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出卖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卖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购买商品房要注意的事项:

近年来,房地产项目不合法的投诉是一大热点,核实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保证五证俱全,是挑选房屋时要特别关注的。这“五证”包括:

(1)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国土部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明开发商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拥有产权保障);

(4)建设部门的《建设工程许可证》;

(5)国土部门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为了明确开发商的用地是否是出让土地,购房者应重点审查下列文件: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缴纳地价款的有关凭证。

需要明确的主要内容有:位置、面积,土地用途,出让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的数额及缴纳情况,投资开发的期限,土地使用和规划条件。

应特别注意的是:

(1)正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应同时加盖人民政府公章,和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公章;

(2)土地证上应加盖“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如果土地证上加盖了“临时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则表明土地使用者未缴足地价款。

(3)土地证不得擅自涂改。

(4)土地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和开发商的名称相一致。

如果出卖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因是卖家已经以更高的价格把这套房子卖给了其他人,在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买家肯定是可以让出卖人支付违约金的,如果不是这种状况,出卖人无缘无故的单方面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相关内容:

·自然人、公司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需要实际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自然人、公司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需要实际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的,那么才能最终获得房子的所有权,而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税费才行。但究竟买房子税费是谁给呢?对这方面的问题,可能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分析解答吧。 一、买房子税费是谁给 1.付款时需写明:总价款、首付款、尾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付款时间2.交易税费。理论上由房主承担的税费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商业性质房源还...


·商品房现售的申办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现售的申办流程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商品房现售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


·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


·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 (一)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1.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2. 开发商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 3. 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 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 5. 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满足上述五点其中的一点,买房人就有权解除合同,并且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二)...


·影响房价几何是什么?
    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表示,从目前房地产税立法设计看,房地产税应更多倾向人均居住房面积扣除和低税率,因此对房价总体影响不大,不会对房价带来明显冲击。如是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杨芹芹认为,从短期看,房地产税可通过增加保有成本,抑制投资性需求,进而影响房地产市场。一方面,房地产税会增加房产持有成本,将部分空置房地产推向市场,使得市场供给骤增;另一方面,持有成本的上升也会使潜在购房者购房更...


·二手房买卖合同要具备哪些内容
    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在购买二手房时,自然也需要与出卖人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在签订合同前,购房人要先了解合同应该具备的内容。具体来说,二手房买卖合同要具备哪些内容?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要具备哪些内容 一份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当事人填写的具体情况应确保真实准确,双方对此均应进行必要的调查。 ...


·哪些情形下商品房能够预售
    哪些情形下商品房能够预售一、哪些情形下商品房能够预售 商品房预售,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尚未开始建设或者是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购房者,由购房者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又称“楼花买卖”。在我国,涉及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因商品房预售后正式交付房产前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实践中较容易引发纠纷。因此商品...


·房子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房子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据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 1、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 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 ②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 在土地...


·一、在成都买房子条件是什么?
    一、在成都买房子条件是什么 (一)一次性购房 1、未婚: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成都市一个月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原件。外籍人士需要提供本人的护照,国安局证明及本市的一年以上的工作证明。 2、已婚: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包括未成年小孩的户口本),提供成都市一个月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原件。外籍人士需要提供双方的护照,国安局证明及本市的一年以上的工作证明。 (二)按揭贷...


·根据我国法律离婚分割房子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离婚的时候夫妻两人最重视的就是分割房产的相关问题了,毕竟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中占大部分的比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分割房子的法律有许多,但是一般的普通老百姓根本不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离婚分割房子的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


·买房子并不是一定要支付全款,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其实也是可以
    买房子并不是一定要支付全款,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其实也是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但此时一般购房的首付款都是由购房者承担,而剩余的房款才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那现在买房子首付几成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现在买房子首付几成 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


·新婚姻法婚后房子加名字是怎样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当代人的婚姻生活好像有些时候显得不是那么纯粹,很多人在结婚时或者结婚后,对自己一些列的权益会进行正当的维护。在生活当中,肯定您也会遇到这种情况,夫妻双方结婚以后,会对房产的名字做一些变更。这一点,在我国的《民法典》中也有明确的规定。那么,《民法典》婚后房子加名字是怎样规定的呢? 一、《民法典》婚后房子加名字是怎样规定的? 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