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房产口头遗嘱怎么过户?

一、房产口头遗嘱怎么过户?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情况危急的情况下口授制成的。我国《民法典》虽然规定了口头遗嘱作为遗嘱的五种方式之一,但是由于口头遗嘱容易被人篡改、伪造、容易失实,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不采用口头形式设立遗嘱。根据《民法典》规定的精神,只有在下面两种情况都具备时,遗嘱人才可以用口头遗嘱处分自己死后的财产:

1、在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所谓生命垂危,是指遗嘱人处于死亡威胁的危急场合,或者遗嘱人处在遇难的船舶上,或者军人在战场上受重伤危在旦夕时,等等;

2、在遗嘱人不能以其他方式订立遗嘱的情况下。所谓不能以其他形式订立遗嘱是指不能以自书、代书、录音、公证等方式订立遗嘱。凡是能够以上述方式订立遗嘱的,都应当选择这些方式。如果有条件以这些方式订立遗嘱,却订立了口头遗嘱,那么这种口头遗嘱无效。

设立口头遗嘱必须有2个以上的与遗产继承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应当面对2个见证人,口述遗嘱内容。一般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作记录,见证人必须记录口授遗嘱的年、月、日,2个见证人在上面签字。

首先要明确的是,仅有遗嘱是不能办理财产(包括房屋、存款等记名财产)过户的。

应当持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对遗嘱有争议的,需通过诉讼解决。

符合上述条件申办遗嘱公证的立遗嘱人可持个人身份证件、财产所有权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提交材料后由公证人员上门办理。

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时,会对遗嘱内容严格审查,将可能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错误、瑕疵及时告知立遗嘱人,保证其真实意愿能够依法实现。

二、口头遗嘱的形式要件

1、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口头遗嘱见证人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口头遗嘱是属于有效的,但如果要用口头遗嘱来进行对房产过户的话,那么就必须要符合条件,而且见证的人员不能和继承人有任何的关系,这样出来的遗嘱才算是合理、合法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照流程来进行办理。



相关内容:

·买房应注意的细节
      1.权属证书
    
     一般来说,许多房地产项目在预售时,证书不是很全,虽然有些可以慢慢补齐,并不影响买家的购买与居住,但是也有可能潜伏着风险,所以您在签约之前,最好还是看一下有关该房产项目的权属证书后再做决定。
   ...


·一、二手房过户后年限重新算吗?
    一、二手房过户后年限重新算吗?不可以重新计算年限,产权的年限不会随着交易而改变。如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卖方已经使用了10年了,买方接手后产权的年限就只有60年了,不过这个年限指的是土地年限。二手房买卖只会改变拥有人,原房屋的使用年限不会受到影响。所谓的50年或70年是指房屋用地所使用的年限。不论您的房子是50年还是70年,只要到期了您有三种处理方法:一是种遇到拆迁,国家进行补偿;二是继续缴纳土...


·最新遗产继承房屋的步骤是怎么样的
    一、遗产继承房屋的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


·房产继承权分配的顺序是怎样的?
    ?房产是我国居民的重要财产,当父母去世后,房产就变成了遗产。在实际生活中,不少子女在争夺房产继承权方面关系交恶,甚至引发民事诉讼。房产作为一种重要遗产,继承权分配上面是有严格法律规定的,那么房产继承权分配的顺序是怎样的?我们不妨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一起了解下。 一、房产继承权分配的顺序是怎样的?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民法典》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纠纷的类型,我们在进行处理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纠纷的类型,我们在进行处理的时候,是有很多的注意事项的,而且,我国是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解释的。那么,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有哪些呢?我们该如何处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呢?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


·租房协议是怎样的,最新租房协议范本
    外出打工、学习的,为满足自己的住房需求,一般会选择进行租房。在与出租人协商一致之后,通常也是需要签订书面的租房协议的。那么这个租房协议的内容都包括哪些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应的范本一份,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租房协议范本 出租方:(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条款...


·没有房产证的
    没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如何过户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离婚后如何过户 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如下: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2、...


·分期付款买房须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分期购房是为了缓解压力和解决买房难问题,但是分期购房也不是随便进行的,要了解分期住房贷款的额度和年限,不然盲目分期只会带来资金压力。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分期。此外,分期付款买房还要注意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中详细介绍分期付款买房须注意什么。 一、分期付款买房注意事项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


·如今小夫妻婚后买房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
    如今小夫妻婚后买房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此时自然房产也是写上了双方的名字,但毕竟现在的房价还是很贵,即使是夫妻买房也不会那么容易,因此选择按揭方式来贷款买房的就居多了。然而日后在离婚的时候,可能房子还没有还完贷款。那此时离婚按揭房子如何分配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夫妻离婚按揭房子如何分配?离婚分割按揭房,需要首先明确按揭房的性质,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按揭房屋的归属,...


·北京能做房产二次抵押的担保公司靠谱吗
    北京能做房产二次抵押的担保公司靠谱吗 一、什么是二次抵押贷款 二次抵押属于余额抵押,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只要在一次抵押后,房产价值上还有的余额,就可以做二次抵押,也可以做三次抵押,目前,国内做余额抵押的常见形式,一般是五色土抵押、典当抵押或专业贷款公司抵押等。 申请人可以只做一次抵押登记手续,实现最高额抵押贷款。获得最高贷款额度以后,可根据需要分几次支取借款,利息计算时间以每次款项实际发放时间为准...


·离婚房屋过户有离婚证怎么过户?
    夫妻离婚一般有多种途径,如果不需要起诉离婚那就可以和平的解决,协商离婚在夫妻协商好共同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权后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当然也有自愿将房产过户给对方的,那么离婚房屋过户有离婚证怎么过户呢,下面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离婚房屋过户有离婚证怎么过户?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有离婚证是可以办理过户的。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持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


·有抵押的房产该如何购买
    对于有抵押的房产来讲,虽然法律中允许当事人进行购买,但毕竟此时房产上面设立的有抵押权,因此实际交易的时候可能与购买普通房产的流程是不一样的。那究竟对于有抵押的房产该如何进行购买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有抵押的房产该如何购买 卖家向银行或者个人借款并以房产作为抵押的,那银行或者个人就是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