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加班工资需要上个人所得税么

加班工资需要上个人所得税么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税时主要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其中,工资包括一般工资和加班工资,以及提成等等。因此,加班工资是需要扣税的,这是我国的法律所规定的。二、单位可以随意安排加班吗加班是指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用人单位通过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依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并按法律规定的有关标准支付劳动者在延长工作时间期间的工资报酬的一种制度。由于加班占用了原本属于员工的休息时间,为了保证员工的休息权,加班应当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用人单位不得违背员工意愿强迫员工加班,员工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加班的,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劳动法》四十一条的规定:“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员工加班后,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定的工资发放时间,依据《劳动法》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的150%-300%的加班工资。劳动者除了每个月正常的劳动报酬外,还有可能有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等,而这些统统都是加入了工资总额里面,那按照有关规定就应当一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另一方面,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工资,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否则可以追究单位的法律责任。



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随着我国基础建设和交通设施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全国各地都不断有新的建设项目和建筑工程开工,不管是基础设施、市政建设还是房地产项目,都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国家的建设发展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筑质量始终应该放在首要位置,那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定具体有哪些内容呢? 一、 总 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


·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就可以解除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在实践中,很多单位误以为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意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但实际上,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试用期员工,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满3个月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


·一、劳动合同法辞退工资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发放?
    一、劳动合同法辞退工资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发放?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工资等,应在十五日内办结。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也就是用人...


·公司解聘违约金怎么赔偿
    公司解聘违约金怎么赔偿 一、公司解聘违约金怎么赔偿 违约金以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按实际情况,公司违约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


·事业单位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的这种情况相对比较少,但是工作人员也需要根据单位的安排,有些特殊情况下加班也是在所难免的。但我国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以及在加班的时候工资的计算基数,都是很多普通劳动者十分好奇的一个问题.那么,事业单位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怎么规定的?一、事业单位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怎么规定的这个不同的单位,工资计算方法和福利也是不一样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构成:机...


·工程质量合格证明要求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合格证明要求是怎样的 工程的质量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就是建筑方和开发商的生命。因为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话,我国政府方面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吊销相关单位的资格证的,最重要的是工程质量不过关,会影响使用者的生命安全。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工程质量合格证明要求是怎样的? 一、工程质量合格证明要求是怎样的?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


·当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出现纠纷的情形
    当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出现纠纷的情形屡见不鲜,情况也越来越复杂。当劳动者正当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用人单位扯皮的时候,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可受理工伤认定么?网的编辑将在本文中为您讲解一下劳动争议仲裁与工伤认定相关知识。 一、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


·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咋处理
    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直到现在为止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很好的贯彻落实,还有着诸多的民营企业和员工的事实劳动关系仅仅通过口头的形式进行约定,甚至劳动关系在履行的过程当中,本身就是严重的不平等。有些员工在遇到工伤以后,公司甚至会否认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遇到这种情况,工伤员工本人就需要知道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咋处理? 一、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咋处理? 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公司理赔,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


·工伤认定应当属地管辖还是统筹地管辖
    工伤认定应当属地管辖还是统筹地管辖 外地某施工企业在北京承揽项目时,施工单位职工将分揽的项目与在京老乡共同完成,结果老乡发生工伤事故。受伤害者向北京某区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该劳动行政部门也认定其为工伤。施工企业不服将劳动保障部门诉之法庭,结果法院认定劳动行政部门超越范围,判定撤消工伤认定结论。法院的理由并非认为受伤者与施工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认为施工企业注册地不在北京。因为依据《北京市企业劳动者...


·工伤认定企业不配合怎么办?
    企业招聘员工到单位上班,都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在劳动合同中就会规定关于工伤方面的问题,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一些企业对于工伤的员工并不会采取积极的赔偿措施,而是刻意逃避。那么,工伤认定企业不配合怎么办呢?来看看我们的看法。 一、 工伤认定企业不配合怎么办? 如果劳动者属于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劳动者应当向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


·常州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
    常州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 常州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管理,统一招标投标过程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 本办法所称的招标投标档案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等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并能真实反映招标投标活动内容,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字、图表、光盘等各...


·工程质量评定分为哪几个等级?
    工程质量评定分为哪几个等级? 有质量的保障,是工程得以存续的基础,工程质量一直是诸多建设工程责任主体都需要保持的,在工程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首先要完成自检工作,然后才能让第三方责任主体进行验收,兽兽评定的等级,关系着最后可以得到的工程价款,那么,工程质量评定分为哪几个等级? 一、工程质量评定分为哪几个等级? 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等级建设评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