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商家的口罩贵怎样投诉?

商家的口罩贵怎样投诉?在疫情期间不得肆意涨价,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不仅属于行政违法行为,面临没收、罚款等处罚;如果违法数额较大或者造成严重的后果,还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对于口罩、消毒液等特殊物资如何定价的问题,各地情况不一,商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各省作出的相关规定或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指导意见来进行定价。消费者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或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第八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销售、收购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第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四)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五)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六)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七)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八)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九)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十)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十一)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各地政府的物价部门应当根据口罩的实际使用情况来进行限价处理,目的在于利用行政手段来对相关价格进行合法的控制,避免出现口罩价格过高,导致公民难以购买的情况,相关情况可以按照法律上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处罚。



相关内容:

·一、解除离婚协议的财产案由具体是什么?
    一、解除离婚协议的财产案由具体是什么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2、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对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3、双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起的争议;4、一方当事人于婚姻关系结束后发现时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二、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注意事项离婚登记是指...


·男方入赘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入赘、倒插门等等,虽然在如今的社会中还会存在,但是这并不被法律所承担。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不会因为男方是入赘就不分财产。那男方入赘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男方入赘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


·为了女儿行贿外国人怎么判决?
    一、为了女儿行贿外国人怎么判决? 构成行贿罪,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


·想要回子女抚养权怎么陈述?
    近年来,我国全国范围内的离婚率是比较高的,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且在孩子的抚养权确定之后,是不得随意变更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想夺回孩子的抚养权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对于此种情形,想要回子女抚养权怎么陈述? 一、想要回子女抚养权怎么陈述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


·男女申请结婚须要准备那些证件
    我们发现有的男女申请结婚登记,虽然双方都符合了规定的结婚条件,但在实际办理的过程中被工作人员告知提供的证件材料有问题、不齐全,从而导致无法领到证。那根据相关规定,一般男女申请结婚须要准备那些证件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办理结婚证的程序 办理结婚证的程序如下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


·协议夫妻离婚财产分配的效力如何?
    在司法实践之中,诉讼离婚的案例虽然不在少数,但是协议离婚的情形也是十分常见的,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离婚,都会涉及到财产的分配问题,对于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可能会认为协议离婚进行的财产分诶问题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究竟,协议夫妻离婚财产分配的效力如何? 一、夫妻约定财产制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关于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所有权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及债务的...


·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公民的权利高于一切,不论是谁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以及财产权利都必须对公民赔偿,这也是国家赔偿必须存在的原因。很多人并不了解国家赔偿是什么,比如说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国家赔偿是从民事赔偿发展而来的,因此两者有许多共通之处。但是,国家赔偿是独立于民事赔偿...


·一、离婚案件二审对财产不做处理是为什么?
    一、离婚案件二审对财产不做处理是为什么? 一般是因为证据不清,会对财产部分重新调查判决。 二审结束后是向高院申诉,但是申诉成功机率很低,如果你仅仅是对财产分配感觉不太合理,建议你还是不要走申诉程序了,意义不大,如果你有财产没有查清或认定错误的不服,可以走申诉程序,或者看是否符合可另行起诉的情况,比申诉要容易。 二、离婚财产分割申请再审的条件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


·男方起诉离婚需要赔偿吗?
    男方起诉离婚需要赔偿吗?男方起诉离婚不一定需要赔偿,只有在男方确实出现了法律上规定是严重过错且伤害了对方权益的行为时,才需要给对方一定的物质赔偿作为婚姻上伤害弥补的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夫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情况而导致离婚,且对方无过错的情形,无过错方才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你可对照上述规定,如果没有符合这四种情形的行为,则不应承担离...


·离婚损害赔偿兜底规定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兜底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损害赔偿兜底规定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兜底规定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该条注明了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同时《婚姻法解释(一)》也对该条作了相应的司法解释。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十条确定了认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一、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不服可以上诉吗?
    一、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不服可以上诉吗?1、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不服的,可以上诉。男女双方对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可以在一年内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2、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男女双方对离婚协议的...


·诉讼离婚时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通常只有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才会涉及到当事人出庭的问题。要是实践中诉讼离婚时对方不出庭的话,遇到这样的情况,可能就无法准确的查明夫妻之间的事情,因而可能会影响离婚。那此时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诉讼离婚时对方不出庭怎么办起诉离婚时,对方能不出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