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买卖不破租赁的租赁费向谁缴纳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

买卖不破租赁的租赁费向谁缴纳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因为实际上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债权人也发生了变更。《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旨在保护承租人的利益。但该条规定并不意味着原出租人没有权利对承租人在产权变更前的违约行为追究责任。现行法律并未限制房屋产权变更后,原房屋出租人不可以依据现存有效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以前的违约行为主张合同权利,这种合同权即包括追索所欠租人,也包括行使合同解除权。二、买卖不破租赁的四种例外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即在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限制适用该原则。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加贴封条予以封存,禁止被执行人转移或处分的措施,体现了国家公权对私权的干预和救济。其本质上是一种公法行为。查封包括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查封。由于查封的目的是为了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产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丧失了对不动产的处分权。因此,被查封的财产,债务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的,该处分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经他字第8号复函明确指出,执行债务人擅自处分被查封的房产的行为无效。从另一方面来说,查封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债权,承租人明知租赁物有可能被变卖,却仍然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合同,由此带来的风险只能由他自己承受。4、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的限制适用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先发生房屋租赁的事实,而在此之后才发生房屋买卖的交易。但是即使之后房东将房屋出售给了他人,也不会对原来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造成影响。但此时买受人可能会以自己不是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由进行抗辩,但出于对承租人的保护,此时才会规定买卖不破租赁,之前房屋所有人签订的租房协议也会对买受人产生约束力。



相关内容:

·厂房征收补偿多少钱?
    厂房征收补偿多少钱? 每个城市都有厂房的建设,而很多城市都有自己的拆迁工程,拆迁工程很多时候拆迁对象是厂房,受到拆迁的通知,很多厂房主人比较关心征收补偿是多少,那么厂房征收补偿多少钱?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给您简单说明一下。 一、厂房征收补偿多少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了承租企业应赔偿的以下几个项目: 1、设备搬迁安装费;2、设备重置成新价;3、停产、停业补偿。 在法律实践...


·商品房五证包括了哪些?
    商品房五证包括了哪些?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需要先对开发商的资质作出审查,而此时就需要查看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一些证书,如果开发商拿不出来或者证书有问题的话,此时建议购房者最好不要买这样的商品房,否则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那其中商品房五证包括了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商品房五证包括了哪些 1、《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所...


·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能否终止
    房屋租赁合同中会约定租赁期限,通常在实际履行的时候,要按照约定好的期限来履行,但是不少租房者可能由于各种原因中期退房。那么这种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能否终止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能否终止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


·夫妻间的房产要怎么过户
    ?在实践中,亲人、朋友之间过户房产是一件十分普遍、十分正常的事情,因为亲人、朋友之间可能会涉及到继承、赠与房产等等情况,除此之外,夫妻之间又是也会需要过户房产。那么,夫妻间的房产要怎么过户?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间的房产要怎么过户 夫妻之间房产登记分为更正登记和转移登记。具体为:夫妻婚姻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如果当时只是以一方姓名登记的,现在要加上另外一方名字,可以通过更正登记办...


·婚前男方按揭房离婚如何分配 三种情况:
    婚前男方按揭房离婚如何分配 三种情况: 1、婚后男方以他个人婚前的财产去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资去还贷(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有明确约定外),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割婚后还贷的部分; 3、双方约定婚后所获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男方以婚后所得的财产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


·房子加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该如何办理
    房子加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该如何办理 首先需要问自己是配偶加名,还是非配偶加名,如果是配偶带上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就可以办理申请了而且是免费,但是超出了配偶以外的关系,即使是亲生父母,也需要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必要时需要一份产权份额公证(公证处办理)而且需要缴纳共同共有人或份额共有人应得份额比例的税费。 房子加名手续: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


·房产评估公司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选择?
    房产评估公司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选择? 发布通知 房屋拆迁项目确定以后,由拆迁单位在市房管局拆迁管理信息网上发布信息,将拆迁项目、范围、面积、户数、联系方式和报名时限等内容进行发布,报名时限不得少于3日。 估价申请 拆迁评估机构收到信息后,根据自身评估资质所能承担的业务范围进行评估申请,向房屋拆迁单位递交《房屋拆迁估价申请表》。《房屋拆迁估价申请表》示范文本,由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


·住房公积金作用
    住房公积金作用 购房: 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租房: 不仅可以使用在租用国家的公租房上还可以用在市场上的租房上使用。 父母给儿女购房: 父母如果有住房公积金之前并没有使用在买房上的时候,可以在给儿女买房的时候使用。使用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由住房,...


·房屋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是怎样的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
    房屋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是怎样的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1、承租人的解除权。2、出租人的解除权。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


·随着我们的生活压力在不断的增加,买房已经成为了很多人避不开的
    随着我们的生活压力在不断的增加,买房已经成为了很多人避不开的问题,房价经济年的上涨让很多人的经济压力进一步增大,这就意味着很多人必然会通过贷款来解决买房的经济压力,贷款的年限会有所不同,那买房可以贷款30年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买房可以贷款30年吗? 按照我国的买房政策以及贷款政策,可以贷款30年。 二、 买房贷款指南 如果没超过40岁,建议贷30年(超过40岁银行也不会同意给贷30年),按照...


·虽然回迁房是发展商赔偿给回迁户的房子,但其实与商品房其实没有
    虽然回迁房是发展商赔偿给回迁户的房子,但其实与商品房其实没有多大差异,因此如需要对回迁房进行买卖的话,其实也是按照商品房的买卖流程进行的。回迁房也是会涉及到验收的问题,那回迁房验收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回迁房交房标准: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提出的住房标准,两居为56平方米,三居为80平方米等,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规定已不适应市场的发展,所以这个标准已不再执行。对于危...


·买房子给什么证件,什么时候首付?
    买房子给什么证件,什么时候首付? 根据国家商品房预售规定,住宅商品房首付必须不低于总房款的30%。需要携带身份证(如果有共有人则带上共有人,及身份证,还有共有协议),到房开商上看好房子户型,层数,价格,要求房开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协议的时候注意看自己和房开商的违约责任,有很多房开商自己的违约责任很低,而故意弄得购房人违约责任很高,而这又是购房人容易忽略的地方。 买房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