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土地使用证能不能代办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能不能代办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公民对土地拥有使用权并无占有权。土地属于国有资源。我们在使用土地时,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只有到相关部门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我们才有权对土地进行改建或进行其他用途。很多人对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并不是很清楚,或者因为其他原因自己不能亲自去办理。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在我国土地使用证能不能代办的问题作出介绍。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什么? 1、受理申...
·陕西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陕西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哪些项目?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
·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内容有哪些? 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内容有哪些? 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制,在农村地区,由于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以解决双方的争议。国家为了使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得到更合理、有效地解决,制订了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该法律的具体内容吧。 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是什么?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是什么?收回国有土地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方面的程序:拟订收回方案、听证、报批、下达决定书、注销登记、补偿等。 1、拟订收回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收回的处理意见,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并将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通知原土地使用权人,并告之听证的权利。 2、...
·办土地使用证夫妻需要都到场吗 办土地使用证夫妻需要都到场吗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个人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您也会遇到去办土地使用证的情形,但是办土地使用证夫妻必须都到场吗,土地证的办理过程和规定都是非常严格的。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需要两个人共同签字的。具体到底怎么办,我们将在本文作介绍。 一、办土地使用证夫妻都到场吗 根据相关规定,应该是先办土地证,房子建好,验收后才办房产证的。当然,有一种情况,...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中国是多少年?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中国是多少年?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70年后应当进行续期。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
·用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用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土地使用证和绝大多数的人是有着联系的,因为绝大多数的房子都拥有土地使用证。一些人做生意,资金不充足,很可能会想用自家的土地使用证贷款,但是用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这是您比较有疑问的地方。下面您可以带着疑问跟随我们的步伐去慢慢了解。 ? 一、用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可以办理抵押贷款,我国大部分农民都拥有一部分土地,这部分土地他们有使用权,必要的时候还可以流转抵押申请贷...
·房地产毁约合同违约金是怎样的 房地产毁约合同违约金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
·保康县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保康县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国家近几年由于建设公益设施的需要,经常会对土地进行征收。征收土地必然会涉及到对土地使用者的赔偿。国家针对土地征收赔偿作了具体的规定,包括土地赔偿标准,赔偿项目都有哪些等等。那保康县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保康县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土地使用权非法变更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其实目前土地使用权非法变更的这种事情,大多发生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因为大多数农户可能都始终认为,土地使用权在依法获得以后是可以任凭自己的意愿随意处置的。有很多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甚至都没有具体的变更手续。其实按理来说,土地使用权非法变更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 一、土地使用权非法变更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行为,包括出售...
·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管辖或特殊管辖,是以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或者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而确定的管辖法院。特殊地域管辖是相对于一般地域管辖而言,针对案件的特殊情况,由法律所确定的有两个以上的法院对特殊案件有管辖权的特殊地域管辖方式。《民事诉讼法》第24条,第26~33条规定了九种适用特殊地域管辖的诉讼: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
·一方在异地怎么起诉要抚养费 近年来,我国离婚的案件呈逐年上涨的趋势。在离婚的案件中,处理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是至关重要的。夫妻离婚之后,双方对孩子均有抚养义务。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付抚养费。如果另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同时在异地怎么起诉要抚养费的问题比较棘手。来看下文学习一下吧。一、在我国异地怎么起诉要抚养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是一方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另外一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另外一方支付,原告可以在被...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