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

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隔音效果不达标等等。(三)其他一般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对上述三种不同的质量问题,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分别赋予购房人和开发商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因此,不同质量问题的正确处理方式可概括如下:(一)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过高,买受人一般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二)对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许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当然如果买受人认为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更为合算时,也可选择要求修复。(三)对于其他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当然对于不需要修复的质量缺陷,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价值的贬值损失,可依法申请委托有关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差值评估,以确定差值部分的损失。
二、房屋质量维权该怎么做
当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时,我们该如何正确有效的维权,这不仅涉及法律问题,更涉及你依据自己情况而采取的合理有效途径,有时路走错了,目的或者愿望再合法、正当,也不能达到维权的目的。购房人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必须采取合法、有效的途径。当发生质量问题后,消费者应初步分析质量暇疵的程度,是否是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还是一般的其他质量缺陷,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若不采用正确的方法,购房者即使有委屈也难以保护自身权益。综上所述,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法律规定了不同的救济办法,购房者在维权时一定要选择正确的途径,不能出现了一般的房屋质量问题比如墙面掉漆,却要求开发商退房,为此找专业机构检测问题,请律师代理,结果花了很多钱还是得不到法院支持。也不能房屋漏水严重修了好几次也不能修好,开发商威胁律师费高或者给点好处购房者就签了收房通知,日后再想维权就存在困难了。因此,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先咨询律师看看应该采取什么途径维权,再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开发商承担相信的责任,解决实际问题才是最重要的。要知道可以采取怎样的方式,如果光是靠暴力,不仅不能很好的处理问题,同时还有可能让自己身陷囹圄。当然,处理这方面的纠纷,可供选择的方式也比较多,此时就要求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选择,这样对自身利益的维护也是很有帮助的。



相关内容:

·离婚析产房子过户费用主要?
    离婚析产房子过户费用主要有哪些 一、离婚析产房子过户费用主要有哪些? 税类: ①契税按产价2%; ②印花5元。 费类: ①登记费80元; ②交易手续费2%(按产价); ③工本费20元。 二、如何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 1、准备离婚房产过户材料: ①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②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④房产登记申...


·我国商品房买卖想要退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我国商品房买卖想要退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1、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 2、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 3、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 4、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5、约定期限内购房人未能拿到产权证; 6、房子产权不清楚。 所以,仅仅因为房价下跌就想退房是无法获得法律支持的。 如果不是急用房,不妨可以试着出手转卖,如今的房地产市场就跟几年前的股市一样,一不留心就容易血本无归。对...


·发现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吗
    发现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吗 一、发现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吗 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 1、已按《条例》、《若干规定》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在未完善手续之前不进行调处。 2、租赁当事人申请调解房屋租赁纠纷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时未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及时补交。 3、区租赁局或租赁所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确定调解会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租赁双方当事人。 4、调解之...


·买房婚前财产如何界定?婚前财产是什么?
     买房结婚乃人生大事,婚前有房产不仅能够赢得丈母娘的青睐,更能给未来的生活提供稳定的居所。但是随着近年来离婚率的高居不下,随之而来的则是房产分割问题。那么面对房产争执,买房婚前财产如何界定呢?下面请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何为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新婚...


·在租房的过程必然要签订书面的租房合同,这是对当事人利益的文件
    在租房的过程必然要签订书面的租房合同,这是对当事人利益的文件,但也要该房屋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不然的话约定的再好也是没有用的。至于房屋租赁合同在哪些条件下有效,我们已经收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是: 1 、《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但是,根据《民法典》第六条及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


·房屋出租合同要写哪些内容
    有过租房经历的人都清楚,进行房屋租赁的,肯定是要签订一份房屋出租合同。其中,就房屋租赁的实际情况约定清楚,这样能够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那从实际来看,房屋出租合同要写哪些内容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屋出租合同要写哪些内容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


·抵押房屋借款怎么打借条
    抵押房屋借款怎么打借条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抵 押 人(甲方): 代 表 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 表 人: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


·未满18岁可以买房子吗?
    未满18岁可以买房子吗买当然没问题。法律并未限定购房者的年龄,所以可以用未成年人的名义购房。只是签订买房合同和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需要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办理。二、未成年人能否自行进行房产交易?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民事活动需要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此外,《民法典》(2021年1月1...


·房子被二房东转租怎么办?
    房子被二房东转租怎么办? 一、房子被二房东转租怎么办? 1、如果是指承租人将(租赁人)的房子转租,若承租人未经过的同意,在六个月内提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如因转租受有损失,则可以向承租人主张赔偿。 2、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百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


·居委会开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房产可以吗?
    居委会开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房产是可以的,继承房产对于亲属证明是很重要的;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5、被继承人父母死...


·房屋增值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屋增值算夫妻共同财产吗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该房产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由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的产权。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就应当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若该房产的增值是因为装修而导致的升值,而装修费用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非购房一方的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