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关于犯罪未遂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犯罪未遂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的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没有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二、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
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
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在人民检察院、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一经特赦,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类案件告诉才处理: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的除外);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和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这几种犯罪的追究以被害人等的告诉为必要条件,如果没有法定人员告诉,或者告诉以后又撤诉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我国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加之刑事诉讼中没有缺席审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按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其他生效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不予追究。目前我国对犯罪未遂没有什么其他更加详细的规定了,现有的法律规定已经在开头,简明扼要的给大家做了介绍。认定犯罪未遂的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必须是还没有给受害者或社会造成一定的损害,在犯罪嫌疑人的目的没有达成的情况下,受害者也要积极报案。



相关内容:

·网络金融诈骗犯罪怎么判刑
    不管是什么时候,一个事物都是具有两面性的。就好比网络带给我们方便的生活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风险。正是因为我们现在都离不开网络了,但是我们却又没有十分的了解网络,往往很容易让不法分子转空子。那么关于网络金融诈骗犯罪又该怎么判刑呢? 一.网络金融诈骗罪怎么量刑 网络金融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可参照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惩罚: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


·非法经营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非法经营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管理秩序。市场管理秩序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加以规范的稳定、有序的经济状态,是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如果破坏了这种稳定、有序的市场秩序,不仅直接侵犯了国家对市场的管理制度,而且会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对一个这种行为应当予以刑事制裁。本罪的犯罪对象主要是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


·拒不执行裁定罪怎么处罚?
    拒不执行裁定罪怎么处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一)申请执行人向...


·犯罪嫌疑人被判拘役缓刑谁执行?
    犯罪嫌疑人被判拘役缓刑谁执行?犯罪嫌疑人被判拘役缓刑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将法律文书送达当地公安机关。拘役是自由刑的一种,而缓刑是与判处实刑相区别的执行方式。...


·行政拘留提前出所的条件?
    行政拘留提前出所的条件?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 进代在进步人们的思想也在进步,也随之物价生活水平也慢慢的在提高,年轻人的夜生活也越来越丰富,也随之治安也越来越严格,因为现在的打架、斗殴也越来越多,一般严重者都要行政拘留,那就一定要了解一下行政拘留提前出所的条件?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行政拘留提前出所的条件? 行政拘留提前释放的条件:除非身体患病需要住院治疗,否则没有...


·刑事诉讼法刑事拘留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事拘留是非常严肃认真的一件事情,换言之,如果公安部门没有十足的把握是不会对当事人进行刑事拘留的。为了确保公安部门正确实施行政拘留的这一权限,在刑事诉讼法当中对刑事拘留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刑事拘留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刑事拘留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


·偷税漏税补缴后还会被判刑吗?
    偷税漏税补缴后还会被判刑吗?会的,但是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偷税漏税在五万元以下,公安机关立案前足额实缴应纳税款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纳税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


·刑诉法第77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法院有的时候在审理犯罪嫌疑人的过程当中,综合相关卷宗可能会发现,犯罪嫌疑人不仅涉及刑事案件,在犯罪的过程当中还有可能会涉及到民事赔偿,这就是所谓的刑事诉讼过程当中附带民事诉讼。我国刑诉法第71条当中有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第七十七条,【附带民诉的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


·什么标准下侵犯商业秘密罪才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涉黄被拘留十天有案底吗
    因涉黄无论是被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只要法院没有判决有罪的,当事人都不会有案底,案底指的是犯罪记录。一般当事人在由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行政拘留的一般不会留下前科,行政拘留案底在公安机关长期保存,可以查询,对报考公务员以及特殊部门雇员的当事人的政审环节可能造成不利影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


·刑事案件如何计算办案期限?有哪些规定?
    刑事案件如何计算办案期限?有哪些规定? 一、刑事案件立案后决定逮捕的期限 1、拘传(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2、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两次拘传(传唤)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传唤)犯罪嫌疑人。 4、被拘留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在特殊情况下,...


·发生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发生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一、发生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发生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标准是:客体要件——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客观要件——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主体要件——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要件——故意等内容。具体涉及到的内容我们在正文中会详细进行说明。 二、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 本罪侵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