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年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
最新年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项目在施工的每个阶段都需要准备和产生很多资料,这些资料对于项目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有时候对于施工起到技术指导的作用。为了能科学管理这些资料,需要专门的部门进行管理,而且还要遵守管理规程,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第一章 基本规定
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
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3、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
4、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资料提供单位的公章。
6、工程建设各方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签字、确认,保证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
7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依法将归档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
8 、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所供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质量要求。
9、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应各自对本单位产生的工程资料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朔性。
10、由建设方直接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的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工程资料交建设方归档保存;经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施工资料签字负责并按本规程的要求收集和整理后移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负责全部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1、工程建设各方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归档等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 工程资料的形成
1、基建文件是建设单位从立项申请并依法进行项目申报、审批、开工、竣工及备案全过程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2、 监理资料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3、施工资料是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施工资料的形成按其性质和施工顺序分九个部分。分别是:施工技术、施工物资、施工测量、施工纪录、施工试验、施工管理、检验批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及工程变更资料的形成。
第三章 工程资料分类与编号
1、分类
(1)工程资料按照形成、收集、整理的单位不同分为:基建文件(A类)、监理资料(B类)、施工资料(C类)、竣工图(D类)。
(2)工程资料应进行编号以便整理、归档和查询。
(3 基建文件和监理资料分别由建设和监理单位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编号。
(4)同一批施工物资用在两个以上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按主要使用部位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填写。
(5) 不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的同类别资料应分别顺序编号
(6)施工资料编号应填写在施工资料专用表格右上角的编号栏中。3.2.7 工程资料的编号应与其形成同步产生。
第四章 工程资料编制组卷与移交
1、 工程完工后参建各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编制组卷。
2、工程资料组卷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组卷应遵循工程文件资料的形成规律,保证卷内文件资料的内在联系,便于文件资料保管和利用;
(2) 基建文件和监理资料可按一个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进行整理和组卷;
(3) 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可根据工程大小及资料的多少等具体情况选择按专业或按分部、分项等进行整理和组卷;
(4)施工资料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分项目录应与其对应的施工资料一起组卷。
(5)竣工图应按设计单位提供的各专业施工图序列组卷;
(6)专业承包单位的工程资料应单独组卷;7工程系统节能检测资料应单独组卷。
第五章 基建文件(A类)内容与要求
1、决策立项文件
(1)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建设单位编制并申报。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由建设单位的上级部门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3) 项目评估研究资料,由建设单位组织形成。
2、建设用地、征地与拆迁文件(A2)
(1)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由市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形成。
(2)规划意见书,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办理。
(4)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合肥市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3、勘察、测绘与设计文件(A3)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的勘察设计单位勘察形成。
(2)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的勘察单位勘察形成。
(3)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4)验线合格文件,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5)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6)人防、环保、消防等部门的审批意见.
(7)初步设计图纸及说明,由设计单位形成。
(8)施工图设计及说明,由设计单位形成。
(9)设计计算书,由设计单位形成。
(10)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由市消防局审批形成。
(1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由审查机构审查形成。
4、 工程招投标与承包合同文件(A4)
(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由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形成。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文件,由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形成。
5、 工程开工文件(A5)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或各区县规划分局办理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合肥市建设委员会或区县建委办理。
(3)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由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6、商务文件(A6)
(1) 工程投资估算文件,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形成。
(2) 工程设计概算,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形成。
(3) 施工图预算,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形成。
(4)施工预算,由施工单位形成。
(5)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清单,由建设单位形成。
(6) 建设工程概况,由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时填写。
7、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A7)
(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由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负责填写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形成。
(3) 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分别由验收单位形成。
(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
(5)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由建设单位提供。
(6)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由城建档案馆形成。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具体内容,内容对于资料管理是有严格要求的,从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整个过程都要有条理的进行,合理的管理制度、规范的管理流程才能方便单位在今后需要时能够快捷查阅。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中的损失该怎么评估
说到交通事故,就想起了保险理赔。保险理赔根据交通事故损失来定数额,那交通事故中的损失该怎么评估?实践中很多交警在评估交通事故时会扣当事人的车辆,这种行为对吗,即评估交通事故损失能否扣车?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解读,请看下文详细内容。
一、交通事故中的损失该怎么评估
(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权利人和义务人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定: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
·递交资料
递交资料
1、书面申请破产申请书
2、企业的营业执照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
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董事人员及主要负责人名目
4、公司员工的情况说明和员工的安置计划书
5、出具公司的亏损情况文字说明,并有审计材料附件说明
6、企业至申请破产之日的资产负债损益表
7、企业在银行开具的金融账户信息明细资料,开户行基本资料、账号信息、资金状况
8、公司债务债权的分配明细和偿还情况罗列说明
...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定的?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定的?
误工费就会按受害者的收入来进行确定而对于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
·暂予监外执行期满交付执行规定是什么?
暂予监外执行期满交付执行规定是什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罪犯送交监狱或者看守所,公安机关予以协助。监狱管理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监狱应当立即赴羁押地将罪犯收监执行。公安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由罪犯居住地看守所将罪犯收监执行。第三十条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
·借的车无证驾驶撞死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借的车无证驾驶撞死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无证驾驶是非常不安全的情况,不管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是没带驾驶证,都是不对的。我们今天会给您详细讲讲无证驾驶的处罚。除此之外,很多人对于交通事故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借的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会有责任呢?关于“借的车无证驾驶撞死人”的问题,您会在下面得到解答。一、无证驾驶撞死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1、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
·江苏省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现每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主要还是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引起的,例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一下江苏省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统计公报,江苏省相关赔偿费用所依据的统计数据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
2、城镇居民人...
·交通肇事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交通肇事罪的最新量刑标准具体如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肇事罪的认定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其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
·关于醉酒逃逸的交强险赔偿吗?
我们您都知道,在现在,因为醉酒发生的交通事故不计其数,许多司机因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而选择逃逸,那么,关于醉酒逃逸的交强险赔偿吗?根据我国交强险的规定,司机醉酒交强险不赔付,交强险与法律是分开的两个整体,互不关联,但司机肯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酒后驾车肇事后逃逸,交强险不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
·一、交通事故9级伤残赔14万合理吗?
一、交通事故9级伤残赔14万合理吗?
交通事故9级伤残赔14万合理是合理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九级2.5万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九级5万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九个月工资!
1、医疗费:
按实际支出计算。法院一般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据实计算。
整容植皮费可列入医疗费范畴。
2、后续治疗费用(取内固定费、康复治疗费等):
一般参照医疗证...
·一、交通事故索赔丧葬死亡费证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索赔丧葬死亡费证据有哪些?
(一)、运尸费、火化费、一期骨灰盒存放费凭殡葬部门的舒服单据。骨灰盒费、寿衣费依当地中等价格为准。
(二)、死亡赔偿金证据包括:
1、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上一年度标准。
2、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
3、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户口、身份证明及街道、乡镇政府的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
·签合同前该不该交定金?
签合同前该不该交定金?
一、签合同前该不该交定金?
定金的一个很大的优点就是具有约束力,如果买卖双方有一方终止合同,都可以称之为违约。例如您看中一套二手房了,好多人抢着要,早交定金就可以获得跟卖家优先谈判的机会,如果双方谈成了,那么定金就可变定金,当然了,如果没谈成的话,那么定金也可退回。因此,购房者在签合同前是可以交一定金额的定金的。但是小编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在支付定金前,应该注意了解房屋和...
·机动车保险条例最新全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机动车保险条例最新全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