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订劳动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一些用人单位铤而走险,为了减少企业的人工成本,不顾法律的明文规定,不按规定与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往往难以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进而导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合理地维护,这也对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今天就来了解一下不签订劳动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
·杭州市工伤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在杭州的一些工业企业上班的职工,有时候会发生意外伤害,如果是因工受伤的,应当尽快的向杭州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只有拿到了工伤鉴定书,职工才可以向企业要求赔偿,这也是确定赔偿款的主要书面凭证。那么,杭州市工伤鉴定的程序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杭州市工伤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1、申报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
·职工工伤鉴定时限的规定是什么? 任何人在工作期间都十分注重生命安全问题,而从事很多危险性职业的劳动者时刻处在危险之中,一旦发生事故就会给劳动者带来严重的身体伤害,给劳动者带来巨大的损失,而在工作时受伤属于工伤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那职工工伤鉴定时限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期限 劳动者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一定要注意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
·土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土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土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
·一、薪酬福利包括哪些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 一、薪酬福利包括哪些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 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职工薪酬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河南省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是我国人口大省,劳动力资源丰富,由于一些小企业管理不善,工人受伤的情况时有发生。按照规定,工人遭遇工伤后,应该由企业在一个月内提出工伤认定。通过工伤认定的结果来确定赔偿金额,那么河南省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做个了解。 一、河南省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2、二级:器官严重缺...
·拖欠劳动者工资如何补偿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地劳动部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1.5倍的欠薪补偿。《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权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事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权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
·工伤认定申请要几天 一般60天内会出结果。在发生工伤的48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局医疗科部门报告工伤情况。由单位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事故情况记录表》由事故现场负责人简述员工受伤害的经过,目击证人签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等资料。在事故伤害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局提交工伤申请,劳动保障局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必须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直销人员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了么? 您都知道,劳动关系就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并为其支付报酬的关系,当代社会,出现了很多直销人员和直销企业,直销人员看上去确实是直销企业的职工。那么,直销人员和直销企业之间是否真的成立劳动关系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直销人员是否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 一、什么是直销企业 我们认为,符合下列条件的,营销人员与单位之间具有从属、管理关系,属于劳动关系。 第一,企业有固定的管理机构对其...
·一、司机劳动合同无效的因素有哪些? 一、司机劳动合同无效的因素有哪些? 已成立的劳动合同也可能无效。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
·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的项目有哪些 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的项目有哪些 一、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的项目有哪些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 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 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
·劳动争议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劳动争议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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