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年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
最新年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项目在施工的每个阶段都需要准备和产生很多资料,这些资料对于项目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有时候对于施工起到技术指导的作用。为了能科学管理这些资料,需要专门的部门进行管理,而且还要遵守管理规程,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第一章 基本规定
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
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3、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
4、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资料提供单位的公章。
6、工程建设各方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签字、确认,保证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
7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依法将归档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
8 、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所供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质量要求。
9、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应各自对本单位产生的工程资料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朔性。
10、由建设方直接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的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工程资料交建设方归档保存;经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施工资料签字负责并按本规程的要求收集和整理后移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负责全部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1、工程建设各方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归档等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 工程资料的形成
1、基建文件是建设单位从立项申请并依法进行项目申报、审批、开工、竣工及备案全过程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2、 监理资料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3、施工资料是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施工资料的形成按其性质和施工顺序分九个部分。分别是:施工技术、施工物资、施工测量、施工纪录、施工试验、施工管理、检验批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及工程变更资料的形成。
第三章 工程资料分类与编号
1、分类
(1)工程资料按照形成、收集、整理的单位不同分为:基建文件(A类)、监理资料(B类)、施工资料(C类)、竣工图(D类)。
(2)工程资料应进行编号以便整理、归档和查询。
(3 基建文件和监理资料分别由建设和监理单位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编号。
(4)同一批施工物资用在两个以上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按主要使用部位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填写。
(5) 不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的同类别资料应分别顺序编号
(6)施工资料编号应填写在施工资料专用表格右上角的编号栏中。3.2.7 工程资料的编号应与其形成同步产生。
第四章 工程资料编制组卷与移交
1、 工程完工后参建各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编制组卷。
2、工程资料组卷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组卷应遵循工程文件资料的形成规律,保证卷内文件资料的内在联系,便于文件资料保管和利用;
(2) 基建文件和监理资料可按一个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进行整理和组卷;
(3) 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可根据工程大小及资料的多少等具体情况选择按专业或按分部、分项等进行整理和组卷;
(4)施工资料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分项目录应与其对应的施工资料一起组卷。
(5)竣工图应按设计单位提供的各专业施工图序列组卷;
(6)专业承包单位的工程资料应单独组卷;7工程系统节能检测资料应单独组卷。
第五章 基建文件(A类)内容与要求
1、决策立项文件
(1)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建设单位编制并申报。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由建设单位的上级部门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3) 项目评估研究资料,由建设单位组织形成。
2、建设用地、征地与拆迁文件(A2)
(1)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由市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形成。
(2)规划意见书,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办理。
(4)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合肥市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3、勘察、测绘与设计文件(A3)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的勘察设计单位勘察形成。
(2)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的勘察单位勘察形成。
(3)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4)验线合格文件,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5)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6)人防、环保、消防等部门的审批意见.
(7)初步设计图纸及说明,由设计单位形成。
(8)施工图设计及说明,由设计单位形成。
(9)设计计算书,由设计单位形成。
(10)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由市消防局审批形成。
(1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由审查机构审查形成。
4、 工程招投标与承包合同文件(A4)
(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由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形成。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文件,由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形成。
5、 工程开工文件(A5)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或各区县规划分局办理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合肥市建设委员会或区县建委办理。
(3)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由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6、商务文件(A6)
(1) 工程投资估算文件,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形成。
(2) 工程设计概算,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形成。
(3) 施工图预算,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形成。
(4)施工预算,由施工单位形成。
(5)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清单,由建设单位形成。
(6) 建设工程概况,由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时填写。
7、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A7)
(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由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负责填写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形成。
(3) 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分别由验收单位形成。
(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
(5)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由建设单位提供。
(6)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由城建档案馆形成。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具体内容,内容对于资料管理是有严格要求的,从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整个过程都要有条理的进行,合理的管理制度、规范的管理流程才能方便单位在今后需要时能够快捷查阅。
相关内容:
·行政机关的罚没款上交国库吗?
行政机关的罚没款上交国库吗?罚没款及没收物品的变价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没款收缴方式有到指定以后缴纳及现场收缴等。1、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除法律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的情形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遵循罚缴分离制度,告知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当事人确有经济困...
·一、车祸骨折一般赔偿几个月的误工费?
一、车祸骨折一般赔偿几个月的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而搁误工作致使受害人减少了收入,因此要求致害人支付该费用,那么,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如何计算?
误工费是按照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
·青海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因交通事故发生的死亡率越来越高,因此而发生的死亡赔偿也在随之增加,不管我们是不是车主,都应该对死亡赔偿做一个好好的了解。在马上步入2017年的时候,青海省就关于《青海省2017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作出了以下规定和赔偿标准。
一、 青海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内容
1、 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
·一、交通事故出院后先赔偿还是报销支付的费用?
一、交通事故出院后先赔偿还是报销支付的费用?交通事故出院后一般是先报销费支付的费用再进行赔偿;如涉及到伤残要等评定完伤残再赔付。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一般是由辖区交警队来负责事故勘察,走访调查到最终的事故认定,一般时间在一周左右。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是由交警队组织双方协商,对事故责任没有异议的,可按照简易程序进行处理,由双方当事人或是授权代表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即可,...
·一、交通事故责任跟保险赔偿两者有关系吗?
一、交通事故责任跟保险赔偿两者有关系吗?
车祸责任和保险金赔偿是要关系的,而且关系很密切。《道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
·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认定书特征是什么
随着公路的不断拓宽与加长,人们已经步入了以车代步的行列,然而随着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的频发也成了社会频发的一种现象,只要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酿成祸事,那么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与归属问题的方面有一个十分重要的东西那就是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认定书。下面的我们将带您进一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认定书的主要特征。
(一)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认定书是什么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目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在我们的生活中时有发生,但是我们许多普通百姓可能还不了解我国对于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有着具体的规定,所以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许多遭到损害的朋友起诉至法院,但是由于不懂我们的法律规定,所以他的诉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现为您整理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目计算公式,以供您参考。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它费用(参照费用清单、医院发票);
2、住院伙...
·不予批捕申请书递交给谁?
一、不予批捕申请书递交给谁?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中要是需要对财产损失作出赔偿的话,那此时多半都是对直接财产损害进行赔偿,而间接损失则有可能不赔偿。那实践中这个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直接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我国《民法通则》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同时,《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
·受害者怎么报交通肇事逃逸
受害者怎么报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者逃逸,拨打报警电话,并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拨打急救电话,让医疗救助人员赶到现场稳定自己的伤情。自己不能实施这些行为的,应尽可能的争取他人帮助。2、保留事故现场证据。交警部门赶到后,积极配合交警对事故现场的勘查与检验,尽可能多的提供逃逸车辆的信息,好让交警根据线索尽快的找到逃逸车辆和逃逸司机。3、静待案件的侦破。逃逸者往往是害怕因交通事故带来的法律责任,但天网恢...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下: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下:
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二、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
·交了罚金能马上宣判吗
不能。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