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目前大部分开发商资金链状况还是比较安全的。但近段时间以来,关于各个楼盘延期交房或者交房质量问题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对于某些盲目扩张以及实力弱小的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的危险在加大,楼盘烂尾的危险也在加大。所以买期房的时候一定要选品牌开发商,这样安全性要高一些。
二、买房的注意事项——继续观望
降了息,也免了税,房价也合理许多,现在买房确实是成本低了不少。但在宏观经济没有明显好转的情况下,这些政策还将会继续加大力度。应该说利率还有一定的下浮空间,而税费的减免甚至补贴还有巨大的空间。最关键的房价估计还有5%-10%的下降空间。
一般来说,货币政策的显效需要6个月的周期,“双降”是始于去年9月中旬,所以到今年3-4月份效果才会明显。
三、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考虑二手次新房
二手房,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相比期房来要安全许多。在国家将二手房营业税征收从5年降至2年以后,这些次新房的优势明显体现出来。最近和裕兴等大的二手房中介公司老总聊过,他们透露这个政策出台以后对市场的影响相当明显。这样的次新房既可以避免期房烂尾的危险,又有新房的品质,受捧是自然的。
四、买房的注意事项——可以通过售楼部以外的其他渠道购买新房
由于销售不利,开发商都在绞尽脑汁寻找各种销售渠道。
除了二手房中介外,有的开发商还会通过媒体、银行、大企业等进行一些团购活动。这些渠道一般都可以比售楼部优惠许多,这也是目前这个尴尬情况下开发商“暗降”的主要方式。
五、买房的注意事项——对于所谓内部价、关系价,提高警惕
目前确实有许多团购价和内部价存在,但许多不法分子也在趁此机会招摇撞骗。所以您在希望通过这些渠道购房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还有就是注意价格,价格不可能低的太离谱,当心骗局。
六、买房的注意事项——买二手房要敢于“砍价”
既然推荐您买二手房,那就告诉您一些买二手房的技巧。看上一个区域后,先对这个区域的基本房价有个了解。
在一家中介看上一套房子后,千万不要又找另外的中介看同一套房子。这样会使房东以为有很多人要买他的房子,这样讲不下价。
看到中意的房子后,要敢于砍价,为了获得溢价收益,中介往往会把价格报的比较高,最好摆出一种有好几套房子可选择的态度,这样容易促使房东降价。
七、买房的注意事项——投资性购房关注市中心区域的小户型
小户型总价低,好出手。而且市场供应比较少,供求关系上占优势。但一定要注意地段。一般中心区域,及医院、学校、车站等流动人口多的区域的小户型会比较受捧。这些小户型可租可售,而且租金收益一般较高,投资价值比较大。
八、买房的注意事项——注意区域性的投资价值机会
虽然是弱市,但仍然有一些楼盘热销。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具有区域性的投资价值优势。
比如道路建设、片区规划、大工程建设、教育医疗配套建设等都是区域性的投资机会。此类楼盘往往可以逆市而上。
九、买房的注意事项——不看单价,看总价
现在许多楼盘在销售上玩起了文字游戏,什么“赠送、按套内算”等宣传字眼都会让购房者犯迷糊。购房者不要被这些宣传手段所迷惑,明白自己的需求和预算,看房子的总价。那些单价的高低很多都只是算法而已。
十、买房的注意事项——量力而行,不要透支
在金融危机的情况下,意外随时可能发生。所以,您一定要防范风险,不要透支购房。一旦发生意外,房子是很难出手的。要不然就得付出很大的代价,得不偿失。还是多预留些资金比较安全。
由于不同人群购房的主要目的不同,有些人是进行投资,而多数人则是满足自己及家人的住房需求。于是,不同的情况下,购房者需要注意的事项自然就不太一样。具体买房子注意哪些事项,上文中为您作出了一些整理,各位不妨适当参考了解了解。



相关内容:

·新婚姻法婚前房子加名有效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结婚并不是去民政局领一张结婚证就可以的,还要涉及很多财产方面的归属问题,尤其是房产方面。很多人在婚前就已经买房了。结婚之后,或许会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民法典》婚前房子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接下来一起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吧!《民法典》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


·早在2016年许多城市就相继出台了各种买房限购政策,而这些政
    早在2016年许多城市就相继出台了各种买房限购政策,而这些政策在2017年后有更有了新的规定,这使得广大购房人士的购房之路愈发艰难了。很多人想要买房,却被限购了,而婚前的单身男女们买房更是有限购问题阻拦,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结婚前买房子限购政策下的买房策略。 1、缴满社保后再买 很多限购城市要求非本市户籍需要连续缴满社保或个税达一定年限,才可以购房。北京、上海、深圳等3个城市,要求的社保...


·赠与房屋撤有哪些限制?
    赠与房屋撤有哪些限制? 赠与房产的办理有哪些手续? 一、赠与房屋撤销限制有哪些? 赠与房屋是可以撤销的,但是不是随便可以撤销,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比如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要赠与财产所有权转移之前;撤销的赠与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赠与人撤销房产赠与合同,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这些限制,具体的介绍如下: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要赠与财产所有权转移之前,也就是房产过户之前。如果财产...


·婚前房产公证的流程怎么样的?
    婚前财产指夫妻结婚前的财产,有的夫妻会去做婚前财产公证,有的却不知道什么是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防止发生房产分割纠纷,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婚前房产公证的流程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前房产公证的流程怎么样的? 1、办理婚前房产公证属于公证处的业务,各公证处的办理程序及所需要的手续略有不同。 2、因此建议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去咨询婚前房产公证的程序。 3、没有取...


·无证的二手房可以买卖吗
    购买房产的,最终目的肯定是为了获得房产的所有权,这个道理适用于所有的购房者,否则的话还不如选择租房。但有的时候我们发现看中的二手房可能没有相应的房产证,那么此时无证的二手房是否可以买卖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证的二手房可以买卖吗 实际操作中一定要核实该房产是否确定可以办出房产证来,另外买合同中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要明确,防止以后不必要的麻烦。 需要与开发商联系,如果开发商同意直接改...


·房屋征收行政诉讼管辖级别的规定是怎样的?
    房屋征收行政诉讼管辖级别的规定是怎样的?1.房屋征收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


·五证不全的房子能网签备案吗?
    五证不全的房子能网签备案吗? 五证不全的房子不能网签备案,网签是需要房产证的,无证不全是没有房产证的。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会有法律纠纷的,不管是买新房还是买二手的,大家一定要三思。没有保障的房产,不管是有多么的便宜,大家都不要动心。 一、五证不全的房子能网签备案吗 不能。没有这五证的房屋就无法办理房产证书,对购房者来说是没有保障的,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子存在很多风险,由于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


·结婚前买的房屋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往往是夫妻双方最为关心的问题,其中最具争议的是有关婚前所买房子的问题。那么结婚前买的房屋是共同财产吗?实践中,由于房屋的情况比较多,在不同的情况下性质不同,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结婚前买的房屋是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一方在结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子;二是由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三是一方在结婚前以个人财...


·为了安心住进新房,购房者在买房之后有必要对新房质量进行评定,
    为了安心住进新房,购房者在买房之后有必要对新房质量进行评定,但是普通老百姓通常都不知道如何以专业的眼光鉴定房屋质量,这时该请什么部门进行鉴定呢?要是经过专业部门的评定,发现房屋质量评定不合格的话,这样的情况下又该如何处理才好?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质量应由什么部门鉴定? 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


·成都商品房合同备案管理方法
    成都商品房合同备案管理方法 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关于登记备案的重要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公众信息网公示以下信息: (一)商品房销售的相关信息,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备案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座落、房屋类别、可预售建筑面积;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


·离婚时公产房怎样分割
    在过去,单位职工可以分到一套所有权在单位或组织的房产,我们称之为公产房。而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有可能因为公产房的分割产生问题。那到底夫妻离婚时公产房怎样分割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离婚时公产房如何分割 (一)对于夫妻离婚对于房产的分割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况下的房产,双方均是可以主张承租权的: ...


·房屋原始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原始取得的方式有哪些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一) 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