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签入职合同试用期合法吗? 由于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处于弱势地位,故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现行法明确规定,职员入职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必须与其签署劳动合同。在实践中,存在着用人单位只与劳动者签署了试用期合同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只签了入职合同试用期合法吗? 一、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合法吗 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不了解,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分隔开来,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只签试用期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一、合同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
·居间合同没约定过户时间怎么办? 居间合同没约定过户时间怎么办? 一、居间人的义务 1、如实报告义务 合同法425条第1款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这是居间人的基本义务。 第2款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保密义务 居间人在居间活动中获悉委托人的有关商业秘密以及委托人提供的不宜公开的其他信息的,应当依照...
·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约定不明应该怎样进行赔偿 一、民法典关于违约金约定不明应该怎样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关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明确规定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即为违约损失,违约金数...
·合同成立的三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的三条件是什么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所谓订约当事人是指实际订约合同的人,在合同成立以后,这些主体将成为合同的主体。订约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2、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是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什么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对此现行立法的规定是比较宽泛的,我国《民法典》对合同的条款作了规定;因为所谓主要条款是指根据特定合同性质所应具备的条款,如果缺少这些条款合同是不能...
·合同未到期未退押金是否违约金? 合同未到期未退押金是否违约金?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不能随意终止合同。但在一定条件下,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对于承租人来说,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应了解出租人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须具备的条件或理由,主要有: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住房转租、转让和转借给他人;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住房从事非法活动,危害社会的公共利益;3:承租人不遵守合同规定,拖欠房租和水电等费用累计达6个月;4:承租人违反合...
·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 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一、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第一、除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保管合同多为实践性合同,不要是合同。 保管合同以寄存人对保管物的实际交付为成立要件,并不要求当事人必须采取何种特定形式。 第二、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保管合同的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合同是无偿合同。 当事人也可以约定...
·财务部门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财务部门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一、财务部门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财务部门拒绝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 对于其他不履行合同的处理,合同法也作出救济的方法: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
·保证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保证合同是无偿合同吗?根据合同的权利有无对价的特性,可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享有权利必须偿付相应的代价的合同,如获取货物必须支付货款的买卖合同,使用他人财产须交付租金的租赁合同等。享有权利而不必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赠与、借用、无息贷款等。保证合同是无偿合同,也即债权人享有保证请求权,而不必向保证人偿付代价。这就是一般情况来说的,但在实际生活中,保证人也可能获得一定的好处。这主...
·黑白合同有什么效力 由于相关政策的限制,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有些人可能并不符合买二手房的条件,而这些人为了能够顺利买到房,就想出了找熟人帮助签订黑白合同的方法。那么,黑白合同有什么效力呢?您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 一、黑白合同有什么效力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不过鉴于双方签订合同的本意并非在于损害国家利益而是房屋交易,因此只能认定白合同中关于价款的部分无效...
·解除所签订合同通知书 解除所签订合同通知书 在实际生活中,许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后都会与劳动者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约定一定的劳动期间,用以约束合同期间内双方的行为。但是,当用人单位计划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以怎样的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呢?下面,我们对解除所签订合同通知书的相关知识进行了整理,以供您阅读参考。 一、合同到期怎么办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签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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