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新规定包括什么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促使用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比如,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
·分公司注销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随着现在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公司会发展子公司、分公司来进行对外扩张,扩大规模。对于分公司而言有独立的用工主体资格有招工的权利可以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分公司注销劳动关系如何解除。通过下面的相关法律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分公司注销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及工资支付规定,应付加班费情形一般包括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形是延时加班;第二种情形是双休日加班;第三种情形是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对于上述三种的加班情况,法律规定的支付加班费的数额是不一样的。二、如何计算加班工资基数?第一步:确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计算原则为: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使用童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有的单位为了减少人工成本,而违反法律的规定使用童工。对于单位这样的违法行为,就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罚。那么单位使用童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使用童工的罚款标准是什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使用童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第一、各地劳动行政部门、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尤其是城乡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招工、用工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严格禁止任何...
·劳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可以吗? 劳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可以吗?是可以的。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一、劳动合同未约定试用期可以吗实际上,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
·工程承包合同概念是什么? 工程承包合同概念是什么?我国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比较多,所以进行工程建设的施工团队也比较多。面对这样工程建设局面,国家为了能够保证我国的工程建设能够保证质量,就出台了相应的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要求我国的工程建设能够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那么,规定中工程承包合同概念是什么? 一、工程承包合同概念是什么?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合同类型,它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制为前提,把竞争机制引进...
·一、先入职劳动合同后补合法么? 一、先入职劳动合同后补合法么?先入职劳动合同后补合法,也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但是补签了之后,对于你维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会有不利,关键是无法证明合同是补签的。“公司要补签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到补签之前扣除一个月后,按劳动合同法应支付双倍工资。二、补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吗?“两倍工资”和“补订合同”是用人单位并列承担的责任,即使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仍应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
·工程质量管理的总原则有哪些 工程质量管理的总原则有哪些? 只有质量有保障的工程才有存在的价值,故而各方大卫都会采取一些措施控制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各大因素,并且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该管理贯穿工程施工前的材料购买等,至工程验收后的投入市场使用,故而也称为管理原则。具体来说,工程质量管理的总原则有哪些? 工程质量管理的总原则: (1)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组织依存于顾客。因此,组织应当理解顾客当前和未来的需求,满足顾客的要求并争...
·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是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权益进行保障的一种协议,法律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有一定的要求。要是在这个时间内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就需要支付双倍工资。那么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
·工伤认定只有通话录音能当证据是否可以 多数的用人单位肯定不会主动承认员工工伤这样的事情的,所以员工个人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就必须要方方面面都要注意收集证据。比如说在医院治疗期间或者其他时间,自己有和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相关通话记录的话,要注意保存通话记录作为证据,通话记录可以作为工伤认定的一个重要的证据。那么,工伤认定只有通话录音能当证据是否可以? 一、工伤认定只有通话录音能当证据是否可以? 1、电话录音仅仅只能作为劳动关系和工...
·个人婚前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婚前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所得的财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夫妻中任何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工资报酬,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而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待处理。日后,若是夫妻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另一方也不能主张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三章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
·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但通知的内容必须是肯定的,不能出现:请领导批准、请予以考虑等要约性质的文字,否则决定权即交到用人单位处,由用人单位对要约进行承诺,其实此行为就依法演变为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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