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强制执行成功公司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工伤强制执行成功公司解除合同怎么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怎么写?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怎么写? 现在很多年轻人买房都选择毛坯房,这样可以自己找装修公司设计施工,形成自己的装修风格。家庭装修涉及到主辅材的选购、施工等,往往周期在半年左右。为了确保自身利益得到保护,业主应该和装修公司签订一份合同。那么,家庭装修施工合同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详细了解下。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 业主(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某某装修公司(简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质量有何风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质量有何风险? 一直以来,工程质量都是整个工程完工的一个核心的灵魂环节,因为毕竟工程质量如果存在着问题,那么所带来的损失是非常巨大的,这种损失不仅是财产方面损失,而且会给人们的安全带来危害,所以对于这个风险需要进行防控,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质量有何风险?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质量有何风险? 1、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 (1)地质地基条件。工程发包人一般应提供相应...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咋办 聘请农民工干活,支付劳动报酬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但是总有一些无良用人单位和“黑心”老板,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甚至拒不支付工人工资。这样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审结一起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被告人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8年上半年至29年1月期间,任某以个人名义从某公司承包了位于苏州市吴江区某在建小区的部分楼层墙体的粉刷工程,并自行招用农民工干活。...
·工程质量必须实行的依据是什么? 工程质量必须实行的依据是什么?关于工程质量的鉴定标准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了,不管是校建也好还是其他建筑也好,工程质量是必须实行的,关于工程质量必须实行的相关依据和行为有哪些,我们针对这一问题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按施工过程控制分为:1.施工准备控制...
·公司要辞退员工却又让员工上班还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公司要辞退员工却又让员工上班还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一、公司要辞退员工却又让员工上班还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只要没有真正辞退员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而且符合以下情形被辞退的也没有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
·临时工劳动法里面是怎么说的? 在很多领域,比如建筑工地,存在大量的临时工,他们为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由于他们处于弱势地位,自身权益经常遭到侵害。我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是规范用工市场,调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系主要的法律文件,那么临时工劳动法里面是怎么说的?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介绍下。 一、临时工劳动法里面是怎么说的? 所谓临时工应该说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劳动合同法》的修订案...
·劳动仲裁结尾怎么写 劳动仲裁申请书在书写的时候由三个部分组成。开头部分,写清楚申请仲裁的人包括姓名、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中间的正文部分写清楚申请仲裁的内容、理由和事实。结尾部分写清楚仲裁申请书要交送的部门、申请人的签名、日期及附录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
·有劳动合同被开除有工资吗? 有劳动合同被开除有工资吗 有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 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 1、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
·五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五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
·中小企业劳动关系是怎样的? 中小企业对于企业劳动关系往往没有明确的答案,对于中小企业的员工来说,可能企业对这方面的管理还比较松懈,所以对此都不太在乎,虽说一般不会出现什么状况,但问题出现的话处理起来也是非常麻烦的,那具体来说中小企业劳动关系是什么样子的呢? 中小企业的劳动关系 最近几年,很多中小规模的企业因为设备、技术的不先进,资金的匮乏,竞争力不强等原因,导致企业的效益连年下降、经常处于亏损状态,有的常年处在近似停...
·职工在工作期间意外因公受伤 职工在工作期间意外因公受伤,经过鉴定后,可以领取到一笔企业支付的赔偿金。但是并不是,所有在单位受的伤,就都是工伤。工伤的确认是需要相关部门提供工伤鉴定书,用人单位以此为依据进行赔偿。那么,南京工伤鉴定流程都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