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可以吗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可以吗?疫情期间不可以不发工资,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应按照当地标准发放生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此外,企业还可以停工停产,安排员工待岗,并与员工协商一致签署待岗协议。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月内的,应按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月的,应该按照不低于工作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进行支付。二、在解除隔离观察或者已治愈出院后,员工要求继续休息的,工资怎么算?具体要分情况来算。若员工能够出示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证明,如果尚在其医疗期内的按医疗期待遇支付。如果已经超出依法计算的医疗期,按事假处理;若员工不能出示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则不能按病假医疗期给付待遇,仍按事假处理。事假是否发放工资,以及是否批准事假,可以先和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有相关规章制度的话,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处理。三、公务员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因此,公务员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单位应当给予补休,不能补休的给予补助。在疫情期间,公司不能以疫情为由直接无视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关键是疫情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国家是有规定的。对已经复工的企业来讲,如果有一部分职工因为疫情管控也不能及时到岗,国家规定对这部分职工也得付工资。



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劳务费拿不到找哪个部门
    建筑工程劳务费拿不到找哪个部门 一、建筑工程劳务费拿不到找哪个部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拖欠劳务分包费的,当事人可以找当地的劳动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行使 (一)自带劳务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


·劳动争议的范围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范围有哪些实践中,并不是只要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争议就属于劳动争议。那么从法律上面来讲,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呢?换言之,劳动争议的范围有哪些呢?如果确认属于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那么此时是可以申请进行劳动仲裁的。 一、劳动争议的范围有哪些 明确劳动争议的范围,对于依法受理和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合法、及时、公正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总结多年来劳动争议处...


·国定假日工资怎么算
    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的,是有工资的。《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根据以上规定,法定节假日没上班时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的。看是法定节日还是法定假日,法定节日上班是支付三倍工资,假日上班是支付两倍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


·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吗
    可以。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委托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前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没有对委托代理人范围作出规定,但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此作出了规定,如果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而起诉到法院的,只有律师、法律工作者、近亲属等才可以接受委托担任代理人。《仲裁法》第24条当事...


·应届生入职后多久发工资?
    在现代社会,对于大多数的应届生来说,通常都会去找工作,在现实生活中,找工作的时候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有许多,在入职之后同样也是有许多东西要注意,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说应届生入职后多久发工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应届生入职后多久发工资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事项。 一、应届生入职后多久发工资? 这是由公司与员工之间约定的,一般来说都是第二个月十五号左右。 二、工资 工资是工钱...


·办理工伤需要什么资料
    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申报的,需要带以下资料: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2、工伤认定申请表1份;3、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4、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5、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6、工作考勤记录卡,原件并复印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


·我国规定的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标准是什么?
    我国规定的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标准是什么? 水利工程是民生工程,也是关乎人民生命健康的安全保障工程。对于相关工程质量的把控也就显得尤为必要。而这一前提就是制定好相关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那么,我国规定的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规定的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标准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类: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


·建筑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一、总包分包方式 将工程项目全过程或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发包给一家资质条件符合要求的承包单位,由该承包单位再将若干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工程任务发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各分包单位的工作。 1、项目总承包 对业主来说,项目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合同管理均较有利,但因为有此能力的承包商相对较少,业主的选择范围较小,还有就是承包风险大,合同价也较高,质...


·沈阳市工伤伤残鉴定申请用什么材料
    工伤与伤残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在其医疗正式结束之后,由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及伤残程度有关情况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就是指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而伤残鉴定通常是指对人身伤害的一种程度的鉴定。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沈阳市工伤伤残鉴定申请用什么材料以及具体流程。 一、工伤认定程序 1、工伤认定申请 (1)申请人及申请时效 用人单...


·员工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员工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一、员工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1、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合同。 2、本合同有效日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 3、本合同期满,...


·一、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用付双倍工资吗?
    一、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用付双倍工资吗?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愿与劳动者签订的话,不仅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而且如...


·革除劳动合同是要由合同两边的一方提出的来的
    革除劳动合同是要由合同两边的一方提出的来的,就是符合必定条件可以革除,但是也可以不提出革除而持续实行合同,带有片面性的。而中止劳动合同是只需达到规矩条件就自动实行中止的,符合必定条件有必要且自动中止,无需两边的片面自愿。下面我们带您来详细的了解不签署劳动合同公司要承担什么后果? 企业不及时与职工订立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甚至于直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1、《劳动合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