工伤认定次数期限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申请工伤认定次数期限是多久?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


·辞退工伤员工补偿包括什么
    辞退工伤员工补偿包括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因此,要是用人单位辞退工伤员工,首先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支付工伤员工经济补偿。除此之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工伤员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范本是什么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不管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建立起来的劳动关系都是很重要的,如果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一些关于劳动者的权益就没有办法得到维护,同时,造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当然也存在着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那么,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范本是什么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解除劳动关系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关系,不...


·工程的建设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我们知道,一项工程完工之后是
    工程的建设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我们知道,一项工程完工之后是需要投入使用的,在使用过程中,一旦该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将会引发一系列的损失,因此,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会需要有一定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负责维修。那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的内容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相关规定吧。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的内容是怎样的? (1)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


·伤残工伤职工退休待遇如何计算?
    伤残工伤职工退休待遇如何计算? 一、伤残工伤职工退休待遇如何计算? 除了一至四级的工伤退休金低于伤残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外,其它工伤退休仍按本人应得的退休金享受工伤待遇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


·提起劳动纠纷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劳动纠纷诉讼的条件是什么劳动纠纷的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而此时向法院提起劳动纠纷诉讼的,就要了解清楚法律规定的提起劳动纠纷诉讼的条件是什么。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提起劳动纠纷诉讼的条件 提起劳动纠纷诉讼是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行使诉权的一种表现。劳动纠纷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纠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处理...


·一、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七至十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湖南,七到十级分别为15、10、8、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湖南,七到十级分别为15、10、8、6个...


·民法总则个人信息不得被加工是怎样规定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一、个人信息不得被加工是怎样规定的《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八条??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


·工程的质量要求是怎样的?
    工程的质量要求是怎样的? 我们您都知道,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不仅要有科学文化修养,同样也要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好的企业,也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作为企业员工,每一个人都应该去遵守,而不是视规矩为无物,一项高质量的工程,也有高质量的标准,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一下工程的质量要求是怎样的。 一、工程质量标准等级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