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卸货时受伤哪个负责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运输到约定地点,由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那么,当运输合同被卸下时,谁来负责伤害呢?首先,看谁在合同中负责运输或卸货以及合同的责任和承包责任;承运人雇用司机在驾驶过程中造成他人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运人在驾驶过程中雇人自伤的,属于工伤,因为是工伤。工伤保险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发...
·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保证合同要确保其有效才能引起合同行为的实施,所以,在签订保证合同的时候,要明白什么是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保证合同的无效又可以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如果包含以下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情形,那么,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按照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原理, 法律行为的无效可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所以,保证合同无效也分为: 1、绝对无效 即保证自始、绝对的不发生效力,主要包...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什么义务 在进行租赁的时候,当事人总是少不了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这也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一种考虑,而现实中,作为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更多的是履行自己的义务。那具体而言,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什么义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什么义务 1、支付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
·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不同有哪些 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不同有哪些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交货人交付的储藏物,存货人支付储藏费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2、保管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也存在无偿合同的情况;而仓储合同都是有偿合同。3、保管合同给付保管凭证;仓储合同是给付仓单。4、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都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解除合同作为诉讼标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解除合同作为诉讼标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解除合同作为诉讼标的收费标准是50元至100元。仅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不涉及争议金额或者价款的,应当按件收费。各级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 关于仅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不涉及争议金额的诉讼费收取不一的问题。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其相关规定,仅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不涉及争议金额或者价款的...
·变更合同一定要一式两份吗 变更合同一定要一式两份吗 一、变更合同一式两份的含义及其意义 一式两份,一般指在合同签订中,一般会约定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保存一份。一般的合同都是一式两份的,合同的相对方(甲方、乙方)各自一份,这样有利于双方更好的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享受权利。合同变更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合同内容发生改变。 凡是合同,如内容程序合法都有法力效力,违约就要担负责任...
·民事诉讼状继续履行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状继续履行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状继续履行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
·在拟定燃料购销合同应该注意那些相关事项? 在拟定燃料购销合同应该注意那些相关事项? 一、签订燃料购销合同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具体内容注意事项。 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 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 3、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 4、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没有...
·仓储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仓储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1、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事实进行确认。保管人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仓单说明保管人还没有收到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故该仓单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保管人为法人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及雇员签字;当保管人为其他经济组织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当保管人为个体工商户时,由其经营者签字。盖章指加盖保管人单位公章。签字或者...
·传真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传真合同也就是以传真的形式订立的书面合同,对于传真合同,当事人都比较关心其效力问题。那么传真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呢?如果发生了传真合同纠纷,对于传真合同的证据效力如何呢?我们知道,一般来说如果发生了合同纠纷,合同则是比较重要的证据,而对于特殊形式的传真合同,其证据效力也影响着合同纠纷的结果。对于上述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传真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 当事人...
·一、消防不合格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消防不合格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可以吗?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不是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只有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
·行贿手段签订的合同效力合法吗? 一、行贿手段签订的合同效力合法吗?不合法,涉及到行贿受贿行为,谋取国家或他人利益,则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刑法》规定第九百一十二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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