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争议仲裁有一般哪些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有一般哪些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是员工在工作中遇到薪资、工期等工作问题遇到纠纷时,可以向仲裁机关申请的维权的一种手段。在我国许多一线城市,劳动争议仲裁的机制已经越发趋于完善。那么,劳动争议仲裁有一般哪些流程?受理范围又是怎样的?来帮您解答。


一、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仲裁流程

1、案件受理

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

3、调解

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

4、裁决

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要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5、调解或裁决的执行

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解或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

6、仲裁时效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该仲裁时效可中止、中断;

(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有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受案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有一般5个步骤需要执行,申请、取证、调解、裁决、执行,一般的仲裁机关会严格按照这5步来进行仲裁,以保证仲裁的公平公正。另外,您还需要注意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问题,有些劳动争议是不在仲裁的范围之内的,这些争议仲裁机关不会受理。
相关内容:

·广东省中山工伤伤残鉴定十级赔偿多少钱?
    根据工伤伤残等级的不同,自然得到的赔偿标准也是不同的,那么工伤鉴定十级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呢,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规定,不同的用人单位在最低限以上也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中山工伤伤残鉴定十级赔偿多少钱。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


·申请工伤鉴定到做鉴定需要多久出结果?
    很多人在工伤事故后会要求工作单位进行 赔偿,但是在追要赔偿金前,当事人必须申请工伤鉴定,然后再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很多人不知道工伤鉴定整个流程需要多长时间。那么,申请工伤鉴定到做鉴定需要多久出结果?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 一、工伤鉴定一般多久出结果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


·在我国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很多的劳动争议都是因为发生了劳动纠纷以后,公司和员工针对劳动关系认定的问题存在不同的观点。当然,员工可以在法律的帮助之下和公司确认劳动关系,在寻求国家有关部门帮助的同时,员工个人也可以了解一下国家规定的在我国怎么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确认都是有法可依的。 一、在我国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


·一、劳动关系雇佣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雇佣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劳务关系是指两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首先,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则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无论双方是在之前还是之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


·职工工伤被抚养费怎么算?
    工伤主要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同时还被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等等。因为工作受到的伤害单位是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给予补偿的,那么职工工伤被抚养费怎么算? 一、供养抚恤金前提 工伤被抚养费怎么算?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是按工亡职工工资的40%按月支付供养抚恤金。 法律依据...


·小微企业员工入股如何分配
    员工入股按股份所占比例分红。分红按照利润,不是将公司资产都分了。公司利润多少,然后按当初投资额的比例来分。员工持股制度虽与典型的股份制企业在持股人资格、收益分配、股票出让等方面存在差别,但依然是以资产的个人占有为基础而拥有相应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它不允许企业外人员占有其股份(即成为持股会成员),企业员工则必须认购本企业的股份。认购股份的多少取决于企业资本与劳动的比例。员工离开企业时,企业要回购...


·公司法和劳动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和劳动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公司法和劳动法在我国是非常常见,也关乎到很多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法律,在工作人员为用人单位工作时就按照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的关系,而公司法主要是来管理规定公司确保公司的正常发展,那公司法和劳动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概述 公司法竞业禁止原则是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经理)不得在公司外为自己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存在竞争的行业活动。劳...


·取内固定手术算工伤复发吗?
    取内固定手术算工伤复发吗?取内固定手术不算工伤复发,但是在这个方面的一些手术方面的费用的话,仍然是需要由对方来进行一个赔偿的,主要还是因为它仍然是属于之前的工作性的伤害,所带来的一些二次手术的办理,这是我们国家工商保险条例当中所明确的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鉴定后工伤复发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承包方施工合同解除的情形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的: 1...


·市政公用工程承包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市政公用工程承包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 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压以...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对于工程质量我国有着严格的管理条例,来保证任何工程能够百分之百合格,再投入使用后能够正常运营不出任何事故。但是也有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相关规定,对于质量事故,有责严厉的惩罚和处理条例,那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办法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一般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


·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规定是怎样的?为了使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我国现行法明确规定,与工程相关的各方单位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各因素进行防范。对于工程的发包方而言,在将工程发包时,通常会与承包方约定工程的质保金,约定在一定期限内扣留质保金,然后再按照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规定进行支付。一、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是多少?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或建设工程保修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