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何理解广州征地拆迁劳务费争议?

如何理解广州征地拆迁劳务费争议? 一、引发争议的起因
以往审核工程概算时,征地拆迁费按一笔数(不列明细)列入概算汇总表,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计算基数包含了征地拆迁费;在征地拆迁、管线迁改费用审核过程中只单纯计算征地拆迁劳务费形成一总价列入工程概算汇总表;上述所谓的争议也就无法暴露出来。在审核“2013年公交专用道某站改造工程征地拆迁、管线迁改概算”时,因“2013年公交专用道某站改造工程概算”已审核完毕,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计算基数未包含征地拆迁费,因此建设单位在报送审征地拆迁、管线迁改费用要求补计这部分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就同时出现了征地拆迁劳务费与建设单位管理费。如何审核该两项费用,成为审核单位与被审核单位之间的争议焦点。
二、争议分析
广州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本级城建财政投资项目征地拆迁劳务费标准(试行)〉的通知(穗财建[2010]151号)第三条征地拆迁劳务费是指实施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实施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向建设单位提供征(借)地补偿、建(构)筑物拆迁补偿安置、管线迁改等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等劳务活动所得的报酬,由建设单位向其支付的费用。该项费用列入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总概算,由财政性资金安排支付。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这两份文从逻辑关系看征地拆迁劳务费与建设单位管理费并不重复,从费用构成和费用的基本任务看存在着重复的内容;经咨询拟文单位,拟文单位表示穗财建[2010]151号文中的劳务费与财建[2002]394号建设单位管理费存在重复,但未发文说明。
三、争议解决的方式及存在的隐患
2012年6月28日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发了一份会议纪要(总工例会[2012]3号)明确了征地拆迁劳务费是建设单位管理费的一部分,不能重复计取,但未明确两者费用应该如何计算;事实上按上述文件计算征地拆迁劳务费明显比建设单位管理费高出很多,因此造成审核这类费用时仍然是模棱两可,加上该会议纪要对外没有执行权,对被审核单位没有说服力,因此严重影响审核时效。
四、彻底解决争议的思路
1、重新颁发征地拆迁劳务费标准迫在眉睫。由于〈广州市本级城建财政投资项目征地拆迁劳务费标准(试行)〉(穗财建[2010]151号)试行期是1年,现已超出试行期限,而且在执行过程中该标准明显偏高;因此重新颁发征地拆迁劳务费标准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2、制定征地拆迁劳务费标准的思路。首先明确劳务费的基本任务,尽量规避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基本任务,如现状调查确认,组织征地听证,发布征地公告,计算并审核青苗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偿费、土地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动迁、搬迁、拆出工作及补偿费等费用发放,丈量分户面积,清点各类附着物,处理用地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等。其次按投资或规模分类,如基础设施项目(属市、区、县财政投入的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其他建设项目(除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等;基础设施项目劳务费标准可以相对底一点。最后制定费用标准,可考虑按单位面积、户数等来设定劳务费单价上限;如住宅5000元/户,厂房15元/平方米、非厂房50元/平方米、耕地3元/平方米、非耕地2元/平方米等;再通过招投标竞价机制确定劳务费结算价。
对于征收拆迁劳务费和管理费这样的问题,政府必须有相对的规定以及标准, 广州征地拆迁劳务费 一样也有标准,广州人民并不需要担心领土被征收却没有任何说法以及补偿,也要解决了拆迁工作人员的报酬问题,这也是对政府的一种监督,政府相对的必须遵守这样的规定,达到标准,如果有没有遵守的行为或者没有达到标准,拆迁工作人员有权利起诉政府,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内容:

·违反《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违反《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违约金的标准理论上不能超过用人单位给员工支付的培训费,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是: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1、工程质量发生一般事故(经济损失50000元以下)对该项目部处以2000-5000元罚款。2、工程质量发生严重事故的(经济损失5-10万元)对该项目部处以10000-50000元的罚款。3、工程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对该项目部处以5-10万元的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4、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不报者,一经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0...


·工厂倒闭设备不够工资怎么办?
    工厂倒闭设备不够工资怎么办?1、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其中第四十六条也有规定:依照本法第四...


·疫情期上班工资标准是多少?
    疫情期上班工资标准是多少?疫情期间也应当正常发放工资待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


·工程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公式
    工程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公式 一、工程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公式? 1、法律上没有统一规定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计算公式,工程合同的违约金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确定,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 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 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


·员工可以要劳动合同吗,这个做法合理吗?
     一、员工可以要劳动合同吗,这个做法合理吗? 员工可以要劳动合同,这是合理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单位不与劳动者签...


·一、工伤鉴定九及多少钱?
    一、工伤鉴定九及多少钱?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


·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提供什么证据1、您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牌、工服等)2、您的工资数额以及工资发放时间;(如:工资条、工资卡、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3、单位若是采取现金支付的,会有签字领取记录或者是相应的收据,您可以让单位举证您确实领取了工资;4、证人证言;(如:同事或者是其他相关知情人员的证言)5、其他一切可以证明单位没有发您工资的证据材料。二、相关...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形式?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 1、自带劳务承包。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2、零散的劳务承包。 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3、成建制的劳务分包。 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施工现场是事故频发的地点,所以,做好完全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他们的行为,尽可能的保障了人员的人身安全。那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安全培训考核试卷,考试内容全部掌握。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一律穿工作服,严禁穿短裤、短袖、...


·杭州萧山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
    当我们选择工作时都需要对工作方面的各种问题有一定的了解,因工作受伤后都知道需要进行工伤鉴定,才好与用人单位商量赔偿的事情,但是却对鉴定的地方不是很了解,那么杭州萧山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杭州萧山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 萧山区属于杭州市。工伤职工应当在伤情稳定后向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如何确定事实劳动关系呢?
    在我国劳动者整体专业素质和法律意识还处于较低水平的时候,使得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在长时间内都处于比较低的位置。而究其原因,事实劳动关系则是其中重要的因素。那么,如何确定事实劳动关系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确定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相对于由劳动合同调整的劳动关系而言的,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劳动关系或变更劳动关系时,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签订书面的劳动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