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1)医疗费。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

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

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赔偿金。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

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速1年;

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

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

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10)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一个是人身损害方面的赔偿,另一个则是财产损失的赔偿。而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就不能忽略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来看,要是交通事故给受害人或者死者家属造成了精神方面的损害,那么此时他们就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就是我们说的精神损失费。


相关内容:

·医疗过错参与度鉴定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参与度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参与度的概念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机构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科学诉讼活动。在医疗过错鉴定中有一项对当事人权利影响很大的内容就是参与度的确定问题。 二...


·海安医疗过错鉴定程序有哪些
    海安医疗过错鉴定程序有哪些内容一、 医疗过错鉴定含义 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由此可见,医疗过错鉴定的目的,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项技术服务。这些技术包括: 1、是否存在损害事实; 2、医疗...


·医疗事故鉴定去哪做呢?
    医疗事故鉴定去哪做呢?一些小的医院由于水平有限,医生误诊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者会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患者家属为了更好的维权,通常会请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患者的情况进行鉴定,这样才能明确医疗机构的责任,确定赔偿金额。那么医疗事故鉴定去哪做?下面就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医疗事故鉴定去哪做? 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具备4个条件,即提供医疗服务的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有违法、过失行为;必须有...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劳动者们在劳作的过程中时有受伤,需要医疗的情况出现,那么当医疗期满公司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该怎么办呢?不要害怕,按照法律标准,公司单位会对劳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的,那么如何防止自己不被欺骗呢,那就跟着我们来看一下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有哪些吧。 1、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未痊愈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


·该怎么提起医疗鉴定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a.医、患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分别填写鉴定委托书并签字。b.医方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供查验,并同时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提供经法人代表签字的代理人身份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


·医疗期满后调岗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医疗期满后调岗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一、医疗期满后调岗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需要支付赔偿,调岗不属于合法辞退员工的范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


·发生医疗事故发生该怎么处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


·医疗过错评残标准,有哪些
    医疗过错评残标准,有哪些赔偿?一、医疗过错评残 医疗事故对于构成医疗事故的,不需要单独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不构成医疗事故的,由原告一方申请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和过错责任程度确定残疾赔偿金数额。 二、赔偿内容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


·医疗过错判决书是如何判决的?
    医疗过错判决书是如何判决的? 一、在申请执行医疗过错判决书时会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一)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


·医疗费: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


·北京医保报销条件及材料
    在我国,医保还没有完全的完善,国家正在一步一步的完善医保,使得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医保。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在当你个人身体受到伤害时。只要你办理了医疗保险,到医院去看病就可以报销的,那么北京医保报销条件及材料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门急诊报销比例 在职员工 1.在职员工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90%。 2.在职员工在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70%。 退休人员 ...


·医用口罩多少钱可以举报?
    医用口罩多少钱可以举报?医用口罩多少钱可以举报的问题,目前没有明确的数字,法律法规尚属空白,更多依赖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4条第3款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6条的规定,“哄抬价格”构成违法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二是哄抬价格,哄抬的幅度过高,涨价的速度过快的。是否违法,监管部门需要综合考虑商品销售成本、参考往期或同类商家销售价格进行甄别,主要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