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交通运输方式之一就是水运工程,是我们国家比较重视的工程,因此对于水运工程质量的要求很严格,我们国家有着严格的检验评定标准,那么,我们国家水运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呢?下面的文章,便是我们整理出来的一些有关于水运工程的内容。
一、水运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1.1 混凝土结构工程1.1.1 一般规定1.1.1.1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检验应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和混凝土附加外防腐蚀等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和混凝土构件的质量检验。1.1.1.2 混凝土结构及构件的质量检验应在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等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混凝土结构与构件的实体质量检验应符合附录D 的相应规定。1.1.1.3 从事混凝土结构及构件施工的单位应建立现场试验室,并应通过有关方面的验收。不具备建立现场试验室的条件时,应提前选定具有相应能力等级的试验检测单位,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的认可。1.1.1.4 混凝土应采用搅拌机拌和,大中型工程宜采用自动化搅拌站集中拌和。搅拌站和搅拌机投产前应对生产控制工艺、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和配料偏差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1.1.1.5 模板应进行设计,大型承重模板的施工工艺及主要施工图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1.1.1.6钢筋焊接的操作人员应经考试合格。钢筋正式焊接前,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性能检验,合格后方能正式生产。1.1.1.7预应力工程的操作人员应经考试合格。预应力张拉设备应定期维护,测力传感器、仪表和量具应按检定周期检定。
二、什么是水运工程?
水运是交通运输事业(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管道等5大块)的重要组成部分。水运工程属于土木工程的范畴,其工作内容、应用技术与土木工程基本上相同或相通。仅仅是服务对象着重在水运行业。是土木工程的一个分支。水运工程包括港口、航道、防波堤(防砂堤)、护岸(海堤)、船闸(通航建筑物)、船坞等海岸、近海或内河工程。水运工程采用水运行业标准(JTJ、JTS).水运工程技术取得突破进展 “十五”期间,共完成水运工程技术开发和科研项目1000余项,其中近20项新技术成果达到或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数百项新技术成果达到或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例如:“全遮帘桩新结构技术”,“波浪往复作用下地基沙土液化处理技术”,“半圆形防波堤新结构技术”等都是我国“十五”期间引进创新国际领先的新技术。近年来,我国内河通航建筑物技术创新成绩显著。三峡船闸采用四区段惯性输水系统,船闸单级运行的设计水头达到45.2m,标志着中国在高坝通航技术方面取得重要突破。闽江水口2×500吨全平衡式垂直升船机的成功建设,填补了中国大型垂直升船机建设的空白。在通航建筑物的平面布置、水工结构和船闸输水等方面也有许多创新。内河大水位差码头建设取得新进展,开创性地采用了高桩梁板直立式码头结构,装卸工艺采用了岸边集装箱起重机,丰富了内河码头建设技术。关于我国的水运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内容就讲解到这里。水运工程主要包括航运等方面,为我们国家的运输行业提供了很多的便利,也方便了我们国家与其他国家之间的交易与联系,是我们国家必不可少的一项工程。因此,国家对其要求的极其严格。



相关内容:

·五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五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


·2023陕西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陕西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是怎么样的?1、医疗康复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工伤治疗及相关补助待遇,康复性治疗待遇,人工器官、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待遇等等。2、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3、伤残待遇工伤职工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生活护理费等待遇。其中既有一次性待遇,也有长期待遇。4、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


·国家弱电工程施工合同法是怎样的
    国家弱电工程施工合同法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弱电施工合同 弱电施工合同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 1、包含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详细信息,如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编等。 2、包含了施工项目的具体名称,工程的简要概况。 3、明确了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对于工程的进度安排也做了相应的约定,工程验收的时间也做了相应的确定。第五,对于合同的预算金额和结算的方式也包含在内。第六,对于一些不可抗...


·需要支付解除残疾员工的赔偿金吗?
    需要支付解除残疾员工的赔偿金吗? 一、需要支付解除残疾员工的赔偿金吗? 需要支付,残疾员工解除合同的显然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工伤认定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当劳动者在工作当中发生了意外情况那么就需要进行工伤的认定,这样才能申请工伤保险,但是申请工伤保险的前提条件便是存在相应的劳动关系,可以说劳动关系的存在是认定工伤的关键所在,所以在工伤认定的时候就需要对相应的劳动关系进行确认,那么工伤认定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有时存在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有争议但又不同意申请仲裁的情况,此时,应注意划分工伤认定机关和仲裁机关认定劳动关系的界限。劳动...


·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的,如果员工存在违法行为,那么可以直接解除,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是你们双方谈妥后都同意解除合同,且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月中入职发一个月的工资吗?
    当我们在人才市场或者其他途径参加招聘考试,考核通过之后经过一系列流程,我们就可以成为该公司的正式员工啦。当我们在熟悉新工作的工作流程以及融入到公司工作氛围过程中,作为新员工我们最为关注的问题便是当月工资的发放问题了。我们将针对月中入职发一个月的工资的问题为您介绍。 一、新员工入职流程 (一)新员工未报到之前: 1、招聘专员确认新员工报到日期; 2、通知新员工在报到之前来公司明确报到需注意事...


·垫付工程款纠纷如何处理?
    垫付工程款纠纷如何处理? 建设方建设工程款不足的情况下,通常会商量,要求承建方暂时垫付工程款缓解燃眉之急。有的建设方能及时偿还垫付款,但是仍有不少不守信用的建设方出现拖欠垫付款的情况,由此也会产生纠纷。那么出现垫付工程款拖欠纠纷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下垫付工程款纠纷如何处理。 垫付工程款纠纷如何处理 (一)、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挂靠等造成合同无效时,工程价款的处理办法 1、如果建筑工程质...


·辞退员工不给出证明怎么办?
    辞退员工不给出证明怎么办?如果公司一直不同意为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要求他们出具。像这种情况,要开三种不同效率的证明:一是劳动合同到期的:这个合同可以拿到社保部门办理失业手续,可以领取失业金。二是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辞退你的,也应一样出据证明到社保部门办理失业备案,可以领取失业金。三是劳动合同未到期你申请离开公司,这种情况公司也要出证明说明是你因个人原因已和公司解除...


·异地工伤认定该如何进行
    现在有不少劳动者都是选择外出打工挣钱,而在工作期间或者过程中人身就有可能遭受损害,此时是否属于工伤,需要经过专业的认定才行,也就是说此时需要在异地工伤认定。那您知道一般在异地申请工伤认定该如何进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异地工伤认定该如何进行 原劳动部曾经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 [2004]18号)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


·装修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装修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一、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承诺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措施 (一)装修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1、质量保修期限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防水工程保修期为72个月,装修工程保修期为36个月,质量保修期限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若工程移交给发包人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我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优良的次日起算(...


·我们现在工作都需要签约劳动合同
    我们现在工作都需要签约劳动合同,因为他可以保障我们的权益。但是如果我们在劳动合同内离职扣一个月工资吗?会怎么样那,有什么影响,我们很多人应该都想知道这个问题吧,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劳动合同内离职扣一个月工资吗? 合同期内可以辞职。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经行单位不会扣除工资。否则单位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