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开发商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原因是什么

一般我们在买房之后会拿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这两个证是必须要有的。但是有些时候你又确实会拿不到土地使用证,那么这又是因为什么理由呢,开发商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原因是什么呢?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具体的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吧。
开发商土地使用证不给办理的原因有哪些?
原因有多种;土地有纠纷、欠缴土地出让金、欠缴土地租金、房产证与土地证的权利人不是同一权利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卖给非本集团成员的、林地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允许买卖的土地等等。另外,土地证是经过从下到上多级部门审批通过后的使用证明。有了土地证才能办理房产证。没有通过审批的就不能办理土地证。
开发商土地使用证不给办理怎么办?
如果是商品房,在房屋开工建设前应当已经取得五证,其中就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个人买的房子只有房产证,土地使用权显示在房产证中有一栏叫宗地证号的地方,这是整个小区的土地号,如果你这个房产证上这一栏是空的,就有可能是五证不全的房子。业主可以依据合同,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它如果违反了规定去履行办证的义务,它要承担责任,当然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司法解释都讲到了房屋所有权证,没有提到土地使用证,但是房屋的建立是在土地之上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根本就谈不上房屋所有权,而在有一些地方房屋所有权和土地证必须都要去办理的。在合同当中应该有约定,什么时候办理房产,什么时候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严格上说,土地使用权正应该在房屋竣工之前就应该分割好,大土地使用权开发企业,最后分割到小的业主都应该要分割、预售。
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其他住房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产权人。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 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上述文章内容很好的解释了开发商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原因是什么这一问题。其实在阅读完后我们会发现,这个问题是在当初建立时没有好好解决原来土地上的赔付问题,比如说对原土地使用者的赔偿或者是开发商私自将土地用途做了变更。这些我们在当初买房时就应该先了解清楚。



相关内容:

·广州北站扩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广州北站扩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当代社会,对于很多人来说扩建的话跟自己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政府如果决定扩建的话通常都要征收老百姓的土地,因此您都想清楚了解一下广州北站扩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土地补偿费: 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未利用地按区...


·兰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兰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2020桂林征地补偿标准是: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分别为一类区38750元/亩、二类区37750元/亩、三类区36750元/亩、四类区35750元/亩。征收耕地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1.0系数计发,除耕地外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调整系数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但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现行征地补偿标准。1、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收入、土地价值等情况,全省以县级行...


·租赁的土地使用权入股合法吗?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城市土地属于绝对国家享有土地所有权,对私人而言享有的则是土地使用权。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权利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也是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能否被当做物权,租赁的土地使用权入股合法吗?一、租赁的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否合法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是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的,所以用土地的使用权入股是合法的,不违法公司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邢台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邢台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邢台市位于京津冀区域冀中南地区中心,最近经济发展很迅速,征地活动也十分活跃,对于广大的邢台市民来说还是很有必要了解下了邢台市的征地补偿标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下邢台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邢台市征地补偿标准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更名可以吗?
    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更名可以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是可以的。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变更后只要符合《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中关于农村建房的有关规定,就可以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材料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旧房改建。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


·江宁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征地,就是国家征用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土地,但是,虽然说国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征收土地时还是会给予使用权人一定的补偿。土地的使用权人虽然没有所有权,但是可以依法的支配收益自己使用的土地。那么江宁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江宁区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南京市江宁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十三条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由征地区片价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综合补偿费两项费用组成。征地区片价补偿费是指在城镇行政...


·夫妻在当地怎样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如果可以静下心来协商并能得出一个令双方都满意的结果,会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但是如果双发不能协商成功,就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争端。我国法律对离婚的程序和起诉地都有规定,夫妻在当地怎样起诉离婚? 一、夫妻在当地怎样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


·韩城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是什么?
    韩城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是什么?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一般是城镇地区,集体土地一般指的是农村地区,土地的使用一般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证,是为了更好的对土地进行利用,那么在韩城,韩城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


·如何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
    如何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 一、如何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一手商品房的特别...


·土地使用权归属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归属是什么? 综述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1、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


·土地使用出让与划拨区别
    土地使用出让与划拨区别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土地使用者,并规定使用年限,但是土地使用者需要向国家支付一定的土地使用税和使用费,而后就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而划拨多数是政府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的取得方式,但土地使用出让与划拨区别也是很大的,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的内涵 1、出让土地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


·现在一些商家搞大型促销活动的时候,往往要租赁一块场地。为了避
    现在一些商家搞大型促销活动的时候,往往要租赁一块场地。为了避免承租过程中发生纠纷,商家得和出租方签署一份合同。即使合同内容简单,也要具备基本的条款。否则,因为租赁合同发生纠纷是不值当的。那么,场地租赁合同范本简单版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介绍。 一、场地租赁合同范本简单版是什么样的? 场地租赁合同范本简单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