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商银行贷款提前还款流程是什么?

对于贷款这一词,相信您一定不陌生吧,生活中当我们缺钱的时候,是可以考虑去向银行贷款的周转的。提前还贷主要还是为了减少利息,尤其是在贷款的最初时候,本金基数大、利息相应也高。因此,在贷款的前几年,人们往往会努力多还款、减少剩余贷款中利息,那么工商银行贷款提前还款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就来未您介绍一下。


一、工商银行贷款提前还款流程是什么?

  1、了解提前还贷注意事项,注意是否有违约金;

  2、向工行预约还贷地点,并咨询提前还贷需要准备哪些事情,该怎样还贷;

  3、按照预约地点,携带相关资料到工行营业网点提出提前还款申请;  

4、填写并提交《提前还款申请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并存入提前还贷的金额,即完成了整个还贷过程。

  虽然提前还贷可以少还利息,但是在目前接近年末,利率或将随时上浮的局面下,如果把握投资机会,巧用资产组合,仍然可以取得不错的收益,而有些收益完全可以超越房贷利率,因此银行理财师建议,有三种情况并不适宜提前还贷。一种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再享受7折到8.5折之间的购房者,没必要提前还贷,由于已享利率优惠,即便利率调整前后月供之差也不会超过百元。而且,再次购买房产仍将被视作二套房,利率将遭遇上浮。另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期已过三分之一的购房者,也没有必要提前还贷。因为等额本金开始还的钱比较多,后来越来越少。这部分人已将大额的钱还完了,剩下小额的贷款,即便涨了利率,利息也不是太多。业内人士表示,提前还贷不一定适合每个人,需要从贷款利率、个人投资能力、个人短期资金需求以及经济大环境四个方面综合考虑。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则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二、工商银行贷款提前还款所需资料:

一般办理提前还贷,需要准备如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贷款合同、还款使用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已婚人员配偶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1、要提前还房贷首先要注意查看贷款合同中有关提前还贷的要求,注意提前还贷是否须交一定的违约金(目前一般银行不收取),如若合同上注明要收违约金,则要看清楚到底要收多少,并准备好这笔违约金;

2、向贷款银行电话咨询提前还贷的申请时间及最低还款额度等其他所需要准备的资料;

3、按银行要求亲自到相关部门提出提前还款申请,一般银行会要求客户填写提前还款的申请单;

4、携相关证件到借款银行,办理提前还款相关手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表》,并在柜台存入提前偿还的款项。

以上就是工商银行贷款提前还款流程是什么的具体介绍,当我们需要大笔款项而自身有没有足够的存款时,银行贷款是很多人的首选;但当我们有了足够的存款时,是可以用提前还款来降低剩余贷款中的利息,缩短贷款期限
相关内容:

·员工请假时间长被辞退怎么办?
    员工请假时间长被辞退怎么办?以请假过多为由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员工可以要求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


·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分类是怎样的
    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分类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房屋工程行业发展的很快,各地都在修建大量的商品房。房屋工程的质量好坏关系到房子的使用寿命和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施工过程中存在管理上是问题,对原材料把控不严,很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发生。那么,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分类是怎样的?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分类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 ...


·一、公司被收购后对员工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被收购后对员工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公司要承认。若公司被收购后,解除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影响的层面有: 1、文化、管理的模式的变化 公司的变更注定也会变更公司文化等,这时候可能就要去适应一种新的公司文化以及管理模式。 2、管理层变换 ...


·高铁修建有土方工程吗
    高铁修建有土方工程吗?注意事项是哪些? 1、高铁工程施工中的标准和要求 (1)施工技术的交底。这是施工工序中的第一个环 节,至关重要。 (2)设计变更管理。图纸是施工时的依据,管理方也 应该依据图进行验收,这样施工质量才会得到保证。但是, 在施工的过程中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许多问题难以预计, 猝不及防。比如:实际的施工环境有改变、外界的影响和变 化,有时建设单位也会提出一些新的要求和变更。因此,...


·在签订建筑工程补充合同,应该注意那些相关事项?
    在签订建筑工程补充合同,应该注意那些相关事项? 一、补充协议的法律规定 1、《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赔偿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对由于解除劳动关系造成的损失,进行一个经济补偿。那么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赔偿标准是什么?如果想了解相关知识,就跟随我们一起解答。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赔偿标准是什么 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


·公司辞退员工的辞职报告需要写吗?
    公司辞退员工的辞职报告需要写吗? 一、公司辞退员工的辞职报告需要写吗? 1、公司辞退员工,协议离职,员工不需要写辞职报告。 2、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员工主动辞职的,公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37、38、39、40、46、47条。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不认定的三种工伤是什么
    不认定的三种工伤是什么?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


·退休劳动关系终止合同是否有补偿金
    在我国,目前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如果到了法定退休年龄,退休者对劳动合同的终止问题心存疑虑。随之一系列问题也就浮出水面。那么,退休劳动关系终止合同是否有补偿金,下面的我们与您一一分析,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补充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即使未办理养老保险...


·单位因员工残疾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可行?
    单位因员工残疾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可行?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并导致残疾,用人单位就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显得不近人情?事实上,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应该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给劳动者,防止发生工伤事故。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因此,从法理上看,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关系。那么,现行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


·上下班的途中摔倒了受伤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的途中摔倒了受伤算不算工伤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于交通环境这个大前提之下的。其次如果被车撞到了呢,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一般只要是行人被车撞到,上下班途中是能认定为工伤的,因为机动车一般与行人发生意外的,...


·农民工工资问题该如何解决
    一是应建立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长效机制。要在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的基础上,建立长效解决机制,开通农民工讨薪“直通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环节,减少农民工当事人的诉累。在受理案件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应作出减、缓、免诉讼费的决定,受理案件后尽量缩短审理时间,判决时应当将农民工诉讼的误工费、律师费、旅差费、证人出庭费用等损失列入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