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遗弃子女罪怎么判 如何处罚遗弃罪

遗弃子女罪怎么判 如何处罚遗弃罪

一、遗弃子女罪怎么判

法律没有抛弃子女罪这个罪名,应当是遗弃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什么情况下会构成遗弃罪?

构成遗弃罪,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分别是: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法律不负有扶养义务的远亲属拒绝扶养的,不应认为是遗弃行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

父母对孩子是有抚养、照顾义务的,若是允许父母随意遗弃孩子,那么很有可能导致孩子不能独立成活,从而造成一些严重的后果。而《刑法》中规定遗弃情节达到严重的时候,可以以遗弃罪论处。根据实际遗弃情况的不同,可以给予行为人管制、拘役或者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相关内容:

·犯了重婚罪怎样公诉有效
    一、重婚罪怎样提起公诉 对于重婚罪,如有证据证明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然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对重婚罪的起诉,不是行驶所谓的“追诉权”。 法律规定,危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以及侵犯社会公益的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进行追诉,而侵犯公民个人合法权益、情节简单轻微的犯罪案件的追诉权则由被害人行使。 ...


·双方离婚女方抚养费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离婚,孩子大多数是女方抚养,父亲只要支付抚养费即可,但是若是夫妻离婚孩子由男方抚养,那么,女方是否要支付抚养费,双方离婚女方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双方离婚女方抚养费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什么情况下不允许起诉离婚
    很多夫妻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时候,往往都会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需要注意,在某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下,法律中有规定是不允许夫妻起诉离婚的。那究竟什么情况下不允许起诉离婚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不允许起诉离婚 (一)认为先提出离婚会吃亏,这种想法并无任何法律依据,也没有任何的实务经验可以证明。是不是吃亏,从诉讼角度来看,主要取决于诉讼前的准备是不是充分,证据收集是不是...


·夫妻签的净身出户协议有效吗
    净身出户协议有效吗净身出户就是离婚后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这样的协议一般在婚前就已经签订,表面看来是对爱情和权益的双重保障,出轨一方承担责任,另一方则得到金钱作为补偿。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


·一、婚前财产再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财产再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种情况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


·一、协议离婚后还能要损害赔偿吗?
    一、协议离婚后还能要损害赔偿吗? 协议离婚后还是可以索要损害赔偿的,但要注意是在办理离婚登记以后的一年之内。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有配偶的一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事由而导致离婚的,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对无过错方所遭受的损失给予赔偿的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协议离婚后又提起损害赔偿诉请作出规定: (一)当事人在婚姻登记...


·离婚后抚养费一般给多少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离婚后抚养费一般给多少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如何收集?
    家庭成员之间有抚养和赡养的义务,对于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话,会构成犯罪。作为受害方,可以提出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既然是刑事案件,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就得根据证据做出判决。那么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如何收集?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如何收集?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律师吗?
    造成夫妻之间离婚的原因有很多。不过夫妻之间离婚方式一般只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起诉离婚。夫妻之间在进行离婚的时候,一般会先选择进行协议离婚,但是协议离婚不能达成离婚目的的情况下。离婚双方就会选择进行起诉离婚手段。那么,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律师吗?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律师吗? 起诉离婚需不需要请律师?对于部分面临离婚抉择的当事人来说,是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有这个困惑,原因主要在于两方面...


·一、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手续?
    一、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手续? 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带的手续有: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二、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


·南京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一、南京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根据《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二十六条凡持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按每人每年二十元至六十元的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一)领取标准:有单位的居民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失业证和独生子女光荣证,在单位填写申请表格,获得批准后即可领取独生子女费。没有单位的居民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失业证和独生子女光荣证,到户...


·离婚诉讼允许缺席判决吗
    诉讼过程中,要是被告不出庭的话,通常法官是会做出缺席判决的,当然前提是被告不出庭对案件的调查不会造成影响。那要是离婚案件,离婚诉讼允许缺席判决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诉讼允许缺席判决吗一般的民事诉讼可以全权委托代理人或者代理律师来处理自己的案件,在有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并非需要亲自出庭。但是,由于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